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隻是記得我愛你
隻是記得我愛你
他依靠著牆站在飲水器邊,倒水,然後一飲而盡,喉嚨間的微微顫動讓我想起,那個時候他也是這般的豪邁的喝著啤酒,在那個熟悉的小餐廳,我們一大群人,吃著火鍋,聊著八卦,大口喝著啤酒,那時,他總習慣每每在我舉杯欲飲時在我耳邊叮嚀,少喝點,小心醉。隻是現在,恐怕,就算是我爛醉如泥,他也會熟視無睹吧。 我的座位在他斜後方,上課時視線總不覺飄到他的四周,沾染著汗水的球衣懶散的被塞進台板,以前,總是我在他打完籃球,接過他換下的球衣,幫他折疊好放在裏麵,充滿著他汗水的衣服也沾染著我的體溫,隻是現在,汗水還在,也隻有汗水,還在了。他總是在上課時旁若無人的跟身邊的女孩說笑著什麼,那眉飛色舞的神情總讓我恍惚的以為他身邊的人還是我,然而,我的位子已經被取代了,他的身邊不再有我的身影,隻留下曾經擁有的記憶,可惜,記憶這樣東西,並不象你以為的那樣長久,也許有一天,記憶裏,彼此的一切都怡然消逝,隻留下名字而已。 倦了,累了,耳朵裏聽不見任何的聲音,眼睛裏,他的身影開始模糊,下意識把頭埋進臂彎,讓自己溫暖自己,隻能這樣了,現在,已經再也不會有人會在我冷的時候給我披上外套,或是把我的手握在手心,那樣親密的動作,不久,他就會對另一個女孩做吧。他會在她的生日,送她一隻大大的泰迪熊。他會在她開心的時候,陪她瘋陪他鬧。他會在她鬱悶的時候,把她摟進懷中。在白色聖誕,他牽著她的手漫步雪中,他用她織的圍巾把兩個人緊緊裹在一起,他靦腆的笑著對她輕聲細語,他說,我真的喜歡你。 我想我還是愛他的,如果一個人,可以說不愛就不愛,那麼,這世界恐怕會太過瀟灑,隻是兩個人的事情,不是簡簡單單一句愛或不愛就能說清楚的。如果,對他,隻是一句喜歡就能形容,那麼,我現在依舊會小女人地跟在他身邊,做他的依附品,沒有自己朋友,沒有自己的圈子,整個世界都以他為中心,視他為一切,那樣的話,也許現在,在他身邊的人依舊是我。但是,因為愛他,所以,我害怕被他厭倦,厭倦這樣一個小女人的自己,所以,我選擇離開,至少,在那一刻,他心中的我,還是依舊那樣美好,隻是現在,這樣的選擇,我不知是對是錯。
迷茫,疑惑,害怕,怕自己錯了,怕自己會後悔,怕自己看到他牽著另一個女孩的手會嫉妒,怕到頭來,我的一切,隻是他心中攬過的幻影。因為害怕,所以我隻能逃避,然而,想要無視卻又無法抗拒,那虛幻的身影有我熟悉的味道,眷戀,不忍離開。想,總有一天,
所有的一切會隨風而逝,隻是,記得我愛你。
那年愛情離我也許就差五厘米
今天軍訓的時候,我看見音師班的那個女生了,她的個子很高,排在女生方陣的最外側,而我的個子是男生裏麵最小的,所以排在男生方陣的最外側,正步走。男女兩隊交彙的時候,我剛好走過她的身邊,她的樣子真的很好看,細長的眼睛,兩顆小兔牙,有點像《男人四十》裏的胡彩藍,我覺得我看她的時候,她也會朝我這邊看,很奇怪的眼神,笑笑的。 ——林家明日記 上了大學之後,我覺得天好像突然就比從前更高更遠了,空蕩蕩的,讓人覺得好寂寞。無聊的時候,我就趴在宿舍的窗子上朝外麵看,女生樓底下有個小小的花圃,粉粉紫紫的牽牛花沿著矮矮的柵欄一直爬到籃球場的鐵絲網上,隔著鐵絲網看過去,總會看到幾個男生在打球,那個時候,我喜歡其中一個高高瘦瘦的男生,009班的,叫沈聰。 有好幾次,我在食堂遇見過他,他都是一個人,或是和幾個男生在一起,我估計他是沒有女朋友的。因為在我們學校,食堂是情侶最親密的地方,吃飯的時候男生女生會互相喂飯。有一次,一對情侶又在食堂喂來喂去,旁邊有好幾個同學都被他們惡心走了,沈聰就和另一個個子矮矮的男生坐過去,過了一會兒,那對情侶就灰溜溜地走了,因為沈聰和那個男生在他們旁邊相互喂飯。 後來我知道那個和沈聰在一起喂飯的,個子矮矮的男生叫林家明。沈聰他們打籃球的時候,他就在旁邊幫著看衣服,或是躺在草坪上看書,自己從來都不打球。我想可能是因為他的個子太矮了吧,不適合打籃球。軍訓的時候,我老是看見他朝我們女生方陣看,我就衝他笑笑,覺得他的樣子憨憨的,蠻可愛的,我就想,他離沈聰那麼近,如果我靠近他,就可以離沈聰近一點了。 今天在食堂的時候,又遇見那個長得像胡彩藍的女生了,她又朝我笑,她笑起來的樣子真的很好看,我覺得自己有點喜歡她了。每次我躺在籃球場的草坪上,都能看見她趴在女生樓的窗子上朝我們這邊看,於是每次我去球場都不打球,就躺在草坪上看著她,籃球場和女生樓之間的鐵絲網上爬滿了牽牛花,擋住了她的視線,所以我可以看見她,她卻看不到我。 ——林家明日記 前幾天路過球場的時候,我揀到了一隻籃球,不過是泄了氣的,我想應該是沈聰丟掉的吧。後來我把那隻籃球充了氣,每天下晚自習的時候都去球場打一會兒球,雖然我的個子很高,但我卻從來沒有打過籃球,就隻是在跑道上拍啊拍的。 快要考試了,沈聰和那幾個男生已經不經常來球場打球了,倒是林家明,隻要不下雨,每天都會過來,就一個人躺在草坪上看書,或是看天,遠遠地看過去,孤伶伶的,特別落寞。 於是有一次,我就抱了那隻泄了氣的籃球跑過去,我說,我叫桑離,003班的,你教我打球好嗎?t他就好脾氣地衝我笑笑,然後投一個漂亮的三分球給我看,我沒想到他個子那麼矮,居然籃球打得那麼好。他把球扔給我,讓我自己練習,我投一次,他就跑過去把球揀回來,扔給我,我再投,他就再揀,就那樣笑笑地在球場上追著球跑來跑去。 後來沈聰他們那幫男生又過來打球,我就混在他們中間,他們問我是誰,林家明就跑過來說,是我的朋友啊!於是那幫男生就壞笑,打完球之後,非要林家明請他們吃火鍋。 在火鍋店的時候,我就坐在林家明的左邊,而沈聰坐在林家明的右邊,我幫林家明涮菜的時候,一轉眼就可以看見沈聰。於是那晚我涮了很多的萊,林家明被撐得不行。晚上送我回去的時候,不停地打嗝,反胃。 到女生宿舍樓下的時候,他說,我那幫朋友愛起哄,你別介意。我說,我知道。然後噔噔噔跑上樓,站在三樓的走廊上,遠遠地看見他抓著球場的鐵絲網在吐,粉粉紫紫的牽牛花搖落了一地。
今天我在宿舍睡了一整天,也不知道是因為胃裏難受,還是心裏難受。我看出來了,她
喜歡的不是我,是沈聰。其實早該覺得奇怪了,她怎麼會喜歡我呢,她比我高出有5公分,每次揀到球,我都是遠遠地扔給她,我沒有勇氣站在她的旁邊。就算她不嫌我矮,我也會嫌她高呢。 ——林家明日記 那天在籃球場打球的時候,林家明沒有過來,他這段時間已經不怎麼過來球場了,沈聰說他在忙計算機考試。我那隻籃球又泄氣了,我讓沈聰幫我打氣,他帶我去器材室,如果從那段爬滿牽牛花的鐵絲網翻過去,就不用繞很遠的一段路了,他先爬上去,然後把我拽上去,然後又在下麵接我,鐵絲網搖搖晃晃的,我一下子就跌下去了,還好他在下麵接著我,不過我的頭發纏到他的襯衫扣子上了。 我把頭靠在他的胸口,他很小心地解開襯衫扣子,我看見他深麥色的皮膚,他的手指不停地碰到我的臉,涼涼的。然後我就看見林家明在球場上一閃而過,雖然隔著鐵絲網和層層疊疊的牽牛花,但我仍然可以感覺到他的臉上,一刹那,滿滿的憂傷。 沈聰也看見他了,用力地扯掉扣子,然後翻過鐵絲網追過去..我就呆呆地站在那裏,地上滿是因為我們翻來翻去搖落的黃葉和花瓣,我覺得自己就是一隻泄氣的籃球,我不停地給自己打氣,想要追上他的腳步。 那天之後,天氣預報每天都說冷空氣會來,好像冬天一下子就來了。有一次我去圖書館,下雨天,我的車子壞了,剛好沈聰從我麵前走過,沒有理睬我。我蹲在雨地裏哭出來,滿手油汙,我弄不上那該死的鏈條。 今天我加了桑離的MSN,我對她說,我喜歡你;她在線的那頭沉默了很久,臨下線的時候才說,其實你是個不錯的男孩子,善良,溫柔,功課又好,如果你能有170CM,我想我一定會喜歡你的。對不起。我打電話回家跟媽媽哭了很久,我說,媽媽,我想長個子。現在可以做手術增高呢,我真的很想再長5CM,我隻要再長5CM。 ——林家明日記 有很長時間都沒有看見林家明了,我向隔壁班男生打聽,才知道他生病了,要休學半年,我就覺得很難過,那麼陽光,那麼健康的一個人,怎麼就會生病了呢。 也不知道現在沈聰和那幫男生是不是還經常去球場打球。新學期調宿舍的時候,我被安排到了女生樓的前一排,打開窗子,看不到那個球場了。和沈聰還有林家明一起打球的好幾個男生都戀愛了,老是遇見他們在食堂互相喂飯。 每次想起他們,我就想,會不會有這樣一個時刻。我想念他們的時候,剛好他們也在想念我。 再後來,沈聰也戀愛了,是我們隔壁寢室的一個女生,有一次他來等她的時候,我問他,林家明怎麼樣了? 他就從書包裏拿出照片給我看,一個憨憨的男生坐在床上對著鏡頭傻傻地笑著,照片的背景是一麵大大的白牆。沈聰說,林家明在廣州,他說不用擔心他,他還說等下次回到學校的時候他就會跟你一樣高了.. 天氣預報又開始說冷空氣要來了,南京降溫,廣州也降溫,那麼遙遠的兩座城,把原本隻有5CM距離的兩個人遠遠地隔開,不能相擁,不能取暖。
彼男彼女的愛情故事
我剛進大學的時候認識的他——春。春和我當時喜歡的男生住一個寢室。春中等身高,長相一般,為人很熱情,熱情得讓人覺得有些精力旺盛。不知為什麼,上海同學特別不能忍受他這種過分的熱情,很多人因此不喜歡他,我倒一直沒什麼感覺。 上大二的時候,曾經的好友搶了我喜歡的男生,我們翻了臉。春在兩個女人的衝突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春告訴了我前好友在背後暗算我的事。
寒冷的冬天晚上,我們站在離宿舍區外的馬路上,燈光昏黃。我告訴春這件事給我的震
驚和傷害,哭訴我承受的痛苦。而春正在暗戀和我翻臉的女孩兒,他說:“誰不是一樣呢。”那是我們交往中談得最深入的一次。 那一刻我突然想,春那讓人有些反感的活力其實是對自卑的掩蓋。他父母很早下崗,家境一般。他和父母總無法溝通,上中學一直靠獎學金和親戚資助。他希望自己出色,希望也能做到像那些家境良好,一帆風順的同學一樣的看起來遊刃有餘。而這注定不容易。自卑的人的自尊心總是更容易受到傷害。是,其實大家都一樣。 隨後我和我的前好友以及曾經喜歡的男生正麵衝突,當眾被羞辱,一敗塗地,內心破碎,導致自我封閉,漸漸離開了曾經的朋友圈。 後來隱約聽說春又喜歡上長相甜美,內心冷酷的女孩兒。那女孩兒不喜歡他但也不拒絕他,隻是享用他的殷切。就這樣過了很久,直到春當著她的麵用刀砍傷自己的手臂。 認識她——梅時我已快畢業,功課輕鬆使我在畢業前終於升級為校園BBS上的一隻“水母”。我和梅都在搖滾版上灌。我們倆再加上另外兩個女孩兒,是當時搖滾版上的四朵花,灌得起勁就決定見麵。於是四個女孩兒在某個晚上挑了一個大家都喜歡的餐館聚餐。 梅長相普通,名字很好聽。四個人當中在版麵上她最為低調冷淡,人也比在網上溫和,但是低調依舊。她喜歡養貓,養得渾身是毛也樂此不疲。我們四個人住得很近,經常在版上約好一起去食堂吃飯。一人一碗大餛飩,一杯雀巢冰爽茶,再要兩份白斬雞,一邊吃一邊唧唧喳喳的聊成一團,成了我大學畢業前最美好的回憶之一。 當時她有一個同樣其貌不揚、但是對她很好的男朋友。 後來她經人介紹到春的個人版麵上灌水,他們就這樣認識。春為了梅在個人版麵上和梅的男朋友鬧得不愉快,然後春關了個人版麵,再然後就聽說他們在一起了。 畢業前夕,春進了日本公司,定下去日本工作,第將留校繼續讀研究生。自從我為找工作麵試四處奔波開始就再也沒有見過他們。隻是聽其他的朋友說春和梅在一起,變得平和很多,不再那麼惹人反感。 畢業一年後的十一,他們結婚了。他在Blog上寫:“我結婚了。隻是領了證而已。謝謝大家的祝福。” 不知為什麼,我得到消息的那一刻覺得很幸福,甚至比我自己結婚了還要幸福。傻傻的在MSN上分別祝福他們。 和他以前所謂“愛上”的那些女孩兒相比,她不夠漂亮,身邊沒有成群的追求者;她不夠張揚,不是到手的男孩能拿來炫耀的戰利品;她太低調,沒有不停的輾轉於不同的男人身邊;她太不會利用男人,她身邊的男人都如此不出眾如此平庸,不能給她帶來好處和榮耀。可是她對人好。更重要的是,她適合他,彌補了他生命裏的缺陷,用她的平靜讓他也平靜,讓他找到方向。 而她,是真正聰明的女孩兒,她一直隻選擇對她好的男人。 不為金錢,不為虛榮,不為欲望,互相彌補生命中的缺失,一起麵對生活。這才是好姻緣。可是青春年少,追求漂亮和揮霍的人們又有幾個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