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時花濺淚
《感時花濺淚》 我國詩人有雲:“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其實,這句詩正說明了景隨情遷的道理。對事物的認識和一個人感情有很大關係。對於常人來說,一粒沙子就是沙子,而在詩人的眼裏,一粒沙子可以彌漫整個世界。一粒水珠在詩人的眼裏便可折射出整個世界。因為詩人富於感情,對事物的認識便不同於一般人。“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也可能是由於人們對事物感情的親疏不同造成
的。在“人比黃花瘦”的女詞人李清照眼裏,她的生活安定,幸福且少受戰亂之苦,因此她才會“興盡晚回舟,爭渡爭渡驚起一灘鷗鷺;”然而世事滄桑,後期的她飽受戰爭流離之苦、喪夫之恨,對於她來說,這時的舟已是“載不動許多愁”。前一舟是幸福愉快的載體,後一舟卻成為了愁緒與痛苦的寄托。難道是舟變了麼?不,是她的感情變了———物是人非事事休。她對事物的認識抑或對,抑或錯?其實本無定論,答案是豐富多彩的。有人說,中國人締造了月。這話其實並未誇大。在科學上,月隻是一塊毫無生命和感情的礦石,但由於中國無數詩人無數美麗的詩篇卻賦予了月亮以不朽的生命。在王維的詩中有雲:“明月鬆間照,清泉石上流。”張繼詩雲:“月落烏啼霜滿天,江楓漁火對愁眠”。李白的詩:“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蘇軾的詞:“明月幾時有,把酒問青天?”這些優美的詩句,至今細細體味,仍給人口有餘香,不絕於耳的感覺。但我們同時也會發現詩人的感情卻不盡相同:王維的安適,張繼的失意,李白的狂放不羈,蘇軾的人世曠遠。也正是如此,對於同一事物月的認識也不盡相同。同樣,對於其它事物,詩人們也同樣有不同的認識,有人喜春,有人悲春;有人傷時,更有人感時。感情卻是對事物認識的一個基點,一個發散源。千百年後,我國偉大領袖毛澤東的“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間正道是滄桑”則抒發了一代偉人豁達的胸襟和壯誌豪情。他對於“天”這一事物的認識也正是與他的宏大的誌向和博大胸懷聯係在一起的。因此,人的感情親疏不同,對事物的認識便也不同。所謂“情人眼裏出西施”,感情親,則對事物愛好,感情疏則對事物厭倦。其實,這本是見仁見智的。
情役
點評優秀作文:情役 心為情役,人為情役,何其悲哀!
香港電視劇《縱橫四海》給我最深刻的印象是:一位母親,為了讓殺了人的兒子罪名不成立,竟說人是她殺的,寧願自己背上殺人犯的罪名,也要讓罪惡滔天的兒子逍遙法外!這位“糊塗”的母親自殺前說了一句話“他是我兒子!”哎!人為情役,命為情喪,何其悲哀! “他是我兒子”,感情便有所偏重;“他是我兒子”,理智便可少些;“他是我兒子”,便可以心甘情願為他頂罪;“他是我兒子”,一切的一切會變得理所當然,包括包庇、包括頂罪,這是何等的悲哀和愚蠢!人,常常如此,常都被感情所役使,無從掙脫。 心為情役,人為情役。俗話說:“事不關己,關己則亂。”同樣,事不及親,及親則失。事關及自己的親人,尤其是關乎父母兄弟,對事物的認知便有失偏頗。理智的天平一旦加入情感,便不可避免地產生傾斜,常常是感情親密的那頭下沉。有了感情,感情深厚,遇事待人便自覺不自覺地從己出發,從親出發,被感情所役使,仿佛被蒙上了眼睛,觸目所及,盡是黑暗。被感情所役使,心裏早已有所偏向。於是,便視聽混淆,聽到看到的都是己長人短、親者對非親者錯;於是,便昧著良心,幫親不幫理;於是,便耳目皆失,清白不分。這是何等的悲哀!心為情役,認知便不分真偽、黑白、是非。 包拯曾說:“皇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話極正確,要想心不為情所役,必要做到情理兩分。情歸情,理歸理。親朋犯
了錯,內心悲苦,但是不能因為感情的親厚而作出悖理之事。這世上除了情誼之外,還有法理這把尺子。法理於人,猶如掃帚於地,掃去情在身上的汙穢,掃去感情的役使,使得心境清明。《讀者》上提及另一位母親,為了法理,大義滅親,不肯作偽證,親自將兒子送進監獄,這是何等的可敬!每個人心中都有感情,但是每個人心中也都應有一把尺子,一把量度感情與理智的尺子。不能因為感情的深厚,而置法理於不顧,不能因為感情深厚,便罔顧法紀,不能因為感情的深厚而德義皆失。尤其是處於當今社會,提倡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倘心為情役,就會視法紀、德義為糞土,這怎能使得整個社會法網清明、德義大倡呢?又怎麼會有國家的興旺繁榮?倘若人為情役,整個社會就綱法全無,德義皆失,又何來依法治國,以德治國? 願不再心為情役,人為情役。 評語 這是一篇亦情亦理的議論性散文。 這篇文章著重說了兩個道理,其一,心為情役,人為情役是很可悲的;其二,人必須情理分明,才不為情所役。這兩個道理,都緊扣住“感情親疏和對事物的認知”這個話題,並且緊緊圍繞著“感情”與“認知”的關係來展開議論,切合題意。 文章的一至四自然段,論述了“心為情役人為情役是很可悲的”這一個中心。為了證明其“可悲”的道理,作者雖隻用了母頂兒罪甘為兒死這一個情節為例,但這一個論據具有典型性,而且論證得好,所以,起到了以一當十的例證效果。第四自然段運用了引證法和分析法,兩種論證手法運用嫻熟,很值得欣賞。 文章的第五自然段著重論述“人必須做到情理兩分,才不為情所役”這一個中心。這一段引用了包拯的言論,用了“掃帚於地”的比喻,還用了另一位母親大義滅親的事例,三個論據,形成了引證法、喻證法和例證法三種論證方法,把道理論證得充分有力。多處排比和反問,使道理增色不少。 這篇文章不但切合題意,內容充分,中心突出,感情真摯充沛,而且語言流暢,句式靈活,善於運用修辭手法,會論證,字體工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