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愛,因性和諧而精彩(1 / 3)

第十二章 愛,因性和諧而精彩

夫妻生活的幸福是由諸多因素組成的。如:共同的信仰,相近的誌趣,融洽的感情,和諧的性生活等。性生活的和諧,應列為一個重要的方麵。

據波蘭的有關研究人員提供的數據表明:享受到較高或很高程度性滿足的女子,認為他們的婚姻是幸福和非常幸福的占79%,—般的占16%,認為不幸福的僅占5%。得不到較高性滿足的婦女,認為他們的婚姻是幸福的或非常幸福的占36%,一般的占43%,認為不幸福的達21%。

我國某地區對離婚案的調查,因性生活不和諧而離婚的占36%。據分析,其他原因離婚的,仍有一部分是因為性生活不和諧的,由於不願實說,找了別的借口。

某市書店售書表明:一些有關性知識的書,銷售得很快,基本上不壓櫃。有一個婦女,一連三天到書店去翻書,後來她直接向售貨員詢問:“是否有關於性生活的書,我想買本看看。我們夫妻結婚半年多,在這方麵老是覺得有些問題。”售貨員從一部醫學書裏找到了有關內容。這說明,有很多人都在謀求性生活的和諧。

以上數據和事實表明,夫妻間的性生活問題,確實不可忽視。

性生活不和諧,是生理上的問題,還是心理上的問題?據有關專家講,真正生理上的原因,造成性功能障礙的是極少數,絕大多數是來自心理的因素。有這樣一個例子:某青年結婚後,同妻子的性生活很正常,夫妻倆都是滿意的。一年以後,出現了陽痿現象。經醫生檢查,未發現生理方麵的問題。醫生再三詢問,得知:原來這個男青年有個哥哥,因嫂子在外地工作,住單身宿舍。嫂子回來養病,就同他們住裏外間,因為當中無門,就掛了個布簾擋上。嫂子回來住了幾個月,幾乎等於兩對夫妻同住一室,就使這個青年在過性生活時,產生了思想顧慮,性交不能成功。於是,他妻子就懷疑他有毛病,每次性交都以失敗而告終。越失敗,夫妻二人的壓力越大,造成了惡性循環,到後來,幾乎喪失了性交能力。

夫妻過性生活,本來應該是輕鬆而愉快的事。可是,未曾性交精神先緊張起來,甚至成為做賊一樣的事,自然放不開。偷偷摸摸過性生活,雙方都不會感到愉快。尤其男性,精神過於緊張和精力分散,顧慮重重,性功能自然達不到要求。

不妨把夫妻間的性生活,看作是夫妻間一種特殊的對話。隻有一般的對話,可能感到枯燥無味,沒有絢麗的光彩。但是,這種特殊方式的對話,卻把兩個人緊緊結合在一起,使夫妻生活別有韻味。丈夫白天的勞累和煩惱,可以被晚上入睡前妻子床上的溫柔所驅逐。丈夫受到妻子的珍愛和異性的企求,強烈的性欲油然而生,接著帶來的是輕鬆和享受。心理學家認為,婚姻幸福與性生活的次數成正比,與吵架成反比。這樣的夫妻生活,哪能在精神壓抑的情況下進行呢?

也有的女子,特別是缺少文化教養的女子,由於頭腦裏有封建思想,認為夫妻過性生活是不體麵的事,最低是不光明正大的事。因此就壓抑自己的性要求,從來不主動提出過性生活,就是丈夫提出後,她也不積極配合。她認為過性生活,隻是男子的事,女子隻能去承受。如果太主動了,有失體麵,或者會使丈夫覺得自己輕薄、浪漫,反而對自己產生不好的印象。在這種心理支配下的婦女,不但本身不會得到性生活的滿足,就連其丈夫也會感到乏味。

也有的男同誌,產生操作焦慮感,總是擔心自己性功能是不是有缺欠,擔心自己早泄和陽痿,性功能不正常,達不到妻子的要求。也有的擔心過性生活,對自己的身體不利等等。

凡此種種,都是因為對性的知識缺乏了解所造成的。人對性生活的要求,是人們的本能,是正常的事,夫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構容,不但應該受到應有的尊重,而且,和諧的性生活,會促進夫妻感情的發展。心理學家認為,人們結婚以後,一經發生性關係,這時年輕的夫婦,已經不把對方當成“不相幹”的男人和女人了,他們已經成了親人。夫妻在彼此接觸中可以允許做的事,在與外人的相互關係中是無論如何也不允許的,包括語言動作等等,這就是說,性生活把他們變成夫妻。

男女雙方對性生活的要求也是同等的,不能認為隻是男子的事。隻有男女雙方都能主動,性生活才能和諧,使雙方都能感到滿意。抑製了性的感情,不但自己從精神到生理上受到壓抑,同時對方也不會感到愉快。丈夫在過性生活時,對妻子的要求,是如何主動,如何放開,絕不是因為同妻子過了一次協調的性生活,就認為妻子不正派,或者產生懷疑妻子的心理。相反,在性交時,妻子老是配合不好,不主動,丈夫倒可能猜疑妻子對自己缺乏感情,久而久之,性生活長期不和諧,可能導致夫妻感情上的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