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前世 · 鍾情(1 / 3)

引子

1999年夏夜。

五彩而迷幻的炫目燈光瘋狂的旋轉,映著舞池中的人們臉有若鬼魅,刺耳的尖利叫聲仿若能衝破人的耳膜。利用暑期來酒吧打工的大二學生沈喚晨正一臉驚恐的跪在一個青年男子身邊,那個男子胸口插著一把鋒利的匕首,鮮血正從傷口處汩汩的冒出。他滿臉疼痛,無助般的看著沈喚晨,一隻手掙紮著向空中抓著,似乎想要抓住自己即將逝去的生命。

“殺人啦!”“死人啦!”終於有人喊出,像是擴散的病毒,叫喊聲迅速漫延整個酒吧,本以瘋狂的人們開始向沈喚晨所在的地方聚集。此時,沈喚晨的白色製服已經沾滿鮮血,他一隻手鬼使神差地握著那位青年男子胸口的匕首,另一手不停的向聚擾的人群揮動,驚慌失措的大叫著:“人不是我殺的,我沒有殺人,人真的不是我殺的……”

第一章 碎影·逡巡的光

1

丁水吟是個自認為很了不起的女孩。人長的漂亮,成績也不錯人,說真的要不是那幫老師三星期一個月的輪番給她上小課:少些頑皮和玩世不恭,不要一天到晚嘻嘻哈哈沒心沒肺似的,大姑娘了文文靜靜的怎麼瘋的像個野小子?她簡直認為自己是個十全十美的人。她活潑開朗,向來是無憂無慮,想笑就笑,想唱就唱,從不知眼淚是何滋味,更沒有令她煩心的事。她是一匹無法馴服的野馬,駕著風的野馬,在廣闊的天空中任意馳騁,這該是何等逍遙自在。活著嘛,就應該快快樂樂的,幹嘛要把扮得像個小老頭人呀?有時人實是自討苦吃。她喜歡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瞧不起那些整日裏緊鎖眉頭故作深沉的家夥,當看到那些為情所困為愛所痛的“傻孩子們”時她總會昂起頭,吹著自認為是世上最快樂的歌從他們身邊走過,甩一甩頭發輕篾的瞥上一眼:“有什麼好難過的,笨鳥?”愛情這東西隻有傻瓜才會看得那麼認真而在她丁水吟的眼裏算得了什麼!

2003年的三月周末,丁水吟和她的同學陳景佳相約去看電影。一路上,丁水吟紅潤的兩片小嘴上下翻飛不停地在講笑話,直逗得身邊的陳景佳哈哈大笑。

“哇……”丁水吟突然大叫一聲鬆開小景的手向街邊一塊玻璃撲去。

“哇……”小景看了一眼也尖叫著撲了上來。

“好漂亮啊。” 丁水吟感歎著,兩隻烏溜溜的大眼睛直盯盯的看著屋子裏的東西就差沒掉了下來。

“真的好漂亮啊。”小景重複著。

於是,這兩個人就像是貼在婚紗店櫥窗上似的不肯再移動腳步。

“真的好想要喲,真的好喜歡呀。” 丁水吟喜歡得口水都流了下來。

“是嗬,好想要喲。”小景的聲音如同造夢,其迷戀程度不在丁水吟之下。

“喂,她是我的,是我先看到的。”丁水吟推了小景一把。

“什麼是你的?你要?你要她還早點吧?”小景嘴一撇也推了丁水吟一把。她們是從小吵鬧打出來的死黨。

“要這東西還分早晚嗎?” 丁水吟摸著腦袋有些困惑,向裏麵望了望。

“當然,你才多大?你現在要它有什麼用?再說,你不是不要談戀愛更不準備結婚的偉大獨身主義者嗎?”小景更困惑,也向裏麵望了望。

“它跟我結婚有什麼關係?”丁水吟詫異。

“怎麼沒有關係?”小景更詫異。

“怎麼會有關係?好奇怪喔你。“丁水吟衝小景翻了一下白眼,“瞧,多可愛,真想把它買下,每天晚上抱著它睡覺。”

“丁水吟,你發燒了呀,它也能抱著睡嗎?”小景擔心的看著丁水吟,她覺得經過一個暑假她的這個朋友的神經更加不正常了。

“怎麼不能,你看它,肥嘟嘟毛絨絨的,抓在手裏,手感一定不錯。” 丁水吟空手做了一個抓的動作。

“丁水吟,你到底說的是什麼?”

“那個毛絨絨,粉嘟嘟的小家夥呀。” 丁水吟指著擺放在一套異常漂亮的婚紗旁邊的一個娃娃豬。

“天啊,你說的是那個娃娃豬?”

“不然你以為我說的是什麼?”

“我還以為你說的是它旁邊的漂漂婚紗呢,真受不了你。走啦,電影快開演了” 小景一臉無法再忍受的表情,拉著丁水吟的胳膊向前走。

“等一等,我問一下它賣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