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疑凶出現(2 / 2)

“李曼珍是個貪汙犯。”說起李曼珍,周文婷的臉上全是鄙夷的神情。

聽說在監獄裏,囚犯直接會因為所犯的罪而天然的劃分等級。

其中殺人,搶劫等暴力犯罪者等級較高,而強奸和貪汙等罪行的等級比較低,是天然的被欺負對象。

女子監獄裏當然沒有強奸犯,那麼貪汙犯就是地位最低下的犯人。

雖然詐騙犯的地位也沒高到哪裏去,但周文婷就是看不起李曼珍:“她就是渣滓。幹活的時候偷懶,好吃懶做不說,還老是向獄警打小報告,小人一個!”

說到這裏,她的眼睛裏閃過一絲仇恨,顯然她也是李曼珍小報告行為的受害者之一。

我開口問道:“為什麼你認為是李曼珍做的手腳?”

與動手能力強的男性不同,大部分女性對電線、電子回路之類的東西比較陌生。一些家庭主婦連換個燈泡都得叫人幫忙,更何況是在情況複雜的配電箱中做手腳,讓其定時發生故障。

李曼珍有這個能力嗎?

周文婷肯定的說道:“李曼珍很有能力,她在供電局幹了20年,從基層做起,一直做到副局長的位置。如果不是貪汙的事情爆了出來,說不定下一任的局長也是她。”

好吧,供電局出身,李曼珍的專業知識沒問題,停電的事情十有八九就是她幹的。

“你對她們的情況都很了解啊?”我揶揄的說道。

周文婷知道那麼多事,可以稱得上提欄橋監獄的包打聽了。

“那是,我對這些閑事特別感興趣,人稱提欄橋監獄的包打聽。”她笑的很得意。

喂!喂!

還真是包打聽啊!

夏洛爾開口說道:“你收集這些情報是職業習慣吧?分析一個人的過去,可以知道他的思維模式,更容易騙到他,不是嗎?”

“嗬嗬……”周文婷笑而不語,算是默認了。

還真是啊,這個人死性不改,出去之後還想繼續行騙嗎?

等等!

如果周文婷沒撒謊,那李曼珍是幫凶這件事是沒跑了。會不會凶手也是她?

我的腦海裏靈光一閃,想到一個畫麵:凶手是從4號房間出來,輕手輕腳的走到1號房間那裏,才放重腳步走到3號房間。

凶手的腳步聲是為了故布疑陣,故意讓周文婷聽到的!

至於進出房間的門禁,應該是陳曉薇去廁所前把工作證從4號房間的小窗口扔進去,轉交給李曼珍。犯案之後,李曼珍又從4號房間的小窗口把工作證扔出來。

在停電前和停電後,工作證一直在陳曉薇的身上,隻有停電的十分鍾裏,工作證在凶手李曼珍的手裏。

而且凶手是李曼珍的話,眼鏡男的癲狂行為也有了合理的解釋,他是為自己的妻子打掩護,故意挑起事端,與趙紅英大打出手,吸引我們的注意力。

對!

肯定是這樣!

雖然與李曼珍素未謀麵,也沒有進行過詢問,但我已經確定,肯定以及認定——她就是凶手。

李曼珍就是普瑞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