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抹不去的印記2(1 / 3)

“厭煩?”莊斐然眼底劃過一抹受傷:“唐司燁,你太兒戲了。”

唐司燁似乎一點都不想多待:“莊斐然,你那麼想把錢甩給婉兒,大概是看她瘋了,不想被她拖累。我告訴你,莊斐然,你跟她永遠撇不清。隻要她活著,你就要管她。因為,你是她唯一的姐姐。不管是道義還是法律,都不允許你甩掉她。”

話畢,他推開門走出去。喬之函喊了一聲:“司燁哥,等等我。”

莊斐然僵硬地立在當地。

難道,她一輩子要被陶婉兒纏著,永遠脫不了身?

盧桐攤了攤手:“太好了,他既然不願意替婉兒接受,你就把錢收好。這個世道,誰還不喜歡錢多?”

斐然卻搖搖頭。

唐司燁猜對了,她捐這筆錢並不是全然為了婉兒,她也是有自己的私心的。

她捐了錢,唐司燁如果接受了,說明她成功將婉兒托付給唐司燁。

從此她就不用再因為陶婉兒而受到牽製了。

如果唐司燁再以陶婉兒的名義,讓她回來,她就可以有理由不回來了,因為她用金錢補償了,心底沒有負疚。

可是如果唐司燁不願意做見證人,並不願意讓婉兒接受這筆錢,她就不得不管陶婉兒。

而陶婉兒受傷後,受到唐家的照顧,她就避免不了和唐家接觸。

陶婉兒不一定會成為她物質金錢上的負擔,但是一定會成為她精神和感情上的負擔。

唐司燁,他就是要讓她良心負累。

他就是要讓她永遠無法解脫。

她忽然想起什麼,小跑著追出去,唐司燁和喬之函已經走進電梯。莊斐然也倏然在電梯門關上的那一刻跑進去。

男人見她進來,高高在上的樣子,俯視著她,如同掌握她命運的神祗。

“唐司燁!你並未和婉兒結婚,憑什麼做她的監護人,替她決定收不收這筆錢?我是婉兒唯一的親人,我才是她法律上的監護人。我可以不通過你,而是通過盧桐接受這筆錢,讓盧桐幫我照顧婉兒。”總之陶婉兒要住在精神病院,她遠在馬來西亞,沒法回來照顧婉兒,隻要盧桐幫她按時繳納精神病院費用就好。

她既然是婉兒的監護人,怎麼照顧她,還不是她說了算?

總之,她和婉兒是沒感情的了。

小靜也仇視她。

她不會因為婉兒而待在大陸一輩子的。

唐司燁倏然回眸一笑:“你怎麼知道我沒資格做她監護人?沒有權力替她做決定?”

莊斐然眼睛掙得大大的:“你什麼意思?”

唐司燁神情有些悲愴,但是他很快掩飾掉自己的神色,無情地一字一字道:“我們領過證了。”

莊斐然臉色刷地白了。

喬之函也大驚失色:“什麼?你和那個瘋子領了結婚證?”可是陶婉兒瘋了,沒法履行妻子的義務,他如此做,豈不是要被陶婉兒困住一輩子?

他為何如此草率,那是對他未來的不負責任啊。

他這樣優秀的男人,即便離過婚,可是大把的名門閨秀想嫁給他,他娶什麼樣的女人不行?偏偏娶一個被XX而且瘋了的陶婉兒?

電梯在不斷下降,而斐然耳邊竟然聽到了呼呼的風聲,好像她行走在懸崖上,一不小心就會跌入腳下深淵。

她緊緊靠在電梯牆上,神情有些崩潰。

既然他們結婚了,他作為丈夫,自然是第一監護人。他當然可以替婉兒決定,收不收她捐贈的這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