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我的情況簡單和她說了。
我編輯聽了,突然一拍桌子怒喝道,“氣死我了哎喂,天底下怎麼會有這種男人?甩鍋給女人,讓女人給他買房子嗎?快離婚吧,這種男人也太不靠譜了!”
“不不不你誤會了,是我讓他辭職的,因為他的女上司總是騷擾他,我實在受不了了。”
“真假?你老公長得很帥嗎?”
“確實,顏值勉強逆天。”
說著,我從手機裏麵找了一張江卓彥的照片,給她看。
我的編輯驚呼一聲,“擦,就看這張臉,讓我包養他我也願意!”
我編輯嘴上沒遮沒掩的,實則她心裏沒什麼。
末了,她說,“我確實手頭沒這麼多錢,我幫你問問經理,可以預支給你二十萬!”
“好,謝了夢姐!”
翌日,我的編輯就給我打電話,說可以借給我二十萬!
但前提是要我同公司簽合同,三年保底協議,也就是說我一個月碼字是平常的兩倍,要求保質保量,不過這三年內我一分錢都得不到。
而且這三年,無論發生任何事情,不準毀約!
這算是霸王條款了。
三年,我若是一個月賺一萬,三年也是三十萬,這相當於我白白工作三年,賠十萬塊錢,一個子都撈不到不說,工作量還是平常的兩倍。
“夢姐,工作量不行吧,會累死人的。”
“唉,工作量啥的好說,主要就是怕你毀約知道吧,按你現在一個月掙一萬,發展的趨勢越來越好,三年還保不齊能掙多少錢呢,可若你簽了合同,你幹三年一分錢都得不到,你願意嗎?”
我當然不願意!
但是眼下也沒有別的辦法了!
我沒法貸款,更沒法問我父母要錢,她們都不容易,我不想把我自己的事情強加在我父母身上。
雖然真的不甘心,可是隻要想到江卓彥,好似天底下萬事萬物都不如他,萬般千般的委屈我也能夠忍受。
“我簽!”我咬著牙齒,一字一句。
編輯歎氣,恨鐵不成鋼的語氣,“值得嗎?!”
“值得,因為是他,所以值得。”
“嗬嗬,怎麼感覺你倆的生活就跟小說似的。”
“要是真和小說一樣那就好了,我想寫多少錢就寫多少錢,平時吃頓飯都是上萬,哪裏還用為了錢發愁。”
這年頭,雖然錢買不到一切,但離開了錢,什麼都不行。
“那行吧,你這個周末過來找我簽合同!”
“好。”
江卓彥這兩天在網上投簡曆,四處找工作。
我們就是普普通通的兩個人,也要為了生計四處奔波操勞。
晚上睡覺前,他突然跟我說,現在網紅很掙錢……
江卓彥竟然想做網紅!
我趕忙打住,“不準!”
“可是我這張臉的條件,完全可以好好利用……”
“是,你有資本,可以靠臉吃飯,但是風險也高,對你沒有風險,但是對我有風險,外麵的誘惑那麼多,我不想你拋頭露麵的!”
我實話實說。
如果可以的話,我就是想把江卓彥裝進口袋裏,或者是裱在牆上掛起來。
“那好吧,我再找別的工作。”
似乎愛情中總要有那麼一個人願意挨打。
一個強勢,一個弱勢,互補。
以前我是那個弱勢,現在他是那個弱勢。
“對不起……”
我抱住他,蹭了蹭,“是不是我太無理取鬧了?可是我真的不想讓你拋頭露麵的,我不喜歡。”
“傻,你不喜歡那我就不做。”
你不喜歡,那我就不做。
這話真的好暖。
想當初——
他可不是這樣的啊!
我清清楚楚記得一件事。
好幾年前,我和江卓彥剛認識那會兒,還不算熟。
他打籃球特別好,但是吧,他打籃球喜歡光著膀子。
江卓彥身材好,小麥色的皮膚,每次打球都圍聚了一圈的妹子觀看,尖叫聲連連起伏,有時候我想擠進去都困難。
火氣的爆發都是有原因的。
有一次我實在是吃醋得厲害,就給他發了一條消息,“你打籃球能不光著膀子嗎,我不喜歡。”
沒過一會兒他回複我:
“有病?你不喜歡我關我屁事,咱倆什麼關係?”
確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