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1章 龍之回憶(1 / 2)

你看我這身上是不是挺光鮮?金表,一塊五十萬,皮鞋,一雙三十萬,西裝英倫定製,不算貴,才八十萬……可在我小時候,這種事兒壓根兒他祖宗的連想都不敢想。

我那老爹是個爛賭鬼,贏錢了還好,家裏能沾光吃上口肉,要是輸了錢,我老娘就得挨揍。爛賭鬼不舍得摔自家東西撒氣,都砸壞了哪兒來的錢翻本?打我記事兒時候起,我老娘身上就青一塊兒紫一塊兒,出門那衣袖都得紮得嚴嚴實實,不然外人一眼就看得出來。

其實我也挨揍,要是哪天運氣不好,我老娘沒護住我,爛賭鬼的拳頭照樣往我身上招呼。你看我這耳朵,是不是缺了一小塊兒?就是他瞅冷子朝我扔了把剪子,要不是我命大,七歲那年我估計就交代了。

在我家隔壁……哦,對了,那時候魔都還不興單元樓,你們年輕人可能沒印象,都是一個門廊一個門廊的,廁所廚房各戶混用,鄰居低頭不見抬頭見,比如今有人情味兒多了。

我家隔壁住著一戶人家,男的是個老實巴交的工人,女的來自農村,沒啥本事,每天上街擺個小攤,賣點兒花生瓜子啥的。

他們有個女兒,比我小兩歲,長得挺靈性,上小學那會兒總跟我身後轉悠,她媽還讓我給她輔導功課來著。

嗬嗬……說來慚愧,我哪兒有給人輔導功課的資格?人家給我輔導還差不多。家裏都這樣兒了,我這成績能好到哪兒去?回回考試班裏墊底兒,不過我那賭鬼爹倒也不在乎,他的心思全放在牌桌上呢。

上初中後,我基本上就放鴨子了,心情好去班上應個卯,心情不好就上街轉,偶爾堵校門口兒詐個錢兒啥的,當然,兔子不吃窩邊草的道理我打小就懂,除了少數幾個不順眼的混蛋,我很少找同校學生麻煩。

那時候,像我這樣的混混也多,小孩零花錢就那麼塊兒八毛的,你詐完了,別人就撈不著。所以說,後來大家夥也都學會了拉幫結派占地盤,誰敢撈過界就往死裏打。

也算冤孽吧,混了一年,鄰居那小女孩也上了初中……我這不是在小學留級了一年嗎?打什麼岔!我說到哪兒了?

哦對,她也上了初中,一天放學路上,被兩個小混混堵住,不光要錢,還掀她裙子。

那我能忍嗎?當混混也有當混混的原則,你都找小女孩劫財了,這還嫌不夠丟人的?怎麼著?毛兒都沒長齊你還想劫色啊?

我“呼”一家夥就衝上去了,一腳踹那小子麵門上,把他給踹出去兩米來遠。

然後?然後就打唄,隻敢找小女孩劫財的廢物能打得過我?三兩下就統統給收拾了。

也算我倒黴,女孩的裙子被那個混蛋拽著,撕出來條大口子,她那老娘見我陪她回家,以為是我欺負了她,拿燒火鉗往我身上沒命的敲,要不是我躲得快,外加那女孩使勁攔著她媽……

這都不提了,後來,上初三那會兒,爛賭鬼借了高利貸,卷走家裏存款跑了路,我老娘心灰意冷,自己回了娘家,後來想方設法扔下我這個拖油瓶改了嫁。債主找不著人,搬空了家裏的東西,就給我剩個空屋子,連睡覺都隻能打地鋪。幸好隔壁女孩家裏時不時給我留口吃的,不然我肯定挺不過來。

父母不要我,那我總不能活活餓死吧?經常吃鄰居的也不是個事兒啊!好歹經常打架,力氣早練出來了,先是碼頭車站給人扛活兒,然後混進了社團,幫帶做個水路押運,不說掙錢吧,餓不死倒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