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小時候,我準備找一些花送給淩,所以走開,留下四歲的淩在湖邊等。等我回來的時候,淩已經不見了,我慌了,忙扔掉手中的一束野花,跑回家告訴爸爸媽媽,他們一個個擔心的不得了,並派出了保鏢出去搜尋。
我自責的一人呆在房間裏,飯不吃睡不著,就一人坐在床上。大約過了一小時,我終於決定去湖邊再找找看,到了湖邊我發現不遠處有個倉庫,我走進貼在門上聽著裏麵的聲音,聽到的卻是……一大堆男人跟淩還有熙談話的聲音,熙是我的幼兒園同學,我們的關係一直都很要好,又因為公司是合作多年的夥伴。
我忙跑回家把這事告訴爸媽,沒想到他們已經知道這件事情了,還說……對方要1000萬才能把他們送回來。1000萬,這對我家來說也不算一筆很大的費用,不過,爸媽怕的就是給錢了他們照樣不放人。
為了保險,他們還是報了警,讓警察來處理這件事,警察一個個在門外,拿著槍指著門裏麵,大喊著:“快投降吧,你們被包圍了。“爸媽著急的一直在門口張望,我好後悔,我居然丟下淩一人在湖邊,是我自己太過大意了。
“啊——!”聽到淩的尖叫聲,周圍一個個人的心全部吊了起來,有一名警察衝進倉庫,幾名綁匪舉著手出了倉庫,手上和衣襟上還有一大片的血跡。莫非……
我忙跑進去看看究竟,隻看見熙背後的鮮血染紅了他白色的T恤,正趴在現已昏迷的另身上,看得出來,熙為淩擋了一刀。
爸媽抱走昏迷的淩,熙早已被送去國外治療,我看著熙,心中默念:熙,你千萬不要有事。在我13歲的時候,熙突然回來了,似乎是治好了,我問他,“你為淩擋了一刀是嗎?”他微微一愣,吐出一句話:“不要告訴她。”聽了這話,從此之後,不管是淩怎麼逼問我,我都不會告訴她那個小男孩就是熙的事實。
我不想讓淩對戲有一種愧疚感,我隻希望淩開開心心的。
後來,我發現,淩喜歡上熙了,我很開心,但是他們之間總會有一些坎跨不過去,瑜沁……就是最大的一個障礙,但是既然是熙自己選擇的,我又能說些什麼?我兩邊都不能對不起。
現在,淩已經熙結婚了,而且淩已經懷孕了,看著他們那麼恩愛的樣子,我也放心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