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3)

楔子

茫茫天地間,癡情執迷之人不在少數。情之一字,蒼生皆為其所惑,可為它苦,可為它樂,可為它憂,可為它喜。

你是?

渡你的人。

我心如明鏡,無需相渡。

你太過執迷。

執迷一生,好過糊塗一世,我隻執迷我所願執迷的。倘若為她,執迷也好,糊塗也罷,終不願錯過時機,留下遺憾。

為她受這九重天劫的最後一擊,你本修成的真魂受創,真身已毀,值得嗎?

隻要為她,便不懼九重天劫雷火淬身,有什麼不值得?

罷了,既已勸不了你,我便不再多說。情孽兩重,說不清道不明這是情深還是孽重。我且賜你一件東西,你無形體,不過是飄忽無定的一抹意識,而它無魂,將它賜給你,乃是最佳。

多謝。

你可借此重生,然需千年凝魂,千年結魄,千年修身,你可等得?

長夜漫漫方知黎明之珍貴,況且若心至堅,三千年不過一刹。

你心性堅定,這甚好,可你就肯定她也能如你一般?況且她從未愛過你,甚至從未知曉你的存在。三千年的時間,足以她重新愛上一個人了。

她若安好,我便別無所求,如果可以……隻望她三千年回眸一望。

正文

第一卷孽海珠

孽海生情,情是孽,是空,是幻。

情之一字,似有若無中,淺笑低眉間,最是傷人。

一覺醒來,睡眼朦朧,腦袋又沉又累,好像這幾百年都拿去廝殺了,而不是在睡覺。

使勁揉搓著眼睛,眼前清晰了些,桌上放著的一堆夜明珠還是我在東海敲詐幾個蚌精的,幾百年不見,毫無纖塵,光華柔和,想必我最忠心的仙婢螢燈幾百年來一直兢兢業業,一絲不苟,嗯,值得嘉獎!不過,她難道不記得我早就玩膩了嗎,怎麼不把它扔掉?唉,真是不懂本上仙的心思。

窗外一陣風吹過,聽風鈴輕輕搖動,流暢悅耳的鈴聲頓時飄蕩在風中。

叮零,叮零零。

聞音而來的仙婢螢燈無聲無息出現在我的麵前,掐指一算,說道:“上仙,你睡了三百六十七年了,可總算是醒來了!”

我尋思著三百六十七年聽著順口,是個好兆頭,倒下去準備繼續睡,剛剛都還沒睡夠呢。

“哎哎,上仙,”螢燈哭喪著臉,“您就饒了我吧,我都替您工作幾百年了!”

她連敬稱都用上了,看來甚是著急。

把頭枕在手臂上,睜著眼,我悠悠想,現在我擔任的是一個閑職,每天登記從下界歸位的神仙的名字,如果有需要,就送上一杯忘塵水,效果類似於地府的孟婆湯,喝完後前塵盡忘,回歸天庭,逍遙自在做神仙。至於什麼時候有必要也是有講究的。如果一個神仙下凡曆劫或者轉世玩玩,在凡間喜歡上了一個某某,歸位時仍然對某某念念不忘,影響到了天庭秩序,這個時候就要送上忘塵水了。雖然現在天庭開放,眾仙戀愛自由,但人仙戀,仙妖戀什麼的還是要不得。

本來這個仙職隨便派一個小仙就好,無需我這個司戰的上仙來做文官,但仙帝說歸位的神仙階品或有高低,小仙們鎮不住,所以找了我這個上仙來撐場子。我人微言輕,不好反駁,心底卻不這樣認為。因為據小道消息所傳我曾經不知不覺間得罪了他最寵愛的女兒星涵公主。

事情是這樣的,星涵公主身邊有個從下界飛升上來的仙人,因修為法力都比一般仙人更高一籌,剛飛升時就被仙帝封為業殊真君,自是無上的殊榮。想當年我僅僅有了一個大眾的稱號——上仙,後來跟隨戰神訣黎南征北戰,誅妖族降鬼物,身上多了滿滿的傷痕,終於被封為焦尾上將,還是大眾稱號,真是人比人氣死人。

言歸正傳,不知道哪天星涵公主看見了業殊真君,對他崇拜不已,於是請了仙帝出麵讓業殊真君住在星涵公主的玥銀宮以便指導她仙法。不過眾仙都知道,說是指導,其實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也!可是,某一天居然我聽說這位我從未謀麵的真君喜歡我!這可是天大的冤枉,我知道後當場在眾仙僚麵前澄清,我壓根沒見過他,也不會喜歡他。據說星涵公主聽說這件事後微微一笑,於是……於是我就從拿把戰刀變成了拿筆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