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爹媽做後盾,小崽子也不敢囂張了,慫的像變了個人。
司明林和司紹想帶李颯颯回家,李颯颯拒絕了。
“爸爸和哥哥能過來幫我處理這件事,我已經感激不盡了,我如果去你們家,那就是恩將仇報了。”
李颯颯很理解司明林的尷尬處境,她要是去了,司夫人的臉麵何存?
她不想打亂司家的平靜生活。
“可是你一個人在外麵……”
司明林果然很愧疚,既悄悄鬆了口氣,又放心不下李颯颯的安危。
李颯颯感動地說:“爸爸放心吧,我已經在外麵租了房子了,不住這裏。那邊很安全,你們不用擔心。”
說完,她欲言又止。
司明林忙問:“還有什麼事,颯颯你盡管說。”
李颯颯為難地說道:“爸爸,您能不能把我的撫養權要過去?我不給你添麻煩,也不去司家,我一個人在外麵很好的,隻是不想再讓李佳麗當我的監護人了,我怕她以後再……”
看她小心翼翼說話的模樣,司明林心酸至極。
這個孩子,真的太讓人心疼了。
出於補償心態,他毫不猶豫地點頭答應了。
“你放心,李佳麗的罪不小,必然要入獄,她沒資格再擁有你的撫養權了。至於常彪他們,你也不用怕,他們幾年內出不來。”
司明林已經決定,好好打點關係,讓警方深挖常彪等人的其他罪行,多罪並罰,多判個幾年。
像他們那些整天遊手好閑的流氓無賴,沒有正當收入,為了生活,哪個手上沒沾點兒事?
個個都經不起查。
像偷雞摸狗、聚眾賭博、欺騙訛詐等罪名,他們一個都跑不掉。
有了司明林的保證,李颯颯可算徹底放了心。
她的目的達到了。
不過,在司家人麵前,她可不敢顯露任何喜悅的情緒,還是裝作心有餘悸的樣子。
因這一場變故,李颯颯不僅解決了李佳麗和常彪,還在司明林麵前狠狠地刷了一把存在感,一舉多得。
她拒絕去司家,司明林為了補償她的懂事,往她卡上打了五萬塊錢,這算是李颯颯的意外收獲。
第二天,李颯颯在司紹的陪同下去做筆錄。
經過連夜審訊,常彪等人已經招了,把動機、計劃等全都吐了出來。
因此,做筆錄的民警分外同情李颯颯,並為這個差點被毀掉的女孩的運氣而慶幸。
雙方交代的關鍵,就在於那個神奇的“電擊器”。
作為物證,這東西需要向警方出示,李颯颯隻推說當時太過於慌亂,事後不知道丟哪兒了。
常彪、李佳麗等人的正式審判,還需要一段時間。
不過,根據司家請的律師所言,主謀常彪賭博、詐騙、非法拘禁、強暴未遂等多種罪行加在一起,起碼要判十年以上。
其他人比他的罪行輕一點,會判二至七年不等。
這個結果,李颯颯是相當滿意的。
出了公安局,李颯颯心想,總算能過段平靜的日子了。
看著站在身旁的司紹,李颯颯忽然有個問題想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