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勇於戰勝自我(2)
保持快樂的心境
莊子不貴生賤死,但他決不輕生,亦不刻意追求死亡。他認為,這樣都有背於生死自然之理。既然“大塊載我以形,勞我以生”,我便應該盡力活到生命的盡頭。此種態度叫做“全性葆真”或“養生”、“盡年”。《人間世》、《養生主》、《山木》講的都是這一道理。
莊子的這種“生死無變於已”的觀點,正如他所說的:“不樂壽,不哀天,不榮達,不醜窮。”即是說不把長壽看作快樂,不把夭折看作悲哀,不把通達看作榮耀,不把窮困看作羞恥。
一個人如能如此,不管際遇如何,都保持快樂的心境,那真比有百萬家產還更有福氣!
生活中拂逆的事情是很多的。俗語說:“不如意事常有八九”,我們一生很少有幾次真正感到自己的生活一帆風順,海闊天空。人生際遇不是個人力量所可左右,而在詭譎多變,不如意事常八九的環境中,惟一能使我們不覺其拂逆的辦法,就是使自己“隨遇而安”。
莊子說:要在無為中有為,首先就是順應事態發展,順,於己一身,可得安全,於事情本身卻可有利。
是的,不能熄滅生命之火,既然造物主讓生命之火燃燒起來,好好地燃燒就是它自然而然的事。然而,在人的世界裏,不隻有火,還有風,還有水。所以在生命之火燃燒時,既不要在功利麵前忘了斜裏吹來的風,也不要在得意忘形時不提防劈頭蓋頂灌來的水。
莊周就很為此事煩惱過一陣子。
那天他到雕陵栗裏觀光,一隻奇怪的鳥撞了他一下,便落在栗樹林裏了。
莊子判斷,這怪鳥肯定發現了什麼獵物,要不然,怎麼撞到他都沒有注意呢?於是,莊子趕緊跑過去,拿起彈弓窺伺著那隻怪鳥。忽然,莊子發現一隻蟬,因為找著了一個很隱蔽的地方,既安全又舒服,正得意忘形。幾乎同時,一隻躲在一片樹葉後的螳螂,突然撲了上來,把蟬逮住了。螳螂因為抓住了蟬,正高興得忘乎所以,那隻怪鳥卻毫不費力地又把螳螂逮住了。可那隻怪鳥也犯了一個錯誤:見利忘命。莊子正拉開彈弓瞄準了它。
就在這時,莊子心裏犯嘀咕了:唔,事物原來就是這互相連累,背後竟有如此多的隱患!莊子當即丟下彈弓便往回走,恰巧看園人來了,以為莊子偷了栗子,立即跑上前,把莊子狠狠地罵了一頓。
莊子回到家中,一連幾天都不愉快。他的朋友問他:“先生最近為什麼不快活呢?”
莊子便把螳螂捕蟬,奇鳥在後,後麵又有拿著彈弓的莊子.莊子後麵又有看園人這樁事兒講了,並說:“我們都隻看到眼前,忘記了背後。我被那看園人狠狠羞辱了一頓,因此這幾天很覺惱火。”
環境常有盡不如人意的時候,問題在個人怎樣麵對拂逆和不順。知道人力不能改變的時候,就不如麵對現實,隨遇麵安。與其怨天尤人,徒增苦惱,就不如因勢利導,適就環境,由既有的條件中,盡自己的力量和智慧去發掘樂趣。
當我們處於無可改變的不如意的時候,隻有安詳順受,並且從容地由不如意中去發掘新的道路,才是求得快樂寧靜的最好辦法。
所以,為了保持快樂的心情,在遇到變故時要這樣想,這事原本可能更糟糕呢,要做到這點並不難。要是火柴在你的衣袋裏燒起來了,那你應該高興,而且要感謝上帝,多虧不是強性的炸藥;要是你的手指頭紮了根刺,那你應該高興,挺走運,多虧這根刺不是紮在眼睛裏;你有一顆牙痛起來,也不必緊皺眉頭,因為多虧不是所有的牙都出了毛病;要是你挨了一頓樺木棍的打,那你應該蹦蹦跳跳,笑著說,瞧,我多走運,人家沒拿帶刺的棍子打我;要是你的妻子對你變了心,那你應該高興,多虧她背叛的隻是你自己,而不是國家……因而以此類推,你就會永離愁苦——快樂無窮。
修身有四戒
荀子說,人的品德肮髒了,加以清理修飾,並不是說根據原先的肮髒來清理修飾,而是要去掉肮髒換上美好的品德。所以,除去違背禮義的“亂”,並不是以“亂”治亂;去掉肮髒,並不是用肮髒的方法清理修飾肮髒。治理這個名詞,等於說,君子是為了實現安定,而不是為了混亂;為了修飾,而不是為了肮髒。
他還說,剛剛洗過澡的人會抖一抖他的衣裳;剛剛洗過頭的人會彈一彈他的帽子。這是人之常情。誰願意拿自己清白的身體,去接受別人汙黑的沾染呢?
荀子說這些話,就是要求君子要懂得自律,他也給人們提出了以下幾個戒律:
一、君子戒鬥
荀子認為,君子戒鬥。“鬥”是一個人招致恥辱的根本原因。荀子說:“鬥者,忘其身者也,忘其親者也,忘其君者也。行其少傾之怒,而喪終身之軀,然且為之,是忘其身也;室家立殘,親戚不免乎刑戮,然且為之,是忘其親也;君上之所惡也,刑法之所大禁也,然且為之,是忘其君也。下忘其身,內忘其親,上忘其君,是刑法之所不舍也,聖王之所不畜也。”(《榮辱》)
在荀子看來,一個人好鬥,那是因為他自以為是而以人為非,擺不正自己的位置。假如自己真的是正義的,別人真的是不正義的,則自己是君子而他人是小人,那就不必要鬥,因為君子不與小人鬥。君子與小人鬥,會降低君子之為君子的人格。為了爭智而鬥,則為不智;為了爭利而鬥,則害莫大焉;為了爭榮而鬥,則辱莫大焉;為了爭安而鬥,則危莫大焉。所以君子戒鬥。
荀子認為,鬥出於勇。而好勇如果離開正義,並不具有道德價值。荀子區分了狗彘之勇、賈盜之勇、小人之勇和士君子之勇。他指出,爭飲食,無廉恥,不知是非,不避死傷,貪婪地與人爭食而鬥,那是狗彘之勇;為事利,爭貨財,無辭讓,果敢而狠,猛貪而戾,惲然惟利是爭,那是賈盜之勇;不顧禮法,輕死而暴,與人惡鬥,那是小人之勇。以上三種勇敢,都不具有道德價值,故君子恥之。隻有士君子之勇具有崇高道德價值。故其言:“義之所在,不傾於權,不顧其利,舉國而與之不為改視,重死而持義不撓,是士君之勇也。”可見,荀子反對狗彘、賈盜、小人式的好勇鬥狠,卻以士君子的見義勇為、以身殉道為榮。
二、勿好為人師
荀子說,好為人師者必淺薄。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在當今,提起老師,也許你會敬而遠之,憐而憫之,但你不得不把心目中最神聖的位置留給他。老師,雖然不是人人都想做的,但也不是人人都可以做的。老師,就意味著權威、超越、理性、博學。
好為人師者之所以好為人師,並不是他想真正幫助別人,而是一種虛榮鼓舞著他,一種表現欲促使著他。他通過這種表現獲得一種優越感,企圖達到對他人的超越,於是就出現了對自我的評價和對他人的評價的錯位。把自己置於師長的位置,是對他人的不尊重與冒犯,同時,也是對自我的一廂情願的自我確認。由於這種自我確認是以貶損他人水準為前提的,因而就特別容易招致他人的反感。
然而這種人並沒有意識到他人的反感,他仍然一如既往地在那指手畫腳,說東道西。他既無知人之明,也無自知之明。所以說,好為人師者必淺薄。
三、戒傷人之言
荀子說,有智慧的人,總是回避傷人之言。
一種語言,比冬日的陽光還溫暖;一種語言,比閃亮的刀劍還刻薄。同樣一種語言,在不同的口中或在同一個口中,會產生截然相反的效果:一種語言把人更緊密地聯係在一起,一種語言掘出了人心中深不可測的鴻溝。
一個智慧的人,一個深邃的人,一個比秋天的穗子更沉著的人,他就不能不像回避不幸一樣回避傷人之言。用語言傷人,在傷害者那裏,可以得到發泄的片刻快感,但在被傷害者那裏,卻受到永久的傷害。
傷人之言有兩種:一是當麵指責人之所短,二是背後議論人之所短。而背後的議論比當麵指責更陰險,更惡毒,更難防範,因而就更深刻地傷害一個人。
不要以為背後議論人之所短是安全的,因為你是在對人說話而不是對一堵牆說話,而人是不斷變化的,今天是敵人,明天卻是朋友,何況一般的人既不是敵人又不是朋友,他會討好他人而出賣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