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三十七 幕後黑手“新聯盟”(1 / 2)

“對,按照《執法機構公約》,他不僅不能領取懸紅,他還應該接受審判!”

澳國代表這話一出口,周圍一幹代表也一臉見鬼的表情看著他——有些話可以說,說了嘴炮爽一下,但有些話是不能說的,嘴炮一時爽,爽過了火葬場,李歡這兩年在國際上嶄露頭角,跟紅海貿易過去的韜光養晦差別極大,簡直是鋒芒畢露。所以很多執法機構都默認李歡是紅海貿易推出來的一把尖刀。畢竟現在中國強大了,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樣縮手縮腳了,大家自行腦補了李歡的身份之後,這把尖刀誰又敢找晦氣?

當然,大家猜錯了,陳經理還巴不得李歡不要出去搞風搞雨呢,就在國內老老實實待著,等著空間門開啟的大計。

但話說回來陳經理自己也知道,如果要上綱上線,李歡那些事兒,真是夠判的——其他的不說,就他不多次不經申請私入人家國境,這次到墨國肯定又沒有申請入境。而且如果摸著良心說,如果李歡不是自己人,陳經理也完全對李歡知根知底的話,陳經理自己都會懷疑李歡,因為最近一兩年裏,國際上每一件大事都有他的身影。

不久之前,暗日幾乎將歐洲特殊執法機構顛覆,有李歡的身影。暗日忽然出現在北極地下基地的時候,有李歡的身影。亞速爾群島的“神血”泄露**,又有李歡的身影。這次天堂在全球範圍之內蔓延,還是特麼有李歡的身影——最扯淡的是這邊剛剛一開會,那邊李歡正好就找到了“天堂”痕跡,巧得都讓人以為李歡是操盤手,關鍵時刻推一小撮人出來頂缸……

也難怪有人懷疑……

不過陳經理是什麼人?

雖然麵對李歡的胡攪蠻纏不講道理,陳經理從來隻有自認下風的,但他可是執掌紅海貿易的存在,而紅海貿易可是地球上最強的幾個執法機構之一。雖然李歡在條條款款上是輸了,但陳經理肯定有辦法給李歡開脫。

陳經理這邊陰沉著臉思考著,澳國代表看到陳經理不說話,更得意了:“怎麼樣,陳經理,你是要包庇下屬,還是要按照《執法機構公約》來執行呢?其他的我們暫且不說,就算那位李主任什麼錯都沒有,那條‘羽蛇神’總是他引出來的吧?這個責任,應該在他頭上吧?動用了全球信息發布係統,動用了那麼多導彈,他自己闖出來的禍,憑什麼要我們來收拾爛攤子呢?還是說陳經理,你打算仗著你們紅海貿易體量大,兵強馬壯,就這麼一直包庇他下去?”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陳經理本來陰沉著臉色,忽然想到什麼似的,展顏一笑打起了官腔:“我沒有包庇他的意思,如果你們想要審判他,去找他吧。中國是一個負責的國家,紅海貿易是一個負責的機構,如果澳國代表你能拿出審判他的證據,我們絕對會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場上來看待這件事情。”

“好,這可是你陳經理說的,你可不能再包庇他!”澳國代表

興奮地說道。

“我們會站在公正客觀的立場上來的……隻是這位代表,我得勸你一句,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說不定你什麼時候就有事情要求他呢?”陳經理淡淡一笑。

“這是兩碼事,我們首先要解決的是違法的問題。”澳國代表說道。

澳國代表大義凜然地說了,陳經理沒有表示反對,在座的各位除了跟中國關係非常好的幾個鐵哥們國家之外,都表示了同意澳國的說法。因為李歡很多行為的確已經嚴重違反了《條約》,如果每個國家的修煉者都是這個樣子的話,那麼《條約》是用來幹什麼的?況且這裏還有三十億美金的懸紅,隻要把李歡違法亂紀的事情坐實了,這三十億美金的懸紅也就不用發下去了,雖然分攤到每個國家頭上不多,但那也是錢不是?

所以在澳國代表的帶領下,眾人離開了紅海貿易的會議廳,零零散散的語言中,紅海貿易這邊的人還聽到“去墨國,他肯定還在墨國,動作快一點,免得夜長夢多”之類的話,顯然是要執行跨國抓捕了。陳經理左看看又看看,墨國和我國關係一向很好,墨國的代表還沒有離開。

“奧克多,怎麼,要去抓捕罪犯了,你不跟著他們走?”陳經理笑吟吟地看著這位墨國代表。

“什麼罪犯,他可是英雄!我以為這次的帽子又要扣在我們腦袋上了。我們對普通毒販都什麼太好的手段,還別說專門製造‘天堂’的那夥人了。”墨國代表歎了口氣:“陳經理,我剛剛沒發言,你也知道,我們國家內部混亂,經常需要各個國家幫忙解決一些問題,所以我誰也不敢得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