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永遠的愛5
誰見過我的女人
一天,我正在我的五金店裏忙活,張濱急匆匆跑進來把一張報紙按在的我櫃台上:“快看,是不是找你的?”我瞥了一眼報紙尋人啟事上那張中年婦女的臉,搖了搖頭:“有沒有搞錯?怎會是我?” 晚上,早早趕走前來噌飯的張濱,我翻出那張紙來仔細看了一遍,在那個中年婦女的頭像下邊,林放詳細的描述了我的身高年齡、體貌特征,以及半年前出走時穿的衣服。最後他說,我可以不回去,但他一定要我幸福的活著。 奇怪,我的幸福,難道不應該是他給的麼? 幾年前,安葬完外祖父,我去向母校告別,班主任拉著我的手:“李小蘭,如果你願意繼續讀書,我可以幫你”我說:“謝謝老師,我不想讀了,想出去賺錢養活自己”。我知道他想幫我是真的,也知道他幫我是不可能的,就他家那二畝薄田可憐的工資?他自己的四個兒子,已經有兩個被迫回家修理地球了。 我撕碎了高中錄取通知書,雄糾糾氣昂昂的離開了生活了十七年的故鄉,走時竟然沒有太多的傷感,我的老屋,我的井台,我院子裏還在開花的槐樹,還有童年少年嬉戲成長的印跡。我到外祖父的墳邊放了一掛鞭炮:他去了另一個世界,是去享福了。從我一歲時他就獨自撫養我,供我讀書。我帶給他的是快樂還是負擔,也未可知。 我前腳剛走,舅舅家大哥便急不可耐的搬進老屋,他娶了媳婦,一直和舅舅擠在一套房子裏。我童年的痕跡,就這樣被不動聲色的打掃一空。
一名中年婦女把我領到了一所大學,她說能幫我找到工作,但我得先預交200元,我說我沒錢,她說沒錢你怎麼找工作?我說你還沒付我工資我哪會有錢?她說:“得得得,給你講不通,你不做會有人搶著做,你該去哪去哪!” 我在大學周圍轉悠了幾天,欠了小旅館老板兩天房費,小老板左右為難:趕我走吧,那兩天房費收不回去了,不趕吧,我可能會欠得更多。因為那時候,我連吃飯都成問題了!不過我很快找到了一處噌飯的好地方,在這所大學的學生餐廳裏,有一個角落每天都會擺上幾盆洗淨切好的青菜,旁邊有鹽、醬油、醋等調味品,如果去的早了,還可能會有幾滴油。那是為貧困的大學生們準備的。 我在那個食堂吃了三天免費餐時林放發現了我,他拍拍我的肩膀,遞給我兩個饅頭:那是幾天來我吃得最美的一頓飯,原來我吃那麼多菜還會感到餓,隻是因為缺少兩個饅頭!為此我永遠忘不了林放,是他在我最饑餓的時候,給了我兩個饅頭。 後來在林放的幫助下,我在那個餐廳找了一份工作:打菜,每到學生們放學的時候,我會把師傅們炒好的飯菜端到售飯口的桌台上,然後拿起勺子,等著天之驕子們排隊就餐,唯一的一點特權,是能給林放多舀半勺菜。晚上8:00打掃完餐廳下班,我會去女生宿舍樓的傳達室再值班到11:00,兩個地方加起來能領到300塊錢,最主要的,吃和住解決了。 白天在餐廳的工作是枯燥和嘈雜的,偌大的餐廳隻有一個廚房,有的人在炒菜,有的人在吵架,勺子鍋沿的碰撞聲和人員的爭吵聲一天到晚響個不停,一天下來身體的勞累自不必說,連心都是累的。好在晚上那三個小時是完全屬於我的,我呆在傳達室裏,閱讀林放給我從圖書館借來的小說,正是那個時候,畢淑敏、席慕容、池莉,王安憶,悲慘世界,簡。愛開始陸陸續續走進我的視野,真抵我的心靈。我以一個文學愛好者的名義,向校報投稿,執著而艱難的叩擊著文學的大門。校報為我打開了一扇窗,使我可以透過這扇窗看外邊的世界,校報的編輯還鼓勵我把自己的文字投給報社,雜誌社。等我真的那麼做時我才發現,像我這樣的爛三寫手多如天上的繁星。真正的純文學作品已經被浮躁的現代人遺棄已久。用林放的話說,如果要出名,就要給文字加點情色,就像畢淑敏的《拯救乳房》,池莉的《有了快感你就喊》。連大腕都開始媚俗,那麼像我這樣的小角,如果想走那條路,幾乎是看不到光明的。於是,當我手頭有了一點積蓄,身邊有了一些朋友的時候,我果斷的投筆從商,盤下校門口一間洗化用品店,開始了我自己的事業。 那時候林放已經考取了學校的研究生,修得仍是他的大學專業——計算機。研究生的待遇和本科生自然是不同的,他有了自己的實驗室,還有了一處兩居室的宿舍,拿到鑰匙的第一天,他歡天喜地的來找我:“蘭兒,搬過來和我一起住吧?” 那就是我的初戀,水到渠成,自然的沒有一點過渡,雖然三年來與這個男子相愛一直是我的夢想,但當他真正屬於我的時候我還是覺得不真實,就像一個灰姑娘一直在期待他的王子,當王子真正提著那雙水晶鞋出現時,她會惶恐不安一樣。我,一個平凡的女子,沒有學曆,沒有背景,甚至連個親人都沒有,拿什麼與一位碩士生相親相愛?當我恍恍惚惚如夢遊般住進了林放的宿舍,躺在屬於我倆的床上時,我才知道那不是夢,我親親的人,他真的!屬於我了! 我想我可能至死也不能忘記林放的樣子,他的總是帶著笑的眼睛,他的濃密的須發,棕色的皮膚,親切的語調,對了,他還有點小啤酒肚,我不知道為什麼女孩都不喜歡男人的小肚子?反正我是愛死了林放的小肚子。那讓他顯得憨態可掬,可愛又不失溫柔。
那是我人生最幸福的兩年,還有比沐浴在愛河裏更幸福的事情嗎?我開始跟世界和解,跟我那已各奔前程的父母和解,跟我苦難的童年和解。我再也不向世界問那麼多為什麼了。有了林放,這世界就不欠我什麼了。每當林放幫他的導師做活,他一天到晚呆在實驗室裏時,
就是我最快樂的時候,我就像一個愛情朝聖者一樣,捧著為他褒好的湯,做好的飯菜來往於宿舍和實驗室之間,看著他像個孩子一樣調皮而快樂的一掃而光。我不信教,但我比每一個教徒更堅定的堅持著某個信仰,而林放,就是我的教會。與此同時,我的洗化店生意越來越好,我不用過多的做宣傳,隻肖往門口一站,我那光潔的皮膚,甜蜜的表情,親切的話語就是一塊最好的招牌,我賺到了一點錢,於是和林放商量著在學校買房,到時候他留校任教,我會為他生一個跟他一模一樣的兒子。像愛林放一樣愛我們的兒子。 愛情總是讓人忘記時間,不知不覺兩年過去,林放就要畢業了。那段時間他開始長在實驗室裏,很晚才回家,回家後也是呆在電腦前的時間比在床上的時間更長,他說他很忙,要畢業設計,要答辯,我很虔誠的點頭稱是,他說:“你不懂”。 是的,我不懂,於是那台冰冷的機器就更令我神往,多麼神聖的工作和什麼崇高的信仰?讓我的林放數天不跟我說話,數月神龍見首不見尾。一天,林放被導師急匆匆叫走後,我打開了他忘記關閉的郵箱,發現了一個叫雨燕的女人。林放的收件箱裏和發件箱裏被她填的滿滿的。她是在另一個城市讀研的女人,寫給林放的甜言蜜語我說也不會說,林放寫給她的甜言蜜語我聽也沒聽說過,她的文字很美,附件裏邊有一張照片,也很美。為了雨燕,林放開始質疑我們的愛情,他說,或許以前,他並不懂得愛情。我隻是俘獲了他的身體,而林雨燕,她俘獲了他的靈魂。 原來,我的林放,也開始信教了,隻是教主不是我。我感受到萬箭穿心般難受,又感到身上的衣物被人了層層剝落般屈辱:半年以來,和我生活在一起的,隻是一個行屍走肉的林放!最後,我看到林放的母親寫給他的一封信:“我兒,雖然我知你已心有所屬,但我還想以一個過來人的體驗做出判斷,李小蘭更能帶給你幸福、穩定的生活。當然,最後的選擇權,還需你定奪。” 那個晚上,林放沒有從實驗室回來,不然,他一定會讀到我痛徹心扉的眼神和絕望的表情:一個女人,要奪走林放,我唯一的親人,或者說,已經在分享我的愛情。 我把洗化品店裏的大批貨退了回去,剩下的處理掉,以極低的價格盤出了我的店麵,我要回到林放身邊,盡我所能挽回我的愛情。我像以前一樣對他好,陪著他,但林放似乎並不領情,甚至我能讀懂他更深的愧疚,他不敢看我的眼神,又控製不住去看那台電腦。隻能是把更多的時間留在實驗室。我守在我們的房子裏,像一個上了戰場的鬥士,看不見敵人,卻分明感覺到四麵楚歌、腹背受敵。我迅速憔悴,23歲的年齡,像32歲的婦人。 2004年的冬天好冷,我和林放像兩隻凍的發僵的刺蝟,不敢靠近,怕互相刺傷。年關一天天臨近,學校也已經放了假,林放終於對我說:今年冬天,他要帶我一起回家過年。聽到那句話我再也忍不住自己的眼淚,我想他終於做出決定了。 其實是我過於樂觀,說過那話的林放更長時間的呆在電腦前發呆,時而若有所思時而悵然若失,我甚至聽到他深夜長長的歎息。我知道他對我是愧疚,而我對他,我說不好那是什麼感受,反正不是恨,即使有,也是怨恨,更多的是心疼,我不願把我深愛的男人訂在道德的審判架上,於是,我想到了放手。 不知誰說過:“對於生活中所有的不快樂,你要麼去化解,要麼就學會遺忘”。我想我能力有限,化解不了我們的隔閡,那麼,放下他,也許是唯一的出路。 我認為最媚俗的小說和電影情節,便是男女主人公在婚期前夜出逃:有什麼事情不能早早挑明,非要在那個神聖的日子逃走呢?後來我才漸漸明白,臨陣脫逃是緣於對現實的不信任和對未來的迷茫,或者說對愛情的懷疑和幸福的不確定。隨著2004年年關越來越近,我也像最媚俗的女人一樣,躍躍欲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