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通常都是四五十隻為一群,他們總是集體圍捕獵物,除了最喜歡吃的麋鹿、野兔、野牛,狼群從不毫無目的地追逐或騷擾獵物。
狼群在對其獵物進行圍攻時,先是進行觀察,然後才開始追逐,使獵物們開始逃竄。在追逐過程中,狼群可能會分成兩到三個小隊,每個小隊排成並肩的直線隊形,每個小隊輪流衝到前麵追逐獵物,直到最終確認贏弱個體。
最後,當獵物們極為虛弱,再也不會對狼群構成嚴重威脅時,耐心的狼群才會認為機會已到,方才下口咬斷獵物的勁脖,使其血管斷裂血流至死。
當進行最後捕殺時,部分狼負責殺死獵物,其餘的狼圍在四周,防止獵物逃跑和基他獵物的幹擾。
狼群組織有如人類家庭一樣,是按一定的法則組成的。
狼群中有父親、母親和不同年齡的孩子,可能還有祖父母生活在一起,一、兩歲的狼仔也包括在這個群體之內。
顯然,這和世界各國大家庭的組成相似。狼崽通常會在父母身邊待四年。不過小狼一旦長大,其中的兩隻成狼結合時,馬上就會形成另一個狼群。所以狼群中的每個成員之間,必定有著或親或疏、或近或遠、千絲萬縷的血緣關係。
逐漸適應被驅逐後的獨立生活的公狼不會再回到它原先的狼穴,這是狼群的等級製度中不成文的規定。一隻狼一旦被逐,就意味著它應該開始追求自己的生活:占領地盤,娶妻生子,最後形成一個跟它之前生活的狼群一樣等級森嚴的狼群。
狼群在一起生活、覓食,互相照顧,用許多方式來表達彼此的關心。狼嘯就是狼群互相聲援的表現。狼群之間的關係,甚至比許多人們的家庭還要親密,這是不容置疑的。
在一窩最典型的狼群中,一定有一對大狼和一群小狼。
大公狼是狼群中的首領,大母狼位居其次,幼狼是從屬於大狼的,但小狼中同樣也存在著決定它們“身份”的等級製度。
決定小狼“社會地位”的主要因素,往往取決於它們在遊戲時的打鬥。小狼長到一個月時,看起來雖然還有些像玩具熊,但它們已熱衷於打架了。隻要兩隻小狼一碰到,它們就會用剛長出來的乳牙和爪子來廝打,勝者常用腳踏在敗者的身上,並翹起小尾巴,非常得意;而敗者則躺在地上,一麵搖尾一麵喘氣地向勝利者乞求“寬恕”,顯出一副可憐相。
不到兩個星期,小狼中的“社會地位”已經決定了。打鬥時的常勝將軍,變成了下一代的一號狼,亞軍為二號狼,依次類推。狼群中的任何成員企圖改變它們的“社會地位”而進行反叛時,整窩小狼就會群起而攻之。咬得它遍體鱗傷,迫使它離開狼群而變成獨狼。
在狼群中,獨狼是最下層的“賤民”。產生獨狼的根源是多種多樣的,除了上述由於不安於等級製度中的低微地位在“造反”中失敗的外,另一個原因是一窩狼群中的小狼過多:當一窩小狼有8隻到10隻時,常常會發生食物短缺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