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論領導的駕禦能力4(1 / 3)

第二章 論領導的駕禦能力4

剛柔相濟勿貪勿霸

作為一個領導者,不能太“軟”,軟了,是要被人欺負的。但也不能太“霸”,霸了,會失去群眾基礎。一定要把握好尺寸,做到不軟不硬,才是真正學到了領導的藝術。

第一章論領導的駕禦能力

卡耐基認為,一個人的軟弱性格有多種含義。例如,在一個人的軟中表現出溫和、柔和的特點來,往往能夠得到大家的好評;在一個人的軟中表現出懦弱、不堅定的特點,人們則就很難恭維的了,因為它帶有一點或相當貶的成分;如果這種缺點再發展一步,因為軟而害了一種“軟骨症”,變得沒骨氣,那就更不能令人容忍。

時間悄悄地、慢慢地摧毀一切。

——[匈]凱未爾這裏所說的“軟”字,指的就是“軟骨症”的“軟”。

隨著改革開放的春風遍及全國各地,“三資企業”得到了飛速的發展,中國的傳媒也開始將其觸角伸到了這個一度為國人所羨慕、所向往的地方。

從總的情況來看“三資企業”在我國的發展是健康的,因為它利國、利民、利社會,所以人們是樂意接受的。

但最近幾年在“三資企業”裏出現了一些令人不堪耳聞的事件,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中國人都不能容忍這類事件的再發生,而以往所發生的每一件事實,都像一名名被淩辱的少女,呆立在中國人民的麵前……

1993年11月9日,深圳一合資公司的一場大火無情地吞噬了被牢牢地緊鎖在鐵門裏的82條女青工的生命,中國的主要新聞媒介立即迅速報道並指出:該合資企業“別出心裁”的、野蠻的、殘忍的管理方式,是造成這一慘劇的主要原因。

上海東港珠寶首飾有限公司為了尋找一枚白金戒指,強行將31名男女工人脫去內外衣、遍搜內衣、內褲和胸罩的侵犯職工人身權的事實。

還有福建石獅一合資企業殘忍地對待“中原打工妹”等一係列血淋淋的事實。

1949年10月1日,一個極其宏量的聲音傳遍神州大地: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但中國發展到九十年代的今天,怎麼還會發生這類事件呢?他們又憑什麼能夠這麼大膽呢?

用現在非常流行的時髦話來說,盡管當時的中國人很窮,生活水平很低,還在“溫飽線”上過日子,但是人們活得很精神,很自在,很快活,很有誌氣,很有骨氣。

在我國國際地位一天天地提高的90年代,在老百姓的日子也一天天地好起來的今天,居然在我們堂堂的社會主義中國出現了這麼多的所謂誰都管不著、也管不了的殖民地式的“小天地”,出現了這樣多的、如此嚴重漠視職工權益的、粗暴損害中國職工權益的“怪事”,中國人難道不應該表示一些什麼嗎?難道還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嗎?難道真的和自己沒有一點關係嗎?別忘了,我們都是中國人!都是炎黃子孫!

應該說,絕大部分“三資企業”的“洋老板”或者是生長在大陸上的“華人老板”是遵紀守法的。通過他們的勞動,國外的資金、先進的技術和現代管理方式源源流入了我國,我國的生產力之所以能得到如此的發展,也有他們的一份功勞,因此,他們也理所當然地得到了中國人的尊重。

然而,有那麼一小部分的“洋人”和一些“不是生長在大陸上的華人”,為了追逐更多、更大的利潤,硬將中國人(大陸人)不當成人,采用的資本主義初期盛行的那套極其野蠻的、極其落後的、極其不文明的管理方式。要打就打,要罵就罵,有的甚至將工人作為奴隸般地使喚。從那裏,我們隻能看到曆史地倒退。

除了時間,什麼也不屬於我們。

——[古希臘]塞內加究其原因是,這類“外商”有外商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準則,他們“喜歡”這樣做完全由他們唯利是圖的剝削階級的秉性所定。問題是當地的“地方官”以及他們合資的“中方”所持的是什麼態度?可以肯定地說,如果這些“三資企業”的中方管理者或當地“父母官”們能及時地幹預,一般來說,他們的“豹子膽”還不至於會那樣大、那樣黑、那樣凶殘,也許根本不會發生上述那樣的有辱中國人的國格、人格的事。

然而,殘酷的事實發生了,而且還不是一件、二件,而是有相當的一批。使人感到迷惑不解的是,每一個這樣的“老板”身邊,就有一些或一批為虎作倀的“大陸人”,來附首貼耳地做他們的“狗腿子”,而且,更為令人可氣的是,許多侵犯中國職工的政治權益、經濟權益、破壞我國的生態環境,甚至損害中國國家利益的事件,當地“父母官”他們看到這些“外商”心裏就有點發怵、發毛,於是大開綠燈的有之,裝糊塗的有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有之,不敢管的有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有之,總之一句話,軟得要死、怕得要命。更讓人發指的是,當有些中國人與這些不法外商打起官司時,這些人的良心居然像被狗吃了的那樣,一屁股坐到“外商”的一邊。更有一些為了“金錢”而甘願出賣老祖宗的“中國律師”。

這些中國人還能算是中國人嗎?

這些中國人的“評判道德的良知係統”出了大問題、大毛病:他們“患”了一種“病”,一種恐外病、媚外病、崇外病,即人們稱之的“軟骨症”。他們將這些“洋老板”看成是自己的“老板”,看成是自己的“爹娘”。

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使這些中國人“患”上了沒有骨氣的恐外、媚外、崇外的“軟骨症”呢?

一是起因於這類人過於自卑的心態。

一般來說,這類人的民族自尊心極差,將中國在曆史發展過程中所處的“暫時的落後現象”看作是永久性的、不可改變的現象。他們低估了中國人的能力,總認為“洋人”是“高明”的,那些吃過“洋麵包”的“華人老板”是“高人一等”的。這類人不僅瞧不起自己的同胞。甚至在內心深處還埋怨自己為什麼是大陸的中國人。

這類人,就像魯迅先生在1925年所指出的那樣:“可惜中國人對於羊顯凶獸相,而對於凶獸則顯羊相,所以即使顯著凶獸相,也還是卑怯的國民,這樣下去,一定要完結的。”

中國人民站起來了,中國向前發展了,遺憾的是這類“中國人”並沒有完全從中國的土地上消失掉。不是嗎,在出於一種自卑、崇洋懼外的心態作怪下,對待那些毫無反抗力的“打工妹”——一些來自農村的“綿羊”,隻要“洋老板”一使眼色,有的“中國人”(“監工”)就凶相畢露,棍棒齊下,簡直就是一個“惡奴”樣;而對待那些“凶獸”(即“洋老板”)呢,則“顯羊相”了。這樣的人可以說是攜有遺傳基因的純種“狗腿子”。

再者,他們是被美元、港幣和鈔票“蒙住了眼睛”。

有的人在過去的確是有過一段“光榮曆史”的,在洋人的“洋槍、洋炮”麵前,表現出令人欽佩的大無畏精神,很有中國人的骨氣。然而,在新的曆史時期,卻禁不住大把大把花花綠綠的美元、港幣和鈔票的誘惑,軟下了脊背。

他們原來“癟塌塌的口袋”被他們的“洋老板”或“外商”塞得鼓鼓的之後,當這些原來“瘦枯枯的腸胃”變成“滾瓜溜圓的便便大腹”之後,當這些人原來連一個洋音都發不準的舌頭能吐出一連串的“哈伊、哈伊”之後,這些人的立場、觀點和感情便一發不可收拾地移向他們的“洋老板”。既然這些人如此的崇洋。我們為什麼還要保留他們的中國國藉呢?倒不如把他們當作“國寶”索性送給洋人吧,當他們的“價值”被榨幹後,肯定會被洋人一腳蹬了出來,為什麼會這樣說呢?你想想看,洋人也不是傻瓜,對於出賣自己民族的人,他們敢於重用嗎?可到時,我們斷然地要把“大門”關起來的。

時間是最殘酷的暴君,它在民們向老年進發的過程中,向我r門征收健康、才能、體力及容貌等稅項。

——[美]霍斯特下麵的這個事件就是他們這些人的“傑作”,當湖北羅田縣廖家坳鄉工商所長舒高峰聽到“打工妹”不幸死亡,欲前往廣東南海沙頭鎮該中外合資企業伸張正義時,該地的“父母官”——司法人員、派出所和保安人員不僅不為受害者訴冤,反而以暴力手段對他們進行威脅,甚至還將他抓起來,送到監獄。這樣一來,那些港方老板的氣焰頓時囂張起來,公然揚言:“我要把你們送到香港黑社會手裏,讓他們來收拾你們!”

中國很需要“洋人”和“不是生長在大陸上的華人”前來大陸投資,前來創辦各種企業。正因為如此,我國才製訂了許多優惠措旋,以更好地吸引外資。目前“三資企業”在我國蓬勃發展正好說明了我們這個方針、政策是完全正確的。

然而,有的“中國人”卻分不清東西南北了。他們認識不到外商投資的利益的“雙向性”:即沒有一定的利潤或很大的利潤,這些“洋人”或“不是生長在大陸上的華人”是絕不會前來投資的(不能說這樣的人一個都沒有),這些投資絕不是一種“無償的恩賜”。他們也認識不到,對那些“洋人老板”和“不是生長在大陸的華人”的投資,我們是歡迎的,是感謝的,但是,這要有一個重要的前提:絕不喪失中國人的基本權益、絕不喪失中國人的人格。

正因為這一類人認識不到這一點,所以該說的就不敢說,該管的也就不敢管,有的人甚至反過來為違法的“洋大人”辯解。譬如,當有的人對“洋老板”使用“上廁卡”(員工上廁打卡,隻限五分鍾,超時罰款)提出異議時,有的“父母官”竟將此作為“先進的管理經驗”來對待,甚至對那些提出異議的人還說:“有什麼想不開的,不這樣嚴加管束,怎麼賺大錢?不讓人家賺大錢,怎麼吸引外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