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正文卷 第一百一十六章:他們之間的小小番外(1 / 2)

李月,夏啟洋念著這個很女氣的名字。麵前的女孩兒笑得一臉純粹,眼睛裏像是裝著星星。

像是一束出現在黑暗裏的光。

夏啟洋不知道自己會喜歡一個女生,是天性,還是什麼。在遇上李月那刻就變得不那麼重要了。

李月小他兩級,嚴格來說他得叫他一聲學長。可李月偏不,常常喚他阿洋。兩人都是學生會的,夏啟洋是學生會主席,李月負責文娛部。平常的交往中,兩人明裏暗裏沒少互動,小心思就差沒寫在臉上了,隻是誰也沒捅破那層窗戶紙而已。

告白是李月先主動的,在大三青年會上。這個時候,夏啟洋已經畢了業,在被安排在李嘉鋒公司裏。

應他的邀回母校看晚會,晚會的負責人是李月。在夏啟洋看節目認真的時候,大屏幕突然切播到了籃球館。李月的身影出現在畫麵上,他說。

“夏啟洋,我喜歡你,我們在一起吧!”

這件事在學校裏引起了軒然大波,甚至鬧到了王沉那裏。夏啟洋握著李月的手,在他擔憂的目光中保證道。

“放心,無論怎樣我都不會放棄你的。”

出櫃,夏啟洋坦白了喜歡李的事實。王沉說,如果再執迷不悟,王家的財產他將一分都不會拿到。而且繼承人的位置,他也沒機會去搶。

夏啟洋帶著李月去見了王沉,在他似的文件上,簽了自己的名字。拿了五百萬的支票,離開了大宅。

在外麵的那段日子,夏啟洋過得很快樂。因為有李月在,所以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有意義的。可是有一天,當他從外麵回去的時候,打開門,卻看見搬空了的公寓,以及茶幾上留下的紙條。個落魄的窮光蛋,這一切全拜大宅裏的那個女人所賜。虛情假意,為了自己的兒子,居然買通人來設計自己。

李月的初戀,就以這樣慘痛的方式結束了。似乎是從那天開始,夏啟洋就徹底變了。他從銀行借了錢,加上自己這些年在公司裏掙的所有錢,開始炒股。

他真的很有天賦,加上運氣很好。很快的,他有了自己的第一桶金。夏啟洋的野心很大,以往他隻是將它藏了起來,不曾在外人麵前顯露辦法。如今,全拿來開公司了。

夏啟洋做的是軟件,前期創業真的很幸苦,沒人脈沒資金。夏啟洋不知道是什麼在堅持著他,他隻知道一點,他會成功,他一定會成功。

大概是上帝聽見了他的祈禱,夏啟洋成功了。白晝隻是他在無聊的時候,一個打發時間的小玩意兒而已。暗中,他卻在收購王沉公司的股份。

許可青是他人生中的一個偶然,第一眼,夏啟洋隻是覺得他有些眼熟。但當他打開電腦的時候,他就知道他像誰了。

李月,夏啟洋沒有忘記他。都過去這麼久了,夏啟洋還沒有走出去。李嘉琳除了調酒師外還有一個身份,她是李月的姐姐。同父異母,李嘉琳不知道李月去了哪兒,至於來白晝上班隻是一個碰巧。

夏啟洋真是遇上太多碰巧了,故意接近許可青,故意招惹他。看他急得要跳腳的反應,真的很有趣。

陳可青在舞台的樣子很吸引,夏啟洋看著坐在台下的人,第一次有了占據一切的想法。他覺得很可笑,也不會打算再載一次跟鬥的。

陳可青出現的太蹊蹺了,夏啟洋把他帶回家,變性的監禁起來,說不清楚是什麼情緒。夏啟洋私底下,把陳可青調查了個底兒朝天。

孤兒,身世背景幹淨得很。

陳可青問他,愛他嗎?他是怎麼答的?愛?

夏啟洋當然愛他。

這麼多年了,夏啟洋忽然很想見李月一麵。以他現在的身份,輕而易舉地找到了李月。

物是人非,當年的那個青澀學生,也長大了,成熟了。夏啟洋看著他,薄唇輕啟。

“好久不見。”

夏啟洋決定給自己一個機會,去愛陳可青,用餘生去嗬護他。可似乎陳可青不願意等他,身上濡濕的地方,是陳可青流的血。

夏啟洋把衣服脫下來,小心的保存了起來。像一個精神病,瘋狂又執迷。

那是在大三青年晚會上,夏啟洋坐在台下看節目。舞台上,正有人唱歌。那人穿著叛逆的搖滾服裝,發型卻很服帖的搭在頭上。彈著吉他,開始前吹了一段口哨。一直瞧不上眼的口哨聲,此時落進耳朵裏意外的好聽。夏啟洋等了很久,終於等到那人唱歌。隻是還未唱上幾句,便被突然切換的屏幕被迫終止了。

夏啟洋看到那人背著吉他很不高興的走下台,淹沒在人群。接著,李月拿著話筒走上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