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動物故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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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與動物有一種天然的親近。最近讀到一本《我的野生動物朋友》,那是一位法國小女孩蒂皮與她的動物朋友們的影集。書裏的照片真是讓人驚歎,小蒂皮與那些在我們看來最狂野、最強壯的動物廝混一處,輕鬆自在,她把大象視為哥哥、和狒狒相伴、與鴕鳥共舞、小獅子吮吸著她的拇指睡得很香……不過除了小蒂皮,其他的孩子可不要輕易去嚐試,大人更不要想。因為小蒂皮是在野生動物堆裏長大的,那些野生動物就如同她的家人。用她自己的話說:“所有我認識的女孩子都是家養的,隻有我是例外,我是野生的。”
每個民族的童話和民間傳說中都少不了動物。故事裏的動物常常會像人一樣說話,它們有時說的是獸語,人一般聽不懂,所謂“人有人言,獸有獸語”。當人忽然能聽懂獸語的時候,往往會有重大的變故發生。有時候動物也會說人話,甚至像人類一樣生活,這時候它們已經不是真正的動物了,隻是“披著動物皮的人”。
孩子比大人更容易接受“動物會講話”的故事。他們沒有大人那麼“開化”、“文明”,他們傾向於把動物看作是自己的同類。我女兒還不會走路的時候,她的“散步”是在小區裏到處爬行。有一次,她趁我不注意,爬去與一隻小狗親近,用鼻子頂小狗的鼻子,小手去撫摸小狗的臉。我發現時,嚇了一身冷汗,趕緊把她抱起來,製止了這次“零距離”接觸。如今女兒四歲了,她見到小狗還是很開心,隻是總要躲到安全距離之外。孩子長大了,懂得動物是一種異類,知道與它們應該保持一點距離,還有一絲敬畏。
達爾文告訴我們,當世界年紀還小的時候,我們的確與動物是同類,至今還保持著親緣關係。我們比那些親戚多了一些文明。
不過,“文明”確實容易讓我們產生一種錯覺,以為我們自己是至尊的主人,那些窮親戚隻是弱智的低等族類,我們有權力決定它們的命運。如果這種想法也是“文明”的一部分,那麼我希望至少孩子們不要那麼急於“文明”。
彼得·潘說:“每次有一個孩子說‘我不信仙人’,就有一個仙人在什麼地方落下來死掉了。”同樣,當每次有一個孩子說,“我不相信動物會說話”,就會有一個大自然的精靈倒下來死掉。每一次,當我見到有孩子在動物園裏向動物扔石塊、在廣場上追打白鴿,而大人們在一旁無動於衷、甚至哈哈大笑時,我都會有一種莫名的難過——
我們是否太文明了?
不會說話的動物的故事
關於“動物的故事”這個概念,其實說起來有不少爭議。
比如說,以動物為主角的童話寓言,算不算動物的故事呢?《伊索寓言》裏想吃葡萄的狐狸,跳了幾下夠不著,便說那葡萄很可能是酸的。還有我們前麵說到的《狐狸列那的故事》也很類似。這類故事,保留了動物的許多特征,但骨子裏麵是借動物來說人的故事。
比如說,虛構的動物生活故事,但動物相互之間居然能開口說話,算不算動物的故事呢?許多動物童話都是這樣,兔子彼得的媽媽對孩子們諄諄教誨,城裏老鼠和鄉下老鼠坐在一起高談闊論,這些倒是典型的童話。還有一位名叫吉卜林的英國作家,寫了許多有關印度叢林中動物生活的故事,最有名的是《叢林之書》(又譯為“狼孩毛格力”),但在他的故事裏,動物也是開口說話的。
再比如說,完全真實的、不帶虛構色彩的動物生活描述,算不算動物的故事呢?前麵提到的小蒂皮和她的動物朋友的故事就是這樣。還有一位奧地利的野生動物專家亞當森,她非常忠實地記錄了她和丈夫馴養的一隻小雌獅的經曆,寫成《猛獅愛爾莎》和《猛獅愛爾莎回來了》兩本書。還有一部科學名著《昆蟲記》,是法國昆蟲學家法布爾觀察和分析昆蟲生活的詳細記錄,同時也具有很高的文學價值。這樣的書,算不算動物的故事呢?
我們實在應該慶幸自己不是從事分類研究的專家,隻是普通的讀者,隻是為孩子們尋找有益的、好玩的故事的師長。那些煩心事就留給專家們好了。我在這裏把所有與動物沾邊的故事都看作“動物的故事”,不過我會把非虛構的故事先放一下,隻來說說純屬虛構的故事。
我這裏的分類隻圖說起來方便。根據通常的分類法,虛構的不會說話的動物的故事被認為是“動物小說”;動物開口說話,但基本上還保留了動物的生活習性的,被認為是“動物童話”;如果動物開口說人話,而且從生活習性上看已經是人類的,往往隻被認為是一般的童話故事。
加拿大作家兼畫家西頓、波蘭裔法國女作家黎達、日本作家椋鳩十等是世界公認的動物小說大師,中國作家沈石溪也是講動物故事的高手。他們創作了很多讓孩子們著迷的動物小說,每個讀者的喜好不一樣,我隻選自己最喜歡的說說吧。
西頓的動物小說
E.T.西頓(ErnestThompsonSeton,-),可能是一位注定要為動物們寫傳記的作家。我們大概隻聽說過人有傳記,沒聽說過動物也能有傳記。但是西頓真的是這樣做的,而且做得棒極了。於是後人稱他為“動物文學之父”。
西頓(Seton)這個姓氏對我們沒有多少意義,但如果放到蘇格蘭,那可是一個響當當的姓氏。它來自蘇格蘭的一個名門望族,“西頓”的名號可以追溯到世紀,而他們的祖先中最顯赫的要屬查理曼大帝(-)。家族曆史還可以追溯到公元七世紀。E.T.西頓的曾祖父是蘇格蘭的伯爵,著名的獵狼英雄。他的祖輩為僭君而戰,後來不得不離開了蘇格蘭。前麵我們提到那位奧台爾,因為有個寫曆史小說的祖先司各特,從小就立誌要成為曆史小說家。這位西頓的顯赫祖先們,又會給小西頓怎樣的影響呢?
西頓的父親是倫敦一個造船廠主,他有十個孩子,小西頓排行第八。由於生意上的失敗,老西頓不得不舉家離開英國,移民到加拿大多倫多附近開了一個農場,那一年小西頓隻有歲。老西頓是個糟糕的農場主,不過農場生活卻給小西頓帶來了無限遐想的童年。
那是一個開拓的年代,人跡所到之處,大自然仍處於半開化階段。小西頓醉心於享受半原始狀態下的大自然,他在樹林裏搭建小樹屋,在自然界中長時間獨自觀察、繪畫、遐想。小西頓不擅長與人交往,常常忘情地融入周圍的自然環境,與動物們自然地結交。對於這位少年,自然世界的生活比城鎮裏的生活更真實、更富有意義。
西頓在繪畫方麵的天才和對動物執著的熱愛,使他在求藝、求學和職業的道路上都得到高人指點、提攜,很快在繪畫界和動物科學界小有名氣。他深知動物習性,熟諳動物解剖學,所以年紀輕輕就受聘於美國一家著名的出版社,為世界自然百科全書繪製上千幅動物圖畫。這不但使他有了相當好的收入,而且使他有機會周遊加拿大、美國,觀察各種野生動物的生態,搜集關於它們的故事。
西頓寫動物們的故事,並不是抱著那種獵奇的心理,而是以一個傳記家的嚴謹態度,帶有一種強烈的曆史使命感。在他的一本故事集《我所知道的的野生動物》的前言中,他寫道:“這些故事都是真的。雖然在多處地方,我並沒有嚴格遵循曆史線索的真實性,但本書中提到的動物們都是真實的。它們曾經像我描述的那樣生活過,並且顯示出鮮明的個性和強烈的英雄主義氣概,雖然在我無力的筆下,表現得是如此蒼白。”
《狼王羅伯》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故事。羅伯是從年開始在卡蘭波高原(美國新墨西哥西南部)威名顯赫的狼王,它的王朝終於年,準確地說,它死於年月日。
初次聽說羅伯的故事的人,肯定會認為這是一個被神話了的傳奇。一匹強悍的狼,前所未有的凶猛、強壯,而且出奇的凶惡、狡詐。與別的狼王不同,它的部下隻有名,它們個個都是非比尋常的猛狼,而其中一匹白母狼美麗無比,牧人們叫它“布蘭佳”,它可能是羅伯的太太。
這隻十分精悍的羅伯隊伍無惡不作,它們平均每天殺死一頭肥美的小母牛,幾年下來,至少讓卡蘭波高原的牧民損失了多頭。更可惡的是,它們雖然不屑於吃羊肉,卻時不時為了消遣而殺死羊群,最高紀錄是一晚上殺死隻羊。牧民們對它們恨之入骨,用盡毒餌、陷阱、捕獸夾、追蹤圍獵等辦法,都傷不到它們一絲毫毛。於是他們懸賞美元要羅伯的狼頭。
各地的捕獵好手聞訊紛紛趕來,開始了空前的大捕獵。可是他們一個個都铩羽而歸。其中最有名的是一位名叫塔納裏的獵狼高手,他帶著兩匹心愛的獵犬,以前從未失手過。可是經過數次較量,塔納裏損失了自己的愛犬、愛馬,隻能傷心離去。
故事中的“我”是一位技藝奇高的獵人,極擅使用毒餌和捕獸夾戰術。“我”選擇了與羅伯進行智鬥。“我”使用了一係列最精妙的毒餌技術,可都被羅伯看穿,還故意把毒餌集中在一起,嘲笑人類的弱智。“我”又使用了最複雜的捕獸夾戰術,甚至還針對羅伯的習性,擺了一個絕無可能逃脫的陣形,可羅伯似乎有天賦的直覺,躲過了這致命的陷阱。顯然一切辦法都是徒勞!
就在無計可施之時,“我”突然產生了一個靈感——以羅伯的部下為突破口。在這裏,西頓以曆史學家的高度寫道:
“曆史上有很多英雄,在他們的一生中往往過得顯赫、得意,從來沒有失敗過,卻因為他的朋友或是部下的輕舉妄動而受到連累。羅伯也遭到和這些英雄同樣的命運。”
“我”猜測由於特殊的身份,布蘭佳是羅伯隊伍中最不受約束的部下,於是針對這個特點,布下迷陣,設下一個很容易被羅伯識破的毒餌陷阱,卻在周圍設置一個針對不安分部下的更隱蔽的捕獸夾陷阱。果然,羅伯輕易擺脫了毒餌陷阱,布蘭佳卻落入了圈套。獵人們首戰成功,用極殘忍的方式殺死了那匹美麗的母狼。
高原上日夜響起了羅伯的悲嚎,這位不可一世的狼王英雄,痛不欲生,它在高原上遊走,到獵人居住的營地冒險探視,希望能再次找到自己的愛侶。他的悲嚎是那樣令人恐懼,也使人心碎。
獵人們拖著布蘭佳的屍體,用上千個捕獸夾,又設下一個天羅地網。心迷意亂的羅伯,聞著布蘭佳的氣味,尋蹤而來,終於落入了獵人的圈套。在生命的最後時刻,它仍然發出令人毛發盡立的狂吼,與獵人們進行頑強的搏鬥。當它知道一切都已經失去時,隻是靜靜地遠望那片高原,那曾經是它的王國,在悲慟中靜默死去。
好一個威嚴的狼王!獵人把它和布蘭佳的屍體並排放在一起,對它們致以深深的敬意。
西頓筆下的動物,就像人類一樣,它們雖然不會說話,但是也有生命的驕傲與尊嚴。當它們為了生存而頑強地抗拒人類文明的生存法則時,在偉大的較量中,它們不得不接受失敗的命運。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這是大自然的最高法則。但是這並不能阻止它們,為了生存和自由,頑強地與人類進行幾乎絕望的抗爭,即使在生命的最後一刻,也要發出狂野的怒吼。這是怎樣的悲壯啊!
你可曾記得,有一部曾經獲得奧斯卡大獎的電影《勇敢的心》(BraveHeart,又譯為“驚世未了情”),講述的就是十三世紀蘇格蘭人民為獨立而進行的近乎絕望的戰鬥。主人公威廉·華萊士是個不可戰勝的勇士,卻同樣因為愛情的緣故而墮入了敵人的圈套。在最後被處死的那一刻,他發出一聲驚天動地的怒吼——“自由”(Freedom)。那悲壯的場麵同樣也令人久久難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