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很愛 很愛(一)
苦戀
如果一個人的初戀沉悶且冗長,不知算不算很奇怪。
高三的時候,別人還都忙得昏天黑日,我父母就早早地替我辦全了出國手續,隻等我領到畢業證GO TO美利堅了。我們班上有個男生人稱大P的特能說,一般播音時間是早自習“體育快遞”,課間插播“時政要聞”午間“評書連播”,晚自習CLASSCAL MUSIC,可每次考試他總有本事晃晃悠悠蹭到前幾名。班主任拿他沒辦法隻好讓他在最後一排和我這個“逍遙人”一起,“任逍遙”。那時候大P又黑又瘦麵目猙獰,讀英文像《獅子王》裏的土狼背古詩像剛中了舉的範進,真的,後來我們逛動物園猴子見了他都吱吱亂跑,他倒來勁了,拍我的頭衝猴兒們介紹:“THIS IS MY PET!”我也沒含糊,告訴他:“別喊了,看你的二大媽們都被你嚇跑了。”——這是後話了。 剛和我一桌的時候,有天晚自習他大唱《我的太陽》我在一旁偷著喝可樂,唱到高音時他突然轉頭問了一句:“嗓子怎麼樣,”我嘴裏含著水差點全噴了,氣得我重捶了他好幾下。他卻跟沒事人似的,說我打人的姿勢不對所以不夠狠。我叫他教我,他倒挺認真,還叫我拿他開練。第二天上學見著我他頭一句就是:“十三妹,昨兒你打我必拳都紫啦。”邊說還邊捋袖子叫我看。 後來我想,這段感情大概就是從這兒開始的吧。以後大P一直叫我十三妹, 我跟大P的交情在相互詆毀和自我吹捧的主題下愈加鞏固,他生活在一個聒噪的世界裏,總要發出各種各樣的聲響來引起別人的注意,好像這樣就能證明他自己什麼似的。我習慣了他這樣,習慣了看他自己給自己出洋相,習慣了和他一天到晚吵吵鬧鬧。常常是上課我替他對答案他趴著睡覺;吃飯我吃瘦肉他吃肥肉,因為他需要“營養”;打架他不管輸贏我統統拍手稱快;自習我背單詞他用函數計算我的失憶率為88.7%;放學走在樓道裏我們還要大呼小叫地互相嘲笑一番。我們像哥們兒似的橫行高三年級,要多默契有多默契。 我聽過一種說法,每個人都是一段弧,能剛好湊成一個圓圈的兩個人是一對,那時我特
別想念這句話。我越來越感到我和大P的本質是一模一樣——簡單直接,毫無避諱。我自信比誰都了解他,因為他根本就是我自己嘛。 有回我對大P說:“我好像在高三呆了一輩子。”我沒理會大P大叫我“天山童姥”,我心裏有個念頭,這個念頭關於天長地久。 高三畢業了,大P還是我哥們兒,現在回想起來我們之間其實從來沒有牽涉過感情問題,因為我當時覺得好多事沒有說出來的必要。我認定了如果我喜歡他,那麼他肯定也喜歡我,這還用說嗎?我心裏清楚我走了早晚會回來,因為我找到了我那半個圓圈,我以為這就是緣分,任誰也分不開,哪怕千回百轉,臨走時大P說:“別得意,搞不好折騰了幾年救災是我們倆。”這是我聽到他說的最後一名話,我永遠都忘不了。 那年高考,大P進了北大。而我剛到洛杉磯,隔壁的中餐館就發生爆炸,我家半麵牆都沒了。我搬家,辦了一年休學,給大P發了一封E-MAIL隻有三個字“我搬了”,沒告訴他我新家的電話。 新家的鄰居有一對聾啞夫婦,家裏的菜園是整個街區最好的。他們常送些新鮮蔬菜,我媽燒好了就叫他們過來吃。我從來沒見過這麼恩愛的一對兒,有時候他們打手語。就這樣我慢慢進入了這個毫無聲息的世界。他們聽不見,隻能用密切的注視來感應對方,那麼平和從容,這是不得安生的大P永遠不能理解的世界。 我閑來無事,除了陪鄰居練手語外,就是三天兩頭地往籃球館跑替大P收集NBA球員簽名或者郵去本最新的卡通畫報,感動得他在E-MAIL上連寫了十幾個:P,還主動坦白正在追女生。我呆坐在電腦前一個下午,反反複複跟自己說一句話“別哭別哭這又沒什麼不好”,可到了吃晚飯的時候,我已經流不出眼淚了。爸媽早就習慣了我這副精神恍惚的樣子,什麼也沒問。 再往後講就是春天了。我還是老樣子,隻是手語有專業水準了,大P在我這個“愛情導師”的悉心指導下,已初戰告捷。我想,隻要他快樂,我就也該快樂,能做他的哥們兒,也不錯。紐約交響樂團要平演出,我背著父母替別人剪草坪忙了一個月才攢夠門票。我偷偷把小型錄音機帶了進去,給大P灌了張LIVE CLASSICAL MUSIC 給大P回E—MAIL卻抱怨我隻顧聽音樂會,第一盤早錄完了都不知道,漏了一大段。我在心裏默念著對不起對不起,眼淚又流了出來。 六月份我回北京,大P參加的辯論賽剛好決賽。我不想讓他知道我回來,悄悄溜進了會場。這一年來大P變得人五人六了,他總結陳辭時所有人都有又笑又鼓掌的,我知道他發揮得很好,我早就知道,。辯論結束,大P他們贏了。下場時我看見一個長得挺清秀的女孩笑著朝大P迎了過。但那一刻我知道,大P需要的是有人臨頭給他一盤冷水,這樣才不至於得意而忘了形,我知道,但這已不重要。 回美國後我的信箱裏有兩封是大P的。第一封說他在辯論決賽場上看見一個人跟我簡直一模一樣,他叫十三妹那人沒理他,可見不是了,不過能像成這樣,真是奇了。第二封說他現在的女朋友雖好,但總感覺兩人之間隔著什麼,問我怎麼我們倆就可以直來直去呢? 我在電腦上打了一封回信,告訴他其實我才是他的那半個圓圈,隻是我們再也沒辦法湊成一個圓。 這封信我存著沒發。 我沒有告訴大P我家的電話。 我總能很容易地得到球星的簽名。 我背著父母賺錢看演奏,連磁帶錄完了都不知道。 我不想讓大P知道我回北京了
我就這樣無聲無息地放棄了我的半個圓圈。因為,中餐館爆炸後,我隻有靠助聽器生活了。
停止思維去放棄
曾經天真的以為,記憶中刻骨銘心的那一抹情會永遠在心底紮根;更曾幼稚的幻想過,那個曾自認為可以托付終身的他還會重新走進我的生命。可經曆過後,我才知道我錯了,真的錯了,我真的很傻很傻。。。還是那抹情,唯一不同的是,現在它讓我深深地體會到了一點:無論什麼時候,人永遠都要麵對現實;那些不切實際的幻想與空洞的等待,在現實麵前會讓你傷得更深。。。 我們是大學的同學,開學的第一天,老師剛準備講課,教室外響起敲門聲,“請進”隨著老師的話音進來一個高大英俊,但穿著極為普通甚至有些鄉下化的男生。可能是看到他那張窘得發紅的臉,老師沒有太多的批評,“回到座位吧,不許有第二次。”他嘴嚅嚅著,但最終沒有說出什麼,然後回到自己的座位--我的後座。 也許是我們命中注定的一緣,也許是老天特意的安排,他--鬆,是班長,我是團支書,由於工作的關係,我們經常在一起。我的英語好,他的英語在所有科目中差一些,數理化是他的強項,我們互相可以彌補彼此的不足,互相學習。互相支持,把班級的學習和業務生活搞得井井有條,我們的班級一直被評為“文明班級”。他很少言語,除了正常的學習和工作外,很少與人溝通,但與我卻好像總有說不完的話。 漸漸的,我從他那了解了他及他的家:他的家境不好,有三個哥哥,父母年紀都大了,三個哥哥結婚了一個...我自認為對他的一切已了解了很多,但有一天,當他的父親--一位可敬的鄉下老人出現在我麵前時,才知道我對他的了解簡直微不足道。 那天上午的最後一節課,老師已站在講桌前了,可他還沒回來,並且沒有告訴我他的去向,更沒有和向老師請假。因為他從來不缺課的,那節課對我來說,收獲無疑為零--滿腦子裏都是他。好不容易熬到了下課,我第一個衝出教室,想都沒想就直奔他的宿舍去。到了門口,我連敲門的等待期都沒給自己,一下子衝了進去。進屋後,我愣了:在他的床上坐著一位老人--明顯的鄉下老人,一身破舊的衣服,好幾塊補丁,一雙黃綠色的農田鞋,裏麵的大腳趾似乎要躍躍欲試出來,一頭很亂的頭發,好像很久沒有理過了,身上背著一個黃色的舊書包。我進屋時,他那雙隻有一層皮和高突的青筋包著骨頭的手正在從包裏往外拿著什麼東西,看見我時,他的手停了下來,拘謹的看著我。
鬆靠在床頭,看到我時似乎也很意外,“見你沒去上課,以為有什麼事,所以。。。”我打破了尷尬。“我父親來了,就沒去上課,但沒來得及請假。”“大伯,您好。”我微微向老人笑了笑。“來,姑娘,坐下。”大伯伸出他瘦弱的手,示意我坐下。“俺們鄉下人髒,你不要嫌棄我。”“大伯,不會的,您放心,我們都是一樣的。”“好,好,大伯的眼睛眯成了一條縫。“來,嚐嚐用我們家鄉的野菜做的饃饃,這是四兒他娘起大早烙的,香著呢,俺們四兒呀最喜歡吃了。”大伯邊說邊把手又伸進包內,拿出一個塑料袋來,從裏麵拿出來一個小饅頭狀的饃饃遞給我,看到他那髒兮兮的手,一向嬌氣的我無法想象吃到嘴裏後的感覺,我愣在了那裏。“來,姑娘,不要客氣,嚐嚐。”大伯沒有看出我的尷尬,還在繼續說著,“爸,你。。。”“怎麼了,你在家裏不是最喜歡吃的嘛,給你同學吃怎麼了?你這小子。”“爸,不是的,是。。。”“我知道了,姑娘,你嫌我髒是嗎?”大伯忽然間好象看
出了什麼,他的眼神似乎很黯然。 “不,大伯,我沒有,我吃。”不知為什麼,我感到如果不吃下它,一定會傷到老人的心。我接過饃饃,咬了一大口,然後慢慢的品嚐著,可那是什麼‘美味’啊,鹹鹹的、腥腥的,還有一股豬油的膩味,我低頭看一下露出來的餡,星星的幾點白肉,可能膩味來自這裏吧,綠色的野菜和豬肉和的餡。“俺們四兒可喜歡了。”大伯自豪地炫耀著,我的眼睛濕潤了,沒有理由不把它吃下去,它是大伯眼中最好吃的東西。我不吃,他會很失望,更會傷心。 這不是一個普通的饃,它濃含著一個鄉下老人深深的愛子之情,更孕育著一個鄉下老人對兒子的殷切希望。當我把整個饃饃吃下時,忽然感覺自己好象做了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我笑了,大伯笑了,他也笑了,我們都笑了。 我去食堂給大伯挑最好的菜買了幾樣,放在大伯麵前,他象個小孩子一樣,很高興,“俺在家鄉從來沒吃過這麼好的菜,”大伯邊吃邊念叨著,忽然間他歎了一口氣,“哎,四兒他娘要是也能吃上一頓該有多好呀,還有三兒,要是他能經常吃到這樣的飯菜,他的身體一定會恢複得很快的,”“三哥怎麼了?”我奇怪的問,“俺三兒為了。。。。哎,不說了,沒什麼。”我看看鬆,他也在看著我,看到我的樣子,他也歎了一口氣,“我來說吧,我們家哥四個,因為家裏窮,大哥二哥沒有上過學,現在都30多歲的人了剛結婚一個,誰願意嫁到窮家來呀。我和三哥還好,有了希望工程的捐助,一起上了學,都深知能坐到課堂上的來之不易,我們兩人學習非常努力,成績自然非常好,從小學一直到高中,我們的成績一直名列前茅。經過我們的努力,都考上了現在的這個學校,可學費卻成了一件大事,工程的捐助隻能緩解燃眉之急,本來拮拘的家裏根本無法支付這筆費用,更何況是兩個人的。還有一個月就要開學時,學費的事卻一點著落都沒有,我和三哥開始爭著讓對方去上學,自己決定停學,可爸爸說什麼也不同意,他說村裏多少年了也沒有出過我們這樣的大學生,不希望這個機會讓我們其中任何一個人錯過。” “爸爸變賣了家裏所有能換錢的東西,連那頭跟隨父親多年的老黃牛也被他忍痛賣掉了,我永遠忘不了那時的情景:父親和他的老夥伴--一頭跟隨了他多年的老黃牛,他們四目裏所流露出來的那種無助與辛酸,爸爸撫摸著那頭牛,老淚縱橫,就是爸爸與老黃牛這麼多年來一直支撐著這個家。“這就是你喜歡唱<父親>這首歌的原因?”我問,“是的,在我家裏,爸爸如歌中所唱的那樣,他就是那頭拉車的牛,用他瘦弱的身體支撐著這個家。”當看著他時,我發現他的眼裏已流出了淚水。 “正當大家愁眉不展時,三哥忽然失蹤了,村裏的人和家人四處打聽、尋找,但沒有找到。半個月後,一輛白色的出租車停在我家門前,車上艱難的走下了麵色蒼白的三哥,全家人又氣又喜。當三哥坐到床上時,我們都發現三哥臉上浸出的細細的汗珠,詢問後的結果讓大家震驚了,三哥為了給我湊學費,把腎賣了!爸爸媽媽哭了,雖然他們沒有什麼文化,但知道三哥以後將不再是一個完全的男人,家裏的重擔他將不能再繼續挑起來。我比他們的心更酸--三哥是為我賣的腎,我更知道失去腎將意味著什麼。三哥隻對我說了一句話:‘四兒,你是全村及全家人的希望,今生我沒有機會走進學校的大門了,但你一定要替我好好的上,你就是我的希望。’我向三哥承諾,一定要通過自己的努力讓全家人都過上好日子,一定要好好的做人,不辜負全家人對我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