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頭將自己關在寢室,努力地回想著大洋馬失蹤關於破案的任何一種可能性。他不是警察,不能掌握第一手資料,就不能按照警方的思維去推進案子的偵破進度。
福爾摩斯有句經典的話:在沒有得到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是不能進行推理的,那樣的話,隻能是誤入歧途。
可那個男子的背影在他的腦海裏不斷地閃現,寬闊結實的身材已經深深印在了他的腦海裏。他推測這名男子,應該是學生,雖然沒有看到他的容貌,不過從他的身形和穿著上應該能看的出身份。
退一步講,就算大洋馬濫交,找到校外的人士玩耍,應該也是找那些富豪或成功人士,年齡有些偏長才是,而當晚和她一起吃飯的小夥子看上去年紀較輕,明顯不屬於這類人。而像這些成功人士找學生妹,無非是一些有錢人的遊戲,花錢找學生妹圖個新鮮而已。從某種心理上來說,請吃飯也不會選這種低檔的飯館,應該會選一些高端上檔次的地方,才能一舉征服這些沒有經曆過世間虛偽的女孩子虛榮心。
當晚,大洋馬的表情有些不悅,男子在喝悶酒,這些跡象表明,當晚的男子應當不屬於校外的成功人士,或者對大洋馬有所圖謀的富二代之流。可能就隻是同學關係,或者校友關係,或者是同鄉關係之類,算是認識,但又不是深交的那種關係。
而排除了對方是校外上班一族的可能性,那麼這名男子很大程度上極有可能就是在校的大學生。
按照這個思路繼續走下去,如果這名男子是在校學生。他殺了人,或者綁架了大洋馬,那麼他此時應該還在學校,不然另一件失蹤案又出來了,或者是他請假離校,一樣會引起警方的懷疑,在這麼個風口浪尖請假離校,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
如果這個假設成立,這名男子是在校大學生,他殺害或者綁架了大洋馬,而自己仍然隱藏在學校,小心翼翼地關注著事件的進展,時刻了解案情的走向,有沒有波及到自己,他想要了解這些事情隻會在BBS上通過大家夥的聊天了解事態進展。
再做進一步推論,假設推論正確,當晚和大洋馬一起吃飯的男子身份是學生,那麼他的殺人動機最大的的可能就是情殺,或者仇殺,也可能是對大洋馬有所企圖,不能得逞失手將大洋馬誤殺,因為他當晚喝了酒,這種可能也存在。
也許他們是戀人,大洋馬濫交,在交涉的過程中惱羞成怒將大洋馬殺害,或者綁架也可能。不過,他們的關係應該不是這樣,如果真的是戀人關係,警方一定也已經調查清楚,將當事人傳喚調查,目前的情況來看,應該不是戀人關係。
仇殺,這個似乎也不大可能,如果凶手是女人,可能會存在大洋馬搶了其男友爭風吃醋的因素,導致失蹤案的發生。
這樣一來,最大的可能就是凶手和受害人認識,但不是男女朋友的關係。他們可能曾經是同學,或者是同學,也可能是來到金陵才認識的。無論是哪種情況,他們之間的紐帶必定是男子在追求大洋馬,苦追無果的情況下霸王硬上弓不成,失手殺害大洋馬或者將其囚禁起來也都有可能。
那天的晚飯,可能就是最後的晚餐,根據大洋馬的表情來看。男子應該是再次提出與大洋馬交往之類的話題,大洋馬似乎對眼前的男子不感興趣,所以表現的有些冷漠和不高興。
想到這裏,魚頭仿佛看到了案情突破的希望。假如自己的推斷正確,那麼這個人一定會在校園裏關注著警方的一切動向,某個角落的電腦上,關注著BBS上的一切熱點討論。
他決定在已經沸騰的BBS上扔一篇帖子,大膽地做出一些推論,如果凶手真的在角落裏關注著事件的動態發展,希望自己的帖子能夠刺激到他有什麼動作,打草驚蛇,隻有凶手有異動,一定會被人看出破綻。
於是,標題為“我之見大洋馬失蹤案”,發表在BBS第一熱門欄目“校園新聞”欄目主要內容是:
大洋馬肯定已經被害,估計被害時間是6月10日晚上。
大洋馬被害的原因是情殺,很可能是凶手追求未成,惱羞成怒,拔刀殺人,也有可能殺人玩屍。
大洋馬屍體在哪裏,估計裝袋子裏和石頭一起扔在長江裏喂鯊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