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美芝產權之變(1 / 2)

117.美芝產權之變

1994年8月,曹繼光離開5年後從美國回到了深圳,從此開始漫長的美芝公司產權抗爭。不過,見過曹繼光的人,從他的臉上看不出一絲的激動和激烈,他和善、平靜,麵對巨額財產的歸屬,他甚至有點兒漫不經心。

1989年5月,曹繼光被評為全國十大傑出青年,然後帶隊到美國參加國際電子博覽會。會議結束時,他卻把一同參會的公司副總張發能等叫到一起開會,宣布他將長期留在美國開發市場,一起留下的還有公司的律師周海斌。他授權張發能回國管理公司一切事務。 張發能回到國內後,即爆發了“六四”事件。為什麼放下這麼大一個企業不管?“六四”讓曹繼光的動機有了更多懸念。

1979年深圳市成立之前歸佛山地區管轄,因此深圳市成立幹部大多從佛山派遣過來,曹繼光的父親曹喜芝從佛山調深圳任市委副書記,在華南理工學院當老師的曹繼光隨後調到深圳在工業局工作。1980年,曹喜芝認識的一個印尼華僑陳新民想過來投資,曹繼光帶他從東門向西沿還是土路的深南大道察看地形,一路全是荒丘野草,到現在的華強北,看到華強電子和電子工業大廈正在建設當中,就看中了中間的這塊土地,就是現在路口南加油站到北麵康樂大廈,寬200米的一塊土地。地是曹繼光到赤尾村去辦的,手續很簡單。1980年4月,新華電子廠在華強北建設。不知道怎麼建廠房,陳新民從香港請來建築隊建起簡易廠房和宿舍。

當時大陸收錄機正熱,陳新民提出可以組裝收錄機。元器件從香港進口,要辦手續。不知道從哪裏去辦,曹繼光就寫好一個進口25萬台收錄機元器件的申請找到剛剛成立的特區經濟發展公司,管章的人說,沒辦過這樣的事,不知道該不該辦,管不管用,章在桌上,我去廁所,你看著辦吧。他剛出門,曹繼光就把章蓋上了。拿到海關,竟然辦成了。陳新民很激動,這邊蓋廠房,那邊就在香港找人組裝,過來裝上外殼就賣,新華電子廠成了華強北第一個投廠的企業,第一年就賺了6000萬元。

新華電子廠賺了錢,工業局又與哈爾濱的一家企業成立了康樂電子廠。深圳這邊又跟陳新民鬧分家,這就成立了寶華電子廠,深圳市電子工業局成立,這就是賽格電子公司的前身。隨著華強電子和電子工業大廈的建成投產和開業,華強北電子工業開始起步。

新華廠建成以後,與陳新民合作的是深圳的無線電廠,投產時,主要管理人員都從無線電廠調來,曹繼光和四個年輕的大學生感覺受了冷落。曹繼光就帶領他們調到一家修鍾表和自行車的街道金屬修配廠,從三來一補加工開始,把這個廠搞到1200多人。當時的體製,街道廠也是全民所有,曹繼光想單幹,提出停薪留職,不被批準,還把他升為副廠長,他就寫了自動退職信,廠裏想讓他知難而退,要他交1萬元退職費,他就寫了一張欠條,還是離開了。

當時,個人不準辦加工企業,隻能拿個體工商戶的牌照,人員不能超過8個。曹繼光就找到二輕公司經理梁元濟,把自己的公司掛靠到二輕公司,成立了深圳家電製品廠,在蔡屋圍租一個廠房。1984年底,曹繼光又開了一個工廠,命名為“深圳市美芝電器公司”。“芝”是選自其父曹喜芝姓名的最後一字。

1984年12月,曹繼光和深圳家用工業公司簽訂的《經濟承包合同》,承包期內超額利潤10%上交發包方,剩餘部分30%留廠,70%歸曹所得。到1986年承包期滿,根據協議,曹繼光將獲取700萬的巨額收入。也因此,《人民日報》、《深圳特區報》先後撰文稱曹繼光為“我國第一個公開的百萬富翁”。

1987年,曹在深圳率先搞起高科技產品——腎結石體外粉碎機(獲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向12個國家出口。

1987年,美芝電器公司與日本皇冠株式會社成立了中日合作企業“深圳皇冠(中國)電子有限公司”,這是當時深圳市引進的最大的外資企業;隨後美芝又與美國通用電氣、法國湯姆遜、日本新日鐵等一批著名的跨國公司成立中外合作、合資企業。1988年底,美芝電器公司已擁有下屬企業45家、職工1.7萬人,每年為國家創收的外彙多次居深圳市第一,廣東省第二。

1987年9月18日,深圳市會計師事務所受深圳市審計局的委托,對美芝電器公司進行了全麵審計。在深圳市政府工業辦公室的主持下,美芝電器公司與深圳市家用工業公司分離達成協議,即美芝劃出兩間廠房連同設備資金,並再繳8萬元給家用工業公司,就此兩家公司之間的債權債務宣告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