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精神上的孿生兄弟”

星期五早上,西蒙興高采烈地下來吃早飯,還愉快地和博來特打了個招呼。他一邊吃,一邊興致勃勃地評論著對“箱屍案”凶手調查進展情況。(據法庭說,凶手隻為一點點錢就采用這種毒辣的手段。)西蒙除了偶爾眼睛裏閃過一種難以捉摸的神色外,好像並沒意識到他們的關係有什麼變化。他想當然地認為,他們仍是“精神上的孿生兄弟”。

埃莉諾除了看到博來特時有些羞澀,像個在社交場合失態的小姑娘之外,好像對他還是老樣子。她建議下午他們應該把四個銀杯拿到西部港去,讓他們在上麵刻上字。

“又可以在杯上刻上‘帕特裏克·阿什比’真好。”她說。

“沒錯!”西蒙說。

西蒙顯然一直盼著有機會引誘他這個“精神上的哥哥”現原形,但是當聽到博來特跟碧說他昨天晚上和牧師談到很晚時,立刻警覺地抬起了頭。從那之後,博來特注意到西蒙會時不時用疑問的眼光瞟他一眼。

下午,埃莉諾和博來特要出發去西部港時,西蒙出現了,並堅持要擠進他們原本就不寬敞的“小甲蟲”裏一起去。他說有個獎杯是他贏來的,他有權決定在上麵刻什麼,至於該用羅馬、阿拉伯、希伯來、希臘或西裏爾之類的字母或用手寫草書,也是他說了算。

西蒙這副漫不經心的樣子讓博來特有點兒懷疑或許牧師說的是對的,他的那些想法隻是憑空想象。但他清楚地記得蓋茨給他女兒佩吉買的好馬,讓西蒙有那麼強烈的反應。他堅信,僅憑這一點就足以說明西蒙是個什麼樣的人,比他可能提供的任何證據都更具說服力。

在銀匠那裏,確定刻在杯上的字和字體之後,西蒙和埃莉諾就去喝茶了。可博來特沒去,他說要去買些東西。其實他已經想好,在現在這種情況下該做些什麼了。他不能僅憑現有的一點兒線索去警察局告發西蒙。

他連牧師都說服不了,警察又怎麼會相信他呢?牧師知道西蒙的個性弱點,但沒有具體的證據他都不相信博來特的話。對警察來說,西蒙不是個剛愎自用的任性孩子,而是萊切特莊園未來的主人阿什比先生,他們更不會憑空相信他的話。

因此,博來特決定自己找出證據。

他去了海港,找到一家雜貨鋪。在那兒仔細詢問、精心挑選之後,他買了二百英尺的繩子。這繩子很細,和粗線繩差不多,但是結實程度不亞於鋼絲繩。他請他們用紙殼箱包好,把它送到“天使餐廳”的停車庫,他們的車就停在那兒。他在車庫收到了箱子,就把它放在了車子的後備箱裏。

當眾人接連到達車庫準備回家時,他正悠閑地坐在車裏讀著晚報等他們。

他們擠進小車正要啟程,西蒙突然說:“哇!我們忘記把那個舊輪胎給他們留下了。”他隨即下了車,打開後備箱要拿輪胎。

“這箱子裏是什麼東西,內爾?”

“我沒放什麼箱子在那兒。”埃莉諾坐著沒動,“不可能是咱們的。”

“是我的。”博來特說。

“你放了什麼東西?”

“秘密。”

“吉姆食品、船上用品雜貨店。”西蒙讀著箱子上的字。

哦,天哪!他怎麼沒發現盒子上有標簽呢。

西蒙“砰”的一聲關上後備箱回到車上。“你買了什麼東西,博來特?一個放在瓶子裏的船模?不像,那個也太大了點兒。不是那種放在瓶裏的船。是那種市郊人家放在餐具架上張開帆的大帆船吧?”

“別瞎猜了,西蒙。到底是什麼?博來特,真的是個秘密嗎?”

如果西蒙想要弄清楚箱子裏是什麼東西,他肯定會想方設法弄清的。過於神秘隻會讓他更加留心,還不如坦率地告訴他。

“如果你們一定想知道就告訴你們吧。我以前在船上會拋繩子,我擔心長期不做這門手藝會生疏了,所以就買些繩子練習練習。”

埃莉諾聽了很高興,要博來特晚上一定要表演給他們看。

“不行,我得先私下裏練練,等練好了再做給你們看。”

“你會教我怎麼做,是嗎?”

是的,他會教她怎麼拋繩子。可是如果有一天她知道了這繩子的真正用途,一定會恨死他的。

當他們回到萊切特莊園,他拿出繩子故意把它攤開放在大廳裏。碧問起要用它做什麼,之後也欣然接受了他的解釋,也沒人再去注意它。他真希望在萊切特這最後短短的一段時光裏不需要再絞盡腦汁編織謊言了。他自己也覺得奇怪,待在萊切特的這段時間,他一直在撒謊,怎麼會對這點兒謊話突然這麼在意起來。

他暗想,現在暫時不會用到繩子,就先放在那兒。沒人問更好,如果有人問起,就說繩子買錯了沒法用,他想找機會把它換成合適的。

可是當夜幕降臨,他獨自待在房間裏時,他知道自己已經別無選擇了。他繞過大半個世界跑到這兒來,這好像是命運的安排,他已經沒有退路了。

大家由於在貝爾農展興奮、忙碌了一天都很疲勞,早早就上床睡了。可他還是等他們睡熟些,直到十二點半才開始行動。他四處看看,好像燈都關了,又仔細聽了聽,確定一點兒聲音都沒有了,才走下樓從角落裏拿起繩子,打開餐廳的窗戶,跳過窗台來到外麵。四下裏一片漆黑,他輕輕關上窗子,耐心地等了一會兒,看有什麼反應。確定沒什麼動靜,他才躡手躡腳地走過石子路來到草地上,然後在跑馬場第一堆樹的隱蔽處坐下。這兒已在窗戶視線範圍之外了。這時他不需借助任何光線,靈巧地按一定的間隔給繩子打上結以便作為踏腳的階梯。過了這麼久又重新觸摸到這熟悉的繩索,心裏真高興。這繩子質量很好,完全可以滿足他的要求,這讓他重拾信心,由衷感激那家雜貨店。

他把繩子繞成圈挎在肩上。半小時之後月亮就要升起來了,雖然隻是一彎新月,不太亮,但是他口袋裏還有兩個很好的手電,他真不希望今天晚上有一輪太亮的滿月。

每隔五分鍾,他就停下腳步看看是不是有人跟蹤他。但是此時已是深夜,周圍萬籟俱寂、鴉雀無聲。

來到坦壁山腳下後,他借著灰蒙蒙的月光,找到了去西部港的小路,根本不需要電筒。他沿著山路往上走,這時隻要抬起頭就可以看見山頂的山毛櫸樹冠聳立在天際。沿彎曲的小路來到舊采石場上方的灌木林,他坐下來環顧四周。鄉村一片沉寂,隻偶爾聽到一聲山上傳來的羊叫聲。他把繩子的一頭係在一棵最粗大的山毛櫸樹幹上,然後把繩子的另一頭順著采石場的邊緣放下去,直到伸進下麵茂密的綠樹叢中。這是采石場最陡峭的一麵,在較低這麵過去曾有個狹窄的入口,可是那裏密密實實地長滿了石南樹,而且很久以前就已倒向一邊,把路完全封住了。那天他和牧羊人亞伯坐在那兒談帕特裏克時,亞伯就告訴他所有這些情況,亞伯對采石場附近很熟悉,因為有一次他曾從那兒救上來一隻羊。亞伯說:如果想到下麵去,從陡峭的這邊下去要比從較低的那邊下去容易很多,實際上,想從較低的這麵或其他任何麵下去,都不可能。亞伯還說,崖底沒有水,至少在二十年前他下去救羊的時候那裏沒有水,水都從山底滲到大海裏去了。

博來特試了試繩子,檢驗一下它的抗磨損程度。綁繩子的樹幹很光滑,他在石壁上和繩子接觸的地方加了個護墊,然後就順著邊緣向下滑,試探著踩住第一個繩結。當他貼住石壁時,感覺今晚的夜空異常明亮,他能清楚地看到低矮的灌木和他上方更大的樹在皎潔的月光下映出的黑色輪廓。

現在他已踩在第一個繩環上,可手仍攀在草地緊繃的繩子上。

就在這時,突然傳來西蒙特有的慢條斯理的聲音。

“我真不願意讓你就這麼不明不白的死掉。我是說,我本可以什麼都不說就把繩子割斷,如果你還來得及想的話,會以為是繩子斷了。但那樣沒什麼意思,是不是?”

博來特仰起頭,看到他上方天空映出西蒙巨大的身影。從形狀上看,西蒙好像是半跪在懸崖邊的繩子旁,博來特一伸手就可以抓到他。

他真是太蠢了,竟低估了西蒙的心計。西蒙早就料到他會來,甚至不去冒險跟蹤他,而是早早跑到這兒來等他。

“割斷繩子沒有用,我拚命大叫一定會有人來的。”

“我還不至於蠢到連那都想不到吧。這采石場有我一個老相識,差不多可以說是親戚。”他咬牙切齒地冷笑著說,“他可以說,是一個什麼東西從半山腰掉下去了。”

博來特心裏在想主意,是不是可以在西蒙割斷繩子前猛地順著繩子滑下去?打繩結本來是為了再踩著它上來,但他這會兒可以不管它,先滑下去。等西蒙意識到他滑下去了,已經晚了。可這繩子離崖底到底有多遠,會不會摔死呢?

或者那樣做更好——對,就這樣,他一隻手抓緊了繩子,腳踩住繩圈用力一蹬,身體借力向上爬,他的一條腿差不多已跪到草皮上了。可就在這時,西蒙一定是把手放在繩子的某個地方了,他感覺到繩子在動。

“嘿,不行,你別想了!”他說著把腳跟踩在博來特的手上。博來特用另一隻手猛地抓住了這隻腳,手指則緊抓住西蒙的鞋口不放。西蒙急了,拿起刀就要砍博來特的手腕,博來特驚得大叫起來,但還是緊抓不放,趁勢將右手從西蒙的鞋底抽出來,抓住西蒙的腳踝背後,並盡量用身體遮蓋住西蒙前麵的繩子。隻要他堅持住,西蒙就沒辦法轉身割他身後的繩子。試想想,西蒙這會兒站在懸崖邊緣,腳被人從下麵緊緊地抓住,他該有多麼驚惶。

“放開!”西蒙瘋狂地揮舞著手裏的刀,腳也在奮力地掙紮。

“如果你不住手,我就把你一起拖下去。”博來特氣喘籲籲地說。

“放手!放手!”西蒙仍驚恐地亂踢亂打,根本不理會博來特的話。

博來特放開了抓住鞋口的手,一把抓住西蒙揮刀砍過來的手。這時他的右手抓著西蒙的左腳踝,左手抓著西蒙的右手腕。

西蒙一邊尖叫,一邊奮力想掙脫,可博來特把整個身體的重量都壓在西蒙的手腕上。此時他腳下有繩圈支撐著,還有幾分把握,可西蒙卻什麼也抓不到。西蒙極力想抽出拿刀的手,博來特迅速用原本抓著西蒙左腳踝的手一把拽住他的左手腕。這時西蒙的兩隻手腕都被他緊緊地攥著,整個身子則像弓一樣彎在博來特上方。

“快把刀放下!”他大叫著。

正說著,博來特感到石壁邊緣的草皮有點兒鬆動,而且在不斷向前滑動。這對他來說倒沒什麼大礙,他盡力撐起身子離懸崖表麵遠一點兒。可西蒙弓著的身子卻承受著博來特胳膊和全身的重量,這對他可是致命的。

這時,博來特驚恐地看到一大團漆黑的東西整個朝他壓過來。他被猛地撞離了腳蹬,他和這個大團一起迅速向漆黑的崖底墜去。他隻覺得腦子裏有一道巨大的光亮炸裂開來,然後就什麼也不知道了。

30

過去這四十八小時,碧一直呆坐在肮髒的咖啡館裏,麵前放著一杯滿得溢出來的咖啡,茫然地看看街對麵的“醫院區,請勿鳴喇叭”的標誌牌。此刻才早上七點鍾,咖啡館六點開門。她麵前總會有另一個顧客在吃早餐,但她根本不注意他們,隻是坐在那裏,麵前放著一杯咖啡,兩眼直盯著對麵醫院的牆。現在她已成了咖啡店的常客。人們看到她時,都會善意地勸上一句“你最好出去吃點東西”。她聽了就會起身過馬路,到另一家店要杯咖啡坐上一會兒,然後再回到這家店裏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