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風暴雨,在熊穎的背影消失在戴雲的眼裏後發生在了這個世界。
“這不是愛。”戴雲回望著沒有熊穎的家,沒有熊穎的一切,口裏喃喃,痛苦低吟。
“啊……沒有這樣的愛。一個人,是撐不起愛的。但為何我做不到?我已習慣了把她當作我的世界。沒有她,我連呼吸都感覺好痛苦。”
戴雲跑到了雨裏。
後來。戴雲隨便的和另一個女人結合了。生了一個兒子後。那個女人跑了。他又和一個女人結合了。生了兩個女兒後,那個女人愛上了別的男人。戴雲最後和一個女人結合了。生了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
她們帶走了戴雲的女兒和兒子。
戴雲在年近中老年,看透了人世,來到了一零精神病院做保安。這一做,就是一輩子。
……
我羅天以前並不是一直都在一零精神病院的。在我七歲的時候和一個男人打架的時候,那個時候我還不在一零精神病院。
那個人要打我。被打會痛,我不想痛。所以我回手打了那個想讓我感覺痛苦滋味的大人。那個時候我才七歲。他為何要讓我感覺到痛苦的滋味呢?我不過是撲倒了他美麗的女兒,狠狠的親了一口她好看的嘴而已。人不應該遵從自己的心,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嗎?
在後來的時間內,我明白了。人想完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是很難的。因為世界上有很多人。每個人都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話,人和人就會打架。比如,我喜歡那個女孩的嘴,那個女孩不喜歡我的嘴,別的男人也喜歡那個女孩的嘴。這個時候,到底要完成誰的自由呢?
人和人打架,就是出於對於自由的追求的衝突。
從此我在一零精神病院常住。不,是從此就沒有出去過。
一零精神病院我有最喜歡親近的五個人。排名第一的是一個女人。她活著比我的時間要多十年左右。她的名字叫陳方圓。
陳方圓是一個很真實的人。我認為她幾乎已經差不多能把自己的自由和別人的自由分隔開來了。她說,“我已經完全把我的自由建立在別人之外了。畢竟世界上的生命有這麼多,我們的眼可以尋求很多的。”
“不僅是生命,石頭也能有趣很多時間的。我們去水邊看石頭怎麼樣?”我幾乎每天有機會都會和她在一起呆上十分鍾或十五分鍾左右的時間。
這些時間內,我們有時候會說話。有時候什麼都不說。有時候會討論下石頭的顏色,水的觸感和喜愛的具體對象。
她說她喜歡摸兔子身上的毛。但一零精神病院哪裏會有兔子讓精神病們去玩呢?被玩死的話,多傷精神病院的名譽啊。
陳方圓說她有一個愛人。那個愛人叫戴明。也住在一零精神病院內。我知道他。我不喜歡他。我不知道他喜不喜歡我。我認為他應該不喜歡我。有一次他看到我和陳方圓在扯天上的星星為何不出現在眼裏的事情時,我看到了他的臉上有心情不好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