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閃在街上逛了一天也沒找到她要找的工作,夜色降下來的時候她又累又餓的蹲在了馬路邊,手裏的一張求職報紙被她當成扇子扇。
她的卡上錢已經不多了,辦完了住宿手續,她的錢隻夠維持幾天的生活費了,她必須在這個周末要找到工作,可是她要的工作,必須是周六周日上班,或者下午放學後到晚上九點之前的這段時間兼職。
因為晚了她就回不去了宿舍了,學校的大門就關了。
這樣的工作確實不好找,閃閃拿著報紙扇著風一臉的惆悵,這時忽然她的眼前亮了,她看到麵前的一家娛樂城在招工,招聘的項目很多,而有一項就吸引了她的視線,歌手,每天隻唱兩場,一場一百塊。
兩場就是兩百塊,閃閃的小腦袋盤算著,人也跟著走了進去,來到前台問服務人員,“請問招聘部怎麼走?”
服務人員給她指了指,“就在那邊。”
閃閃走過去,輕輕敲了房門走進去,一個經理模樣的人抬起頭來望著她,閃閃禮貌的微笑,“我是來應聘的。”
經理模樣的人打量著她點頭,“你來應聘什麼職位?”
閃閃笑了笑,一臉的可愛,“我想先請問一下,歌手唱兩場要多長時間。”
經理模樣的人回答,“大概兩個小時,一個小時一場。”
閃閃點頭,心裏有一點的小高興,好像看到了希望,“那請問從什麼時候開唱,又到什麼時候結束?”
經理模樣的人好像有些不耐煩了,“你是來應聘歌手的?你的條件不足,不符合!”他直接下特殺令。
閃閃皺了眉,繃起小臉兒,人也跟著聲高,“我還沒有唱你怎麼就知道我不符合?!就是不符合你也要讓我唱了才知道!你敢不敢給我一個唱的機會?!”她這是明顯的挑釁,同時也是她的聰明之處,想用這樣的方式給自己一個用實力說話的機會。
經理模樣的人眯起了眼睛,打量著她,皺眉,“好吧,我就給你一個唱的機會。”說著他起身走出了辦公桌後,帶著閃閃向娛樂城的二樓酒吧走來。
酒吧吵的可以,有人唱歌,有人熱舞,也有人坐在吧台邊獨醉,經理模樣的人就拉著閃閃走上了後台,對著後台的一個樂隊吩咐,“配合她唱一曲。”
樂隊的領隊點頭,看向了閃閃,閃閃對他微笑,報出歌名,“我想有個家。”就走上台去。
經理模樣的人卻是看著她抱起肩膀托起了下巴,我讓你拽,一副等著看好戲的模樣,等著閃閃被砸下台來,那一定很熱鬧,啤酒罐子亂飛,還有人們的口哨聲,咒罵聲,和起哄聲。
可是,閃閃開唱了,酒吧卻一下子安靜下來了,輕靈的聲音,帶著對靈魂的穿透力,飄蕩了這個酒吧的大廳,所有人的聽覺力和視覺力都被吸引了過來。
喝酒的不喝了,跳舞的也不跳了,大家所有人的目光都望著舞台上這個輕靈漂亮的小女孩,聽著她帶有穿透力的聲音。
閃閃的歌聲飄飄蕩蕩,飄到了一個包廂的門內,
我想要有個家
一個不需要多大的地方
……
包廂內的吵鬧也停了,一個英俊帥氣的男子站起來,順著這歌聲走出了包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