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駙馬案已經到了最後的宣判階段。
王黼雖然搞垮了韓希文,但並沒有取得勝利。
李綱得知韓希文偷賣華陽宮的貢品,立即把他提到大理寺審詢,因為韓希文是陳駙馬案的關鍵人物。
韓希文成了帶罪之人,無權再出庭指證陳世偉,但是,秦紅芍並沒放鬆追究陳世偉的殺人罪名,並且,陳世偉的又一個罪名被提到案上,這個最罪名也是最可怕的罪名――欺君之罪,論刑當斬!
在審案過程中,秦紅芍交出了陳世偉給她的定情物,這是一把精美小巧的銀劍,劍身上刻著“嵩山武院”和“陳世偉”的字樣,而陳世偉也有秦紅芍的定情物,一個碧綠的孔雀形玉配。這兩件定情物說明,兩人雖然沒有媒勺之約,但已私定終身。
陳世偉在皇上欽點駙馬之時,明知有私定終身的戀人,卻不向皇上據實稟報,其行為已構成欺君之罪。
王黼當然不願見陳世偉受到斬刑,陳詞激昂的為陳世偉辯護,說他少年不更事,與秦紅芍互換情物不過是表示愛慕之情,遠談不上定情信物。
吳中信則辯稱兩人都是成年男女,不可能不知道互換定情之物即意為著私定終身,並且,兩人還發生了親密行為,兩人既有定情之物,又有合體之實,這樣如果不算暗定終身,什麼行為才算私定終身。
李綱的觀點非常鮮明,兩人有定情之物,又有私生子出生,這是不可辯駁的證據,陳世偉已有私定終身的愛人,但在麵對皇上知情不報,欺騙皇上,其行為罪大惡極,不斬不足以揚聖威,不斬不足以平民憤,斬!
王黼一個人辯不過吳中信和李綱二人,強烈要求要麵見皇上,讓皇上裁定結果。
三位大臣來到朝上,向皇上各述其辭。
趙佶聽見三位大臣的爭執,感覺腦袋發漲,難道說他們不明白朕的意思,非要逼朕親口說出赦免陳駙馬。趙佶決定先拿判斬呼聲最強烈的大臣問罪,三位大臣中,就數大理寺卿的聲音最堅決。
趙佶臉色一板,問李納:“李愛卿,你身為大理寺卿,應該清楚男女定婚的條件,隻有媒勺之言父母之約才是合法婚姻,象陳駙馬和秦氏女子這樣,僅憑兩件小孩子的玩具就能說明兩人已有婚約嗎?”
“皇上,微臣知道媒勺之言父母之約是男女結夫妻的先決條件,但是臣也聽聞,民間多有男女相悅,私定終身的,他們先有夫妻之實,然後再慢慢被父母接受,成為合法夫妻。陳世偉與秦紅芍互換定情之物,說明兩人都已有意結為夫妻,爾後兩人又有合體之實,生下一個未婚子。臣聽聞,生死事小,失節事大,秦紅芍雖是習武女子,但自小受到良好家教,深知女德的言行,與男子非親務視。她與陳世偉發生親密行為,這是她愛慕陳世偉相信陳世偉的最高表現。而同樣,陳世偉家教甚嚴,不可能不知道一個良家女孩向他獻出寶貴的珍操意味什麼,那隻有一個意圖,她想嫁給他,給他做妻做妾。陳世偉既然奪取秦紅芍的女貞,最應該承擔這樣一個責任,日後娶她為妻。所以臣認為,陳世偉在與秦紅芍發生親密行為時,就已把她認同為妻妾,他們二人實際上也有夫妻之情夫妻之實。”
趙佶愣了愣,他隻知道李綱是出了名的硬骨頭,想不到他的辯材還如此優秀。趙佶掃視一眼群臣,看是否會有大臣上來跟他辯護,但沒有一個大臣出列。李綱的言辭非常嚴謹,合情合理,王黼等人挑不出破綻,所以都不敢輕易出列丟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