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獄之災預示社會公德
情法較量彰顯人心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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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月後,關於記者石岩在采訪期間,涉嫌致人傷殘一案在靖北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因此事關係重大、身份特殊、意義特別,所以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經法庭研究特許,決定現場直播開庭過程。
前兩次開庭,主要焦點集中在石岩是否涉嫌殺人,公訴機關指稱在金油水門衛值班室現一具屍體,疑為石岩所為。後來訴至高院,省上高層領導得悉事件經過,多次關照各辦案機構,一定要合情合理的予以解決。領導要“合情合理”解決的話語傳到了外界,老百姓對石岩逃出牢籠信心大增,他們的理由是:領導為什麼不個“合理合法”呢?不就是認定石岩即使殺一百個“土匪”也是應該的嗎?
作為石岩的主代理律師,宋雨寒大姐的丈夫張宏正律師在陳述觀點時:從多方調查、采集的證據來看,當地何止盤踞著一股黑惡勢力,簡直就是一幫占山為王,燒殺搶掠的強盜,而且有過之無不及。在深入這樣一種環境和條件下采訪,其危險程度不言而語,咱們先不當事人職業道德的問題,和即使全部槍斃那些為禍作亂、助紂為虐、禍國殃民的盜賊也難解群眾心頭之恨的話。咱們就當時情況,假設死者係石岩所殺,那麼在自己同事失蹤,而且目睹身上被綁上烈性炸藥,在看不到救援的情況下,他想到的先是救助自己的同事,所以,在遭到外界襲擊的情況下,他出手防衛完全正當,更何況當事人完全沒有擊殺他的時間,從調查取證時獲得,當時有兩輛麵包和轎車一前一後倉皇逃離現場,難道他們就沒有擊殺看門人(死者六指)的可能?所以單憑死者身上被襲擊、挫傷的部位與後兩人相似這點就枉下結論,實在有失公正。因此,我的當事人沒有擊殺看門人的時間和動機,所以應該判他無罪釋放。
張律師的話迎來了旁聽席上一片熱烈的掌聲。
就在這時,窯主趕到開庭現場,給張律師給了一個東西,張律師馬上將其遞交給法官和陪審員,並將情況簡單介紹了一下,法官和幾位陪審團人員簡單交流了一下,宣布暫時休庭,然後一起走向和議庭,觀看張律師提供的證據,這才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原來為了洗脫石岩的罪名,早還他一個清白,窯主為此專門跑了一趟靖北。找到當時第一個趕到現場的靖北經濟頻道記者朱紅,央求她調出了當日的采訪資料,馬不停蹄趕在開庭當日送到法庭。
最後,錄象資料當庭播放,引起了更多人的哭泣,因為不看錄象,他們無法想象石岩當時看著自己的兄弟被炸死後,是在何等壓力和悲痛下,才做出那看似暴戾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