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龍老板與三刀六洞(1 / 3)

若說世界上什麼事情是最讓人難過的,莫過於你在大魚吃小魚的時候,被更大的大魚吃了。而且,這大魚能大到你無話可說。

此刻丁力就是這種感受,原本以為這大飛不過是個失勢的老混混,自然就如同過了夏的鹹魚,再臭也熏不出什麼古怪。哪曉得人家玩得這麼大。這一下子,還真不知道什麼感覺了。

張傑恍惚得看著那些個彪悍的黑衣大漢拿著54頂著為首的嬉皮少年。那下午踢斷大飛手下的手的一雙粗腿抖個不停,這一抖就仿佛嗑了藥。剛才還囂張無比的表情一瞬間就如同死了老大。畢竟搶這玩意不同別的,拿出來就是身份的標誌。現在的社會,涉槍無小事,管你鋼的氣的,抓住了就得一頓折騰。如果還是製式家夥,那說不定還得蹲幾年局子。

張傑出身鄉下,有個姨父是山裏的獵戶,鳥銃見過不少。打野豬的排銃也把玩過。那姨父雖然在鄉下少讀書,對於槍械的見識卻是不少。甚至他還自己鼓搗過一杆鳥銃。他曾告訴張傑要搞銃容易,搞槍卻難,尤其是國內的手槍。因為銃燒的是黑火藥,發的是鐵砂子,最多夾一把鋼珠子。提在手裏死沉死沉的,卻還不是如何頂事。打個兔子一下轟過去,隻要沒打壞眼睛,那兔子都還能蹦好遠。所以打野豬的時候都是帶手臂粗細的排銃去。而且那野豬皮糙肉厚,一發排銃打過去隻是出點血,沒什麼效果,受了傷的野豬十分凶猛,老獵狗都不敢挑釁。一不小心還得傷人,所以打野豬的時候獵戶們往往會呼朋引伴,叫上七八個人,帶上十多條狗,才好收拾一對野豬。

姨父每每說起這事情就會有些歎息,他總愛叼著眼嘴嘀咕道,你是不知道,七幾年的年月,我才十幾歲,公社到處是大練兵。那時候什麼三八蓋,鏡匣子手槍多的是。過冬保生產打打野豬,帶杆半自動,遇上野豬衝過去一梭子就搞定了。現在的銃就是一個大炮仗。

所以張傑知道,現在拿著槍在外麵晃悠的黑大漢們,那可是真的黑。

後麵如電閃般進來一群人,個個都是龍精虎猛。一副多年打熬的好身架子。跟他們一比,丁力叫來的小朋友們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混黑道的了。

那些人眼神凶狠,清一色的板寸,黑西裝筆挺。前麵進來的四個帶著耳麥。動作整齊得很。張傑心裏驚懼更甚。不由得想到把這群人與自己幾人一對比。大概便是職業與業餘愛好者的區別了。

手裏拿槍的大漢四顧了一眼。並沒有說話。繞著眾人走了一圈。這這才開口道。

“誰吹的哨子?”

這吹哨子自然是道上黑話,因為但凡亂鬥尋仇,聚眾興事,總是有個帶頭的人,這帶頭人靠著自己的人格魅力,在每每有大事發生的時候,由他吆喝喊人。一旦出了事情,他就是首犯,事情大了,他就得蹲局子,事情小了,也是個折麵子的場麵。因此“沒有那金剛鑽,不敢來攬瓷器活”。要是吹哨人沒實力,那就會丟人現眼,因此被人稱為吹哨人,那也就把他當一方老大看待了。

這黑衣大漢這話問出來。不由得讓人心驚膽顫。看樣子這大漢不打算把他們當個屁放過去了。。

丁力抬起頭。嘴唇動了動,朗聲說道。

“是我。”

黑衣大漢點點頭。

“行。”

他又背著手,輕聲問道。

“誰動手傷的人。”

丁力抬頭看了他一眼,隻是,敏緊嘴唇不說話。

那黑衣大漢尚未如何動作,他身邊的一個小個子黑西裝卻跳起來,演足了馬仔的戲份。他一步上前,極其誇張的跳起來,一個嘴巴抽在丁力臉上。頓時浮出五個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