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愛,是排他的(1 / 3)

第十六章 愛,是排他的

我接到過一位大學同學的一封來信,他在信裏寫道:“我蘸著淚水給你寫信,我的‘愛人’,她和一個卑鄙的男人——也是你、我的同學——發生了不正當關係。事情已經大白,世人皆知,沒有辦法,我們隻好離婚。但我又很憐憫她,她本來不是什麼壞女人,可是,那個可惡的‘第三者’插足了我們的家庭,破壞了我們十幾年的愛情。最可憐的,還是我們的孩子……”

讀完這封信,使我驚愕:好好的一個家庭,被“第三者”給破壞了,給夫妻、孩子以至老人、親朋帶來了無窮的痛苦和憤慨。

“第三者”涉足家庭,真是人間一件不愉快的事情,它會給家庭帶來不和、爭吵、甚至分裂。這是夫妻間應該警惕的一件事。

在封建製度下,在婚姻中也有“第三者”插足和“婚外戀”問題。那時,隻不過不用這個名詞罷了。恩格斯曾經指出過:“隨著個體婚製,出現了兩種經常性的、以前所不知道的特有的社會人物,妻子的經常的情人和戴綠帽子的丈夫。”

這是因為什麼?

封建社會的婚姻,並不等於愛情,多數是家長包辦。女性結婚,是謀生的手段。“嫁漢嫁漢,穿衣吃飯”,根本談不上愛情,女人隻不過是男子的玩物。因此,青春和美貌是婦女身價的決定條件。所以,出嫁成為女性一次性的終身出賣。無論夫妻是否和諧,家庭是否幸福,都不能離婚再嫁。“活著是男人家的人,死了是男人家的鬼”。

不合理的婚姻製度,對女性提出了片麵的、絕對的貞操要求,隻能受沒有愛情的丈夫的蹂躪,不能去另外尋找愛情。而男子則享有多妻、納妾、嫖妓、通奸和姘居的“雜婚取樂”的權利。這種現象,雖無法律允許,但被社會認為是合法的行為。就是這樣,女的也不能離異,男的倒有休妻權利。對妻子來說,隻能“從一而終”。“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離也。”根本談不上婚姻自由。對丈夫來說,他們對沒有愛情的婚姻,並不是那麼固守,而是從婚外的“性自由”中去取得性欲的滿足和感情的補充。妻子“從一而終”,她們也並不等於甘心當封建婚姻的犧牲品。既然男的可以通奸、姘居,女的也就可以“偷漢子”。有男盜,就有女娼。潘金蓮與西門慶私通就是一例。一些老地主的小老婆與長工通奸的,也並不鮮見。

封建婚姻製度當然是造成那個時代“婚外戀”、“第三者”插足的主要原因。

在新社會裏,戀愛自由、婚姻自主,男女的結婚是愛情的結合。所以,出現任何情況下的“婚外戀”和“第三者”都是不道德的。如果覺得夫妻間已經失去愛情,難以維係兩性關係,不妨可以離婚,去尋找新的愛情。

愛的海洋是寬廣的,然而愛情之舟隻能搭乘一對戀人。青年人應該自駕輕舟,勇敢遠航,享受愛情的甜蜜,又何必去擠已經滿員的船?又何必另找船友?要知道,船兒超載是危險的,它可以葬送船上的情侶,包括擠上來的人,結局將是悲慘的。

出現“婚外戀”和“第三者”的原因又是什麼呢?

如果從大的類別上分,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類型:

第一類是男子愛慕美貌。在愛情上喜新厭舊,羨慕別的女子的美豔姿色,便進行誘奸、逼奸、強占,以滿足自己的獸化的性欲,這是一種玩弄和蹂躪女性的表現,根本談不上愛情。他們是構成擾亂社會治安的不法分子。

第二類是女性,水性楊花。沒有上進心,沒有正確的人生觀,以尋求低級淫亂生活為自己的精神寄托。她們引誘一些不正派的男人,過著淫蕩生活,插足別人家庭,占據別人的丈夫,以滿足自己的私欲。她們,同樣是社會上的敗類。

第三類,有的女性,為了謀取生路,或貪戀富貴滿足自己物質上的過高要求,不惜出賣人身,以換取男人的供養和施舍。她們是“為金錢而獻身”的可憐婦女,其實也是一種賣淫,不過隻出賣給特定的男人。也有個別女人,不受特定對象限製,實際上已墮落為暗娼。

第四類,則是男女之間真正的愛情。確實互相產生了比自己愛人更真摯的愛情。

如果具體分析夫妻間出現“婚外戀”和“第三者插足”的具體原因,也可以列出幾條,以供警戒。

妻子寂寞。寂寞是產生“婚外戀”或給“第三者插足”之隙的主要原因之一。隨著夫妻結婚時間的延長,有的夫妻不是感情加深,而是使感情出現倦怠期。這時,寂寞將逐漸增加。無人與其共享快樂,又沒有憂可分擔,那麼孤獨就會爬上心頭。

有一個妻子,婚後因為丈夫把愛情看得很簡單,認為結了婚,就是一切,一切又都是牢固的。他忘記了愛情還需要發展。他隻知道看書,寫文章,從不陪妻子去逛公園,連晚飯後的散步也是妻子孤零零的一個人。一次她散步走得很遠,回來天黑了,她有點怕,可是這時,丈夫可能正在燈下撰寫論文。她不敢走,也不敢停,躊躇起來。正在這時,一個男同誌過來天晚了,這位女同誌該回家了。”他把她送到了家門口。後來,她去菜市場買菜,去儲蓄所存款……又幾次遇上了那個男人。於是,他們兩人就開始了約會……

夫妻不和。夫妻不和,被社會上稱之為“婚外戀”和“第三者插足”的最可能的原因,也是最普遍的原因。一個丈夫在家經常和妻子吵架,而且每吵一次架,他到機關都大講一番。什麼:“今天妻子嫌我不掏爐子,我們吵起來了,我打了她一個嘴巴。”一個星期六的晚上,夫妻倆又因為誰也沒回家做飯,吵了一架,結果誰也不做飯,餓起了肚子。後來,丈夫來到了機關,機關的一個和他很要好的單身女同誌,給他做了飯,炒了菜,還喝了酒。當天夜裏,他就住在了她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