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很多可望而不可及的東西,後悔藥是其中之一。
機緣巧合下,林莫得到了這樣一支藥。
然後喝下這玩意的他……直接重生了。
……
……
看著出現在麵前這些原本隻存在在自己記憶中的畫麵,林莫忍不住狠狠掐了自己一下。
“喝了那瓶藥死自己比重生概率更高的藥水,沒想到自己……竟然真的重生了。”
他叫林莫,按照重生之前計算,他今年應該是二十七歲,重生前過了小三十年普通人的生活。
出生自一個普通的家庭,考了個普通的大學,做著個普通的工作,就算任性的換了數次工作,也沒能擺脫了身上那股子平庸的味兒。
就像是塊山裏麵最尋常的石頭。
他最光榮的是混跡紅塵整整二十七載,重生前他卻仍是個光榮的單身狗。
而且是貨真價實的,從小到大都不曾談過戀愛的那種。
他將自己這段經曆美名其曰是一場深入萬花叢中卻能恪守本心,片葉不沾身的修身。但實際就是從小到大,他喜歡的,人家不喜歡他,喜歡他的,卻又礙於顏麵從沒跟他表達。(他一向覺得這樣的人有很多)
可以說,上輩子的他就是個在尋常不過的普通人,甚至還有點慘。
但這輩子,他非常肯定自己絕對要不同了。
作為一看過上百部穿越重生小說的男人,他很肯定自己這一身別無長處,就是晚上也休想找到什麼閃光點的命格放在小說裏麵,那就是天生的主角啊。
而且專門是那種廢柴崛起,或者一廢到底流。
林莫忍不住想要仰天長嘯,這是老天給他一次重新洗牌的機會啊!
看著眼前房間,他認出這是他家的老房子,老式格局,兩室一廳。在這房子裏,他度過了自己從孩童到成人的十五年。
如果他沒記錯,這房子在他十九歲那年就拆遷了,也就是說,能夠重生到這房子,最起碼他時間倒回了八年以上。
一翻日曆,果然如此。
此時正是公曆:2018年3月4號。
距離2028正好十年。
“十年前,我才十七,那可正是草長鶯飛,體內荷爾蒙肆意瘋狂的年紀啊。”
想著自己未來勢必要紅塵作伴,瀟瀟灑灑的人生,林莫覺得心情實在浪蕩,猥瑣中帶著囂張。
隻是可能作者不想看到他這副囂張的嘴臉。
這時突然有道女聲傳來。
“呦嗬,大膽小賊,偷個東西都這麼得意,不會是以為家裏沒人吧?”
然後順著聲音,林莫就看見屋裏竟然走出個漂亮的——女生,長相天然,膚白貌美,林莫心髒條件反射的砰砰跳。
別看林莫雖然如今是個單身狗,但對女性的評分上,他是相當嚴格的。女生在他滿分一百的評分標準裏,能夠上到八十的,那在尋常人眼中就已經十分漂亮了。(這是吃不到葡萄就說葡萄酸落下的毛病)
然而此時出現在他眼前的隻穿著家居服的女生,卻是個評分能達到90+的真正的美女,這在林莫不到三十年的經曆中,見過這種級別的次數屈指可數。
要是按照上輩子的,碰見八十分以上的女生,他肯定下意識的靦腆羞澀,連話都說不利索。
可是今天,或許是倒時空差,瞪著眼睛看著眼前穿著真心清涼的女的,他開口說的第一句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