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喬恩·科爾津(3)(1 / 2)

競爭對手在變化,行業也在發生變化——更加國際化,需要更多資本金投入到交易與信息科技中,財務風險在增加,公司的業務與贏利方向正在從委托(代理業務)的投資銀行轉向以風險資本為主的自營交易商。曆盡周折,合夥人從反對IPO轉向支持IPO。50年前,公司在債券業務線上隻有一名合夥人;而到1998年進行IPO投票時,固定收益部門有53名合夥人,他們以51∶2的票數讚同IPO。公司沉浸在交易的文化中,交易的一切產品均按市值計價,他們轉變為現實主義者,不再迷戀於傳統。

1996年對於公司而言是個收獲的年頭,1997年更好一些。高盛公司在德國電信公司130億美元的私有化過程中發揮了關鍵作用,中國電信的私有化並購成為當年最大的並購案,克萊斯勒與戴姆勒–奔馳公司進行了380億美元的合並。公司利潤超過了30億美元,淨資本回報率超過50%——遠遠高於行業36%的平均水平。

如往常一樣,科爾津時刻關注全球市場的變化,他每天早上都要查看主要市場的行情:6點15分打電話給紐約的勞埃德·布蘭克費恩,6點30分打電話給倫敦的帕特·沃德,6點45分會往亞洲辦公室打電話。並且,如果需要做出重要決策,科爾津會在淩晨2點30分、3點30分、4點15分分別打電話給上述地區。自然而然地,需要做決策的分支機構都會打電話向科爾津求助,這提升了他的運營能力,以及在高盛公司的領導力。

並不是所有的電話都來自交易市場。1996年,科爾津收到了英國主要客戶沃達豐的CEO克裏斯托弗·詹特發來的一條憤怒的消息。沃達豐打算終止與高盛之間的業務關係,原因是高盛沒有事先與沃達豐溝通,就承銷了其主要競爭對手奧侖治(Orange)12億美元的IPO。科爾津馬上給詹特打電話致歉,詹特後來回憶說:“之前我們已經就他們應盡的義務達成了共識。我希望他們忠於我們。”

雖然合夥人是一個法律組織,但是合夥人的效率依賴於合夥人之間的非正式的個人關係。隨著合夥人規模的擴大,個人之間的聯絡減少,組織的活力發生了變化。之前的親密無間蛻變為僅僅是相互熟悉;溝通也不再清晰、迅速與有效;合夥人之間的相互關懷也蕩然無存。合夥人製度仍然存在,但個人之間的聯係減弱了,並且關係緊張、產生誤解、傷害感情、意見不合等現象經常發生。科爾津堅信他會最終戰勝其他人,他把自己比做是花旗集團的桑迪·威爾,並立誌成為華爾街公認的領導者。“他不僅僅認為自己是正確的;而堅信他自己是正確的,”鮑勃·赫斯特說,“這非常危險。”

科爾津就任高級合夥人時,所有人都認為他會任職很長時間。合夥人一致認為:未來幾個月喬恩·科爾津將挑選他的領導團隊。種種跡象表明科爾津在公司獲得了強勢地位:利潤增長非常迅猛;對畢曉普地產公司獲得股權投資擔保;越來越多合夥人認識到在收購案或者嘉獎突出貢獻員工時,使用永久資本金加上股票的效果甚至好於合夥人的職位。高盛資產管理公司的贏利激增,交易獲得的利潤非常豐厚,同時相應競爭對手的市盈率乘數處於高位,追求個人財富推動著更多合夥人支持IPO計劃。而IPO的目標就是為了獲得權力。

科爾津在公司內備受歡迎。但是在執行委員會內,重大的變化引發了正麵衝突。

“科爾津的想象力太豐富了,”鮑勃·赫斯特回憶,“他認為高盛的規模還不夠大。”

科爾津向眾人宣布:“我是一個擴張主義者!”他打算發動一係列規模較小的投資管理領域的收購,開始與荷寶,惠靈頓(Wellington),格蘭瑟姆–馬友–奧特魯等幾家公司進行談判。科爾津預測將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分業經營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將被廢除,他與摩根大通公司的CEO、大通曼哈頓公司的CEO、美國信托公司的CEO,以及梅隆銀行的CEO都進行了對話。[97]在主動與商業銀行接觸之後,科爾津經常會告訴合夥人其實都是對方主動與他聯係的。科爾津視自己為公司的CEO,他認為這些戰略舉措符合他的地位與權力,但是他的合夥人們——特別是執行委員會的那幫家夥——強烈反對他這樣做。就像他們認為的那樣,他們才是高盛公司的最高權力,因為他們代表了整個公司,並且在委員會內奉行一人一票的平等製度。

其他人發現,科爾津整天都不在公司,而是穿梭於各家公司和銀行,結識相關人士,就合作關係或是可能的並購探討各種問題。他獨立的戰略主動性,以及隨意、即興的決策方式,都給人們留下了深刻印象。科爾津經常憑直覺辦事,給人留下的印象是過於草率,不按程序辦事,而保爾森經常會深思熟慮,提前將各種事情安排妥當。“科爾津經常是即興而為,”鮑勃·斯蒂爾回憶說,“他不是有章可循的,因為他需要做的事情太多了——多得可能全部做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