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5章 我還人情的方式(2 / 2)

最後的布來(聰明狗)和瑪蒂娜(盲小乞丐)利用著他們巔峰的嗅覺和聽覺,遠程為我們探索著,暗處和未知處的敵人。

砰、砰、砰……

格蘭特的盾劍並用,無人可擋。

咻、咻、咻……

伊曵的勻速每秒3箭連珠箭法,基本例無虛發……一定能射中人,但不一定必死。

我在一旁拿著弩,慢慢點射,順便再教著那6個小蘿卜頭,如何用弩……讓他們把弩弦卡在一根橫杠上,小腳一跳,借著身體的重量,把弩弦上膛,最後三點一線點射。

32分鍾後,我們衝出包圍圈。

1小時48分鍾後,我們殺的敵方不敢追擊。

是役,伊曵的斃敵數最多……馬車上可裝了六桶半的羽箭(不是背的那種箭筒,而是裝水的那種水桶),全被他射完了。

每桶可是有200隻左右的箭……六桶大約1200隻。

也不知道他們哪兒買到那麼多箭的!

······

晚上、營地、篝火旁。

忙了一下午,我們也開始找地方紮營休息了。

“呐,接著!”我扔給他們每人一個,不同分量的水袋……當然也包括布來。

這是我還人情的方式。

人情是個有極大變量的東西……說它值錢,它可以是無價;說它不值錢,如果那人不承認,它就是個屁。

人情交流的保障,除了純看個人的節操外,更多的是社交環境的因素……‘你欠人情不還?喲,你這人不會做人!以後你有困難,誰都不會幫你;沒有困難,大家也不會想跟你相處。’

而我既能獨立於社會獨自生存,加上也不在乎別人看法,所以我怎麼還人情,就純看我本心了……‘還’還是‘不還’,覺得哪個心裏爽就做哪個。

我個人感覺,隻有好人,才有讓我還人情的可能;壞人什麼的,不還更開心,讓他白幹,我心情更舒暢!

而還人情的力度,是有一個下限、上限和中限的。

假設一人快餓死了,別人給他個饅頭,讓他活了下來。

這人還人情的下限就是:隨便還一個饅頭。

上限是:他這條命的下半輩子就賣給那人了。

中限是:他在那人快餓死時,還他個饅頭(或者說在那人快死時救他一命)。

首先,要我還人情上限,是絕對不可能的。

別人救你一命,你就要把下半輩子都賣給他……這已經是一種奴役了!

假設一種虛擬情況:

一人第一天救你一命,另一人第二天救你一命……如果要賣命的話,也許會賣給第一個人(先來後到)。

再假設:一人先救了你一命,另一人後救了你一千次命……這樣是不是感覺,要賣命的話,還是賣給救了你一千次的人比較好。

而一個人的人生中,救了自己最多次數的人隻有一個……就是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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