首先,所謂的舊社會指的就是中國古代近代的封建社會。在封建社會,帝王往往被神化,被宣傳為上天派來掌管黎民百姓的有神奇力量的化身。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帝王和官員就是最高級的地主階級。他們通過政治權利剝削百姓,從而維持自身。搜刮來的錢財和土地使得帝王和高級別官員得以控製住黎民百姓。
但是商人通過做生意,互通有無,把百姓的錢財迅速聚積起來,從而也同樣能夠過上像帝王和官員般奢侈的生活,這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威脅到了一直以來宣傳的傳統思想,威脅到了帝王和官員的身份和地位,也使百姓質疑到所謂神權的真實性。所以,近代一直以來的“重農抑商”策也就不足為奇了
商人的地位低下
是統治階級刻意貶低的
在古代
行政管理能力受到科學技術的限製
政府對商人這一群體管理困難
例如征稅
商人不像農民那樣可以根據田地來指定確切的稅額
又例如征役
由於商人大多遊走各地
無法對其進行確切地戶籍管理
從而很難對其征集勞役和兵役
另外商人的流動性對當時的社會的穩定統治也產生威脅
很多限製流通的物資(如鹽、鐵)
都可以通過商人來流通
還有許多不利於封建統治的思想
也是由商人傳播開了的
更有甚者,商人可以迅速堆積起大量財富
從而積聚其挑戰統治階級的力量
這也是帝王們所恐懼的
所以士工農商等級的確定
是統治者按其對自己統治的貢獻和危害程度來確定的
政治上:重農輕商便於統治,百姓固定,商人到處跑,不好管
文化:儒家輕商,儒家的祖師爺孔子如此,以後越來越厲害,到了宋朝作詞都被瞧不起。
1.賦稅:中國古代是農業社會,從秦朝直至清朝,無不強調以農為本,這其中確有傳統和關於百姓溫飽甚至王朝穩定的考慮。但更重要的是統治的方便性和賦稅!封建王朝農民對國家承擔稅、賦、役三重的責任,帝王通過大小官吏收取全國土地的地租為稅,收取人頭稅為賦支派民眾出工進行基礎設施建設(修河、建陵甚至戍邊)為役。而無論這其中哪一項都有先決條件,即人員的相對駐地的固定性和民眾的順良。人員固定,稅賦方便收取,勞役便於支派,所以有戶籍製、保甲製等等,限製人員流動。特別是在盛世,人口急劇增長人頭稅成為很重要的國家收入組成,就更強調人員的相對穩定。商人的特性是隨利而走,當然不會受統治者歡迎。
民眾特別是從事農業生產的民眾,其勞動的特質決定了,他們相對的穩定性和極強的災難承受力(品行溫良),相反商人的逐利本性和冒險精神是難以為人長期盤剝的!故被統治集團長期打壓,地位低下。
2.經濟思想的長期落後:古人隻看到商人在流通領域高賣低買,賺取中間差價,便認為其奸黠狡詐,不事生產而徒分其利!認為商業本身不創造價值(甚至馬克思主義經濟學都有此一說),反害農桑,故有重農抑商一說
這也造成了商人社會地位的低下。
3.社會心理的影響:因為以上兩點,在統治階級和地主階級知識分子的刻意描述和誘導下,商人在社會大眾心理中的職業地位日漸沉淪,少數行業敗類的惡行被無限誇大甚至放大為整個職業群體的群像,同時,在封建社會商人本身的話語權有限難以為本階層正名,加之國人久已有之的仇富傳統,更使商人階層整體難以擺脫地位低下的境地。
4.儒家思想的毒害!漢以前並不是這樣的。
中國古代長期實行重農抑商政策,政府對商業以及商人的活動非但不予支持,相反還處處加以限製和幹預,如實行禁榷製度,貶低商人地位、征收高額商稅等等。
禁榷製度
禁榷製度是指政府對某種商品的生產與銷售實行壟斷,禁止私人經營,目的是為了獲取巨大利潤。禁榷的物品都是人們生活的必需品,如鹽、鐵、茶、酒等。春秋初年,管仲在齊國推行「官山海」政策,壟斷鹽鐵的產銷,被視作禁榷製度的開端。比較完備的禁榷製度是西漢漢武帝時建立的,武帝采納桑弘羊等人的建議,實行鹽鐵專賣和酒榷,並為曆代統治者所沿用,禁榷的範圍也不斷擴大。
貶低商人地位
商人在經濟上很富有,但社會地位卻很低下,人們常說「士農工商」,商人位於四民之末,地位不如手工業者。自戰國後期商鞅在秦國推行重農抑商政策以來,政府對商人的打壓便一直沒有間斷。秦始皇在統一戰爭中,每征服一國,就下令將當地的富商大賈遷往外地,其財產大部分被沒收。漢代對商人的限製更為嚴厲,商人幾乎完全喪失政治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