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糕,同膏粱甜酒,母親於出門時,總有三次以上囑咐不得買吃的,但倘若是並無其他相當代替東西時,這兩樣,仍然是不忍棄置呀。有時可以把甘蔗錢移來買三顆大李子,吃了西瓜則不吃涼糕。倘若是剩錢,那又怎麼辦?錢一多,那就隻好拿來放到那類投機事業上去碰了!向抽簽的去抽糖羅漢,有時運氣好,也得頗大的糖土地。又可以直接錢換錢,去同人賭骰子,擲“三子侯”。錢用完時,人倦了,縱然戲正有趣,回家也是時候了。遇到看戲日,是日家中為敬土地的原故,菜是格外豐富。“土地怎不每月有一個生日呢?”用一種奇怪的眼睛嗾著桌上陳列的白煮母雞,問媽,媽卻不應,待到白煮雞隻剩下些腳掌肋巴骨時,戲台邊又見到嘴邊還抹油的我們了。
在鎮筸,一個石頭鑲嵌就的圓城圈子裏住下來的人,是苗人占三分之一,外來遷入漢人占三分之二,混合居住的。雖然是多數苗子還住在城外,但風俗,性質,是幾乎可以說已彼此同錫與鉛樣,融合成一鍋後,彼此都同化了。時間是一世紀以上,因此,近來有一類人,就是那類說來儼然像罵人似的,所謂“雜種”,就很多很多。其初由總兵營一帶,或更近貴州一帶苗鄉進到城中的,我們當然可以從他走路的步法上也看得出這是“老庚”,縱然就把衣服全換。但要一個人,說出近來如吳家楊家這兩族人究竟是屬於那一邊?這是不容易也是不可能的!若果“苗女兒都特別美”,這一個例可以通過,我們就隻好說凡是吳家楊家女兒美的就是苗人了。但這不消說是一個笑話。或者他們兩家人,自己就無從認識他的祖宗。苗人們勇敢,好鬥,樸質的行為,到近來乃形成了本地少年人一種普遍的德性。關於打架,少年人秉承了這種德性,每一天每一個晚間,除開落雨,每一條街上,都可以見到若幹不上十二歲的小孩,徒手或執械,在街中心相毆相撲。這是實地練習,這是一種預備,一種為本街孩子光榮的預備!全街小孩子,恐怕是除非生了病,不在場的,怕是無一個吧。他們把隊伍分成兩組,各由一較大的,較挨得起打的,頭上有了成績在孩子隊中出過風頭的,一個人在別處打了架回來為本街掙了麵子的,領率統轄。統轄的稱為官,在前清,這人是道台,是遊擊,到革命以後,城中有了團長旅長,於是他們銜頭也隨到轉變了。我曾做過七回都督,六弟則做過民政長,都督的義務是為兄弟夥出錢備打架的南竹片;利益,則行動不怕別人欺侮,到處看戲有人護衛而已。
晚上,大家無事,正好集合到衙門口坪壩上一類較寬敞地方,練習打斤鬥,拿頂,倒轉來手走路,或者,把由自己刮削得光生生的南竹片子拿在手上,選對子出來,學苗子打堡子時那樣拚命。命固不必拚,但,互相攻擊,除開頭臉,心窩,“麻雀”,隻在一些死肉上打下,可以煉磨成一個挨得起打的英雄好漢,那是事實吧。不願用家夥的,所謂“文勁”,仍可以由都督,選出兩隊相等的小傻子來,把手拉斜抱了別個的身,垂下屁股,互相紐纏,同一條蛇樣,到某一個先跌到地上時為止,又再換人。此類比賽,範圍有限,所以大家就把手牽成一個大圈兒,讓兩人在圈中來玩。都督一聲吆喝,兩個牛勁就使出了,倒下而不願再起的,算是敗了,敗者為勝利的作一個揖,表示投降,另一場便又可以起頭。亦有那類英雄,用腰帶綁其一手,以一手同人來鬥的,亦有兩人與一人鬥的。總之,此種練習,以起皰為止,流血,也不過凶,不然,勝利者也覺沒趣,因為沒一個同街的啼哭回家,則勝利者的光榮,早已全失去了。
這一街與另一街必得成仇,不然,孩子們便找不出實際顯示功夫的一天!遇到某街某衕,土地戲開場,他們就有得是樂了。先日相約下來,做個預備。行使通知的歸都督,由都督檄團長去各家報告。各人自預備下應用的軍器,這真是少不得的一件東西!固然,正式衝鋒上,有由各方首領,各選人才,出麵單獨角力,用不著軍器的時候,但,終少不了!少了軍器,到說是“各亮器械寬闊處去”時,恐怕氣概就老不老早先餒下了。或是短短木棒,或是家中曬棉紗用的小竹筒,都可以。最好最正式的軍器是“南竹塊”,這東西,由一個小孩子方麵打到另一小孩子身上時,任怎樣有力,也不會大傷。且拿南竹片可以藏到袖中,孩子們學藤牌時,又可以充砍刀用,是以家中也不會禁止。缺少軍器的可以到都督處去領取兩枚小錢,到錢紙鋪去,自己任意挑選。竹片在錢紙鋪中,除了夾紙已成了廢物,也幸有了這樣一種銷路,不然,會隻有當柴燒了。
其團長通知話語,大約如下:
據探子報;△月△日,△△街,唱土地戲△天,兄弟們應各備器械,前往台邊,占據地盤。奮勇當先,各自為戰,莫為本街出醜,是所望於大家!
此出於侵略一方麵,能具侵略膽量者,至少總有幾位腳色,且有聯絡或征服其他團體三個以上的力量才敢正式宣布,不然,戲縱要看,也隻好悄悄的,老實實的,站在遠遠的地方觀望罷了。戲屬本街呢,傳語當為“△月△日,本街△段唱木人頭戲,熱鬧非凡,凡我弟兄,俱應於鬧台鑼鼓打過以前,執械戎裝到場,紮守台邊。莫為別地痞子欺侮,致令權利失去!其軍械不齊又不先來都督處領取款子的。罰如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