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微·應對:法律規範、微博政務及其他(1 / 3)

國家行政學院電子政務專家委員會副主任汪玉凱坦言:“微博的崛起,對中國政府管理產生的影響是前所未有的。”微博裂變式傳播而非點對點、點對麵傳播的高速性,使得官方應對微博輿論新局,要比網絡、博客等更困難,考驗著政府及官員的社會管理創新能力。事實上,微博等社交網絡應用的興起具有全球背景。放眼全球,從2011年年初的中東、北非的“茉莉花革命”到英國倫敦騷亂再到美國的“占領華爾街”運動以及12月初的俄羅斯反對普京的風波,以臉譜網(Facebook)、推特網(Twitter)為代表的社交網站都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如何有效監管社交網絡,積極應對社交網站給社會穩定帶來的挑戰,已經成為擺在世界各國政府麵前的難題。

一、加強社交網站的法律規範和行政監管。

麵對社交網絡對社會穩定管理帶來的挑戰,國外不少國家紛紛加強立法規範和行政監管。意大利政府過去5年內先後出台了10項關於網絡監管的政府提案和法律修正案,2011年2月又正式出台網站視頻審查法令,要求對包括YouTube在內的互聯網網站上傳的視頻進行審核。2011年8月份,阿聯酋開始強推一部旨在打擊通過社交媒體傳播謠言的法案,該法案將打擊任何可能通過臉譜網、黑莓的BBM短信服務或臉譜網等“損害阿聯酋社會”的虛假、謠傳信息的傳播,法案對“謠言”、“謊言”和“誹謗”製定了清晰的定義。2011年10月份,印度修訂了《信息技術法》,旨在從立法層麵進一步規範網站。新法案規定,印度通信與信息技術部有權查封網站和刪除內容,網站運營商須告知用戶不得在網站發表有關煽動民族仇恨、威脅印度團結與公共秩序的內容。2011年11月份,美國國土安全部副部長瓦格納表示,由於在中東和北非的暴亂活動中,社交網絡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該機構已經開始起草監測推特和臉譜等社交網站的政策。

互聯網管理問題具有全球普遍性,國外的一些經驗做法值得我國在管理網絡社交平台加以借鑒。從我國目前現實來看,目前專門涉及互聯網特別是社交網絡管理的法律法規還是比較少,健全法律法規,特別是加強法律執行力度,是維護微博健康秩序的根本前提,也是各方都能接受的普遍共識。在完善法律的前提下,不斷強化政府的監管,規範微博、社交網絡的發展。以網絡謠言治理為例,首先必須將遏製網絡謠言納入法治軌道,依法追究網絡謠言製造者和傳播者的法律責任,加大對造謠者的懲罰力度。其次要政府要及時披露相關信息,與主流媒體協作,使公眾更多地了解事實真相,建立防範網絡謠言擴散的預防和預警機製;應及時掌握網以絡輿情的發展動向,對可能成為謠言的虛假信息加以重點篩選,盡早采取措施來掌控網絡輿情的發展趨勢;政府應當適時科學地公開各種對澄清謠言具有重要作用的信息,讓“信息公開”遏止“謠言擴散”。

二、發揮政務微博和傳統媒體主旋律作用。

麵對洶湧的網絡民意,政務微博可以即時、便捷地回應民意,與網民進行平等互動,以開放的姿態貼近群眾,在信息公開、傾聽民意、輿論引導、提升政府形象等方麵起到了積極作用。是黨和政府應對“微博風暴”的重要手段。根據國家行政學院電子政務研究中心2012年2月發布的《2011年中國政務微博客評估報告》統計,截至2011年12月10日,在新浪網、騰訊網、人民網、新華網四家網站上認證的政務微博客總數為50561個,其中黨政機關微博客32358個,黨政幹部微博客18203個。政務微博的興起正在改變政務信息傳播和政務問題處置方式,有力地重塑政府的形象。在“7·23”溫州動車事故中,當網上對鐵道部的善後處理表示質疑時,卻對事故發生地的浙江政務微博多有好評。溫州動車追尾事故發生後,浙江官方反應迅速,通過微博上演救援接力,及時把信息傳達給公眾,贏得了網民的掌聲。

值得說明的是,官員主動觸“網”的同時,也要充分發揮傳統媒體的作用,不能撿了“話筒”,就扔了“擴音器”。新媒體給傳統媒體帶來很大衝擊,但新媒體始終無法取代傳統媒體的作用。相反,它們是一種相互補充的關係,在新媒體時代,很多高質量的內容仍然是由傳統媒體或媒體人提供,傳統媒體對輿論的影響力依然非常強大。中國傳媒大學輿情研究所副所長李未檸指出,現在有種傾向:似乎官員都到網上開微博,與網民在線交流就能引導好網絡輿情,代替媒體功能。她認為,媒體的專業性、獨立性與公信力是官員不可替代的。如果我們不及時轉換觀念,與時俱進,在一些重大公共事件中讓傳統媒體關鍵時刻“被失語”,必將導致黨委政府和媒體公信力下降,網絡傳言的公信力反而增強。而如果主流媒體輿論通道及時且暢通無阻,完全滿足受眾的知情權,微博等網絡信息就不會被如此追捧。[ 基層幹部網絡運用普遍滯後,瞭望觀察網2011年10月8日, http://www.lwgcw.com/NewsShow.aspx?newsId=23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