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看到一種表現或病症,而無法認出它背後的意義時,要了解它的最好方法,就是先將它依外形分析成簡單的動作。讓我們以偷竊的表現為例。偷竊就是把別人的所有物據為己有。首先,我們先看到這種動作的目標,它的目標是使自己富有,並以擁有較多的東西,而讓自己覺得較為安全。因此,這種動作的出發點是一種貧窮或匱乏之感。其次要找出這個人是處於何種環境中,以及他在什麼情況下才覺得匱乏?最後我們要看他是否采取正當方式來改變這些環境,並克服其匱乏之感;他的動作是否都遵循著正確的方向;或他是否曾經錯用了獲取所欲之物的方法。我們不必批評他的最後目標,但是我們卻能指出:他在實現其目標時,已經選擇了錯誤的途徑。
人類對其環境所作的改變,我們稱之為文化,我們的文化就是人類心靈激發其肉體所作的各種動作的結果。我們的工作被我們的心靈所啟發。我們身體的發展則受著我們心靈的指導和幫助。總而言之,人類的表現到處都充滿了心靈的效用。然而,過度強調心靈的分量,卻非吾人所願。如果要克服困難,身體的合宜是絕對必需的。
由此可見,心靈參加控製環境的工作,以使肉體受到保護,而免於虛弱、疾病和死亡,並避開災害、意外及功能的損傷。
我們感受歡樂與痛苦、創造出各種幻想、以及認出環境之優劣等等能力,也都有助於這個目標的達成。幻想和識別是預見未來的方法。不僅如此,它們還能激起許多感覺,使身體隨之而行動。個人的感情負有他賦予生活的意義、以及他為其奮鬥所定下目標的記號。它們控製肉體的程序雖然相當大,可是它們卻不受製於肉體,他們主要是依他的目標和他生活的方式而定的。
培養適應自身的感情
顯而易見的,支配個人的,並不單單是生活方式而已。如果沒有其他力量,他的態度並不足以造成病症。它們必須被感情加強後,才能引起行為。個體心理學概念中的新觀點就是我們觀察到:感情絕對不會和生活方式互相對立,目標一旦訂下,感情就會為了要獲得它而適應自身。此時,我們談的已經不在生理學或生物學的領域之內了;感情的發生不能用化學理論來解釋,也不能用化學檢驗來加以預測。在個體心理學中,我們先假設生理過程的存在,但我們更有興趣的,卻是心理的目標。我們並不十分關心焦慮對交感神經或副交感神經的影響,我們要研究的是焦慮的目的和結果。
依照這種研究方向,焦慮不能被當做是性的壓抑所引起的,也不能被認為是出生時難產所留下的結果。這種解釋都離譜太遠了。我們知道:習慣於被母親伴同、幫助、並保護的孩子,很可能發現:焦慮——不管其來源為何——是控製他母親的有效武器。我們也不以隻描述憤怒時的生理狀況為滿足,我們的經驗告訴我們:憤怒是控製一個人或一種情境的工具之一。我們承認:每一種身體或心靈的表現都是以天生的材料為基礎,但是,我們的注意卻在於如何應用這些材料,以獲取既定的目標。這就是心理學研究的唯一真正對象。
在每個人身上,我們都可以看到感情是依照他獲取其目標所必要的方向和程度而成長、而發展的的焦慮或勇氣、愉悅或悲哀,都必須和他的生活方式協同一致,它們適當的強度和表現,都能恰恰合乎吾人的期望。用悲哀來達成其優越感目標的人,並不會因為其目標的達成而感到快活或滿足。他隻有在不幸的時候,才會快樂。隻要稍加注意,我們還可發覺,感情是可以隨需要而呼之即來或揮之即去的。一個對群眾患有恐懼症的人,當他留在家裏,或指使另一個人時,他的焦慮感即會消失掉。所有神經病患者都會避開生活中不能使他們感到自己是征服者的部分。
情緒的格調也像生活樣式一樣的固定。比方說,懦夫永遠是懦夫,雖然他在和比他柔弱的人相處時,可能顯得傲慢自大,而在別人護翼下時,也會表現得勇猛萬分。他可能在門上加三個鎖,用防盜器和警犬來保護自己,而堅稱自己勇敢異常。沒有人能證實他的焦慮之感,可是他性格中的懦弱部分,卻在他不厭其煩地保護自己中表露無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