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克斯離開了碼頭,快速地向領事館跑去。因為他說有急事,所以領事就立即接見了他。
“領事先生,”費克斯第一句話就直奔了正題,“我早就推算到了這個賊會在蒙古號上。”
接著,費克斯就把他剛才怎麼看見一個仆人的過程,以及關於那張護照的事敘述了一遍。
“好吧!費克斯先生,我倒是十分樂意會會這個家夥。不過,他要真是您所料想的那個賊,我想他大概就不會上我這兒來了。小偷走道兒是不喜歡在路上留下腳印的。再說,旅客在護照上簽證,現在已經不是必經的手續了。”
“領事先生,”費克斯回答說,“我們應該這樣想,如果他確實是個厲害的角色,那麼他就一定會來!”
“到我這兒來辦理簽證手續嗎?”
“是的,護照這種東西一貫是如此的!正人君子帶著它就視為嫌麻煩,而強盜帶著它。
就有利於逃跑。我敢斷言他的護照不會有問題,但我很希望您別給他辦理簽證……”
“這是為什麼?”領事回答說,“如果護照確實沒有問題,我是沒有權力拒絕簽證的。”
“可是,領事先生,我需要把這個人留在這兒,直到我接到倫敦的拘票為止,好逮捕他。”
“哦,費克斯先生,這是您分內的事情,”領事回答說,“至於我,我可不能……”
領事的話還沒說完,辦公室的門就被人敲響了,聽差的帶進來兩位客人,其中一位就是不久前跟費克斯談話的那個仆人。真的是他們主仆二人一齊來的。主人拿出護照,很簡單地說請領事簽證。
領事接過護照,認認真真地看了上麵的記載,這時,坐在角落裏的費克斯一直在觀察著,甚至可以說是連眼睛都不眨地盯著這位客人。
“您是菲利亞·福克先生本人嗎?”領事看完護照問道。
“是的,先生。”紳士回答說。
“這位是您的仆人?”
“是的,他是法國人,名叫路路通。”
“您來自倫敦?”
“是的。”
“您打算去……?”
“去孟買。”
“好吧,先生。可是,這種簽證的手續現在並沒有一點用處啊,而且我們也並不要求您呈驗護照,這個您了解嗎?”
“我知道,領事先生,”菲利亞·福克回答說,“但是,您的簽證能夠證明我曾經路過蘇伊士。”
“好吧。”領事邊答邊辦好了簽證。福克先生做完了幾件應辦的事,然後就覓了一條小艇返回了蒙古號。他走進房艙,拿出了記事本,作了如下幾行記錄:
10月2日,星期三,晚上八點四十五分,離開倫敦。
10月3日,星期四,上午七點二十分,抵達巴黎。
10月4日,星期五,上午六點三十五分,經過悉尼山到達都靈。
星期五,上午七點二十分,離開都靈。
10月5日,星期六,下午四點,到達布林迪西。
星期六,下午五點,登上蒙古號。
10月9日,星期三,上午十一時,到達蘇伊士。
共用時間為一百五十八小時三十分,總計六天半。(圖6)
這些日期被福克先生逐條記在一本分欄的旅行日記上。旅行日記上注明從10月2日起到12月21日為止的月份、日期、星期號碼、預計到達每一重要地點的時期,以及真正到達的時間。重要的地點有巴黎、布林迪西、蘇伊士、孟買、加爾各答、新加坡、香港、橫濱、舊金山、紐約、利物浦、倫敦。每到一處,他便會對這本旅行日記進行一下查對,就能算出早到或遲到所產生的誤差時間。這種分欄的旅行日記能使人一目了然,於是福克先生隨時隨地都知道與預計時間相比是早到了還是遲到了。他現在把到達蘇伊士的準確時間記在本子上,今天是10月9日,星期三,如期到達了蘇伊士,與預料的時間相比,在時間上既沒提前,也沒落後。
記載之後,他就在房艙裏吃了午飯。至於說去遊覽城市,他從未想過。有這樣的一種英國人,他們到各地旅行時隻是叫傭人代替他們去遊覽而本人並不親自去,福克就屬於這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