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聽到最高首長的這番話,頓時像泄了氣的皮球一般,整個人都頹廢下去。
哈哈哈......
幾位大佬見此,忍俊不禁,哈哈大笑。
最高首長也笑了!
這個熊孩子!
最終,作戰方案是李正提出的,最高首長和幾位大佬做了修改。
抗美援朝,一觸即發。
可就在此時,出大事了。
華夏政府一片驚色。
正在華夏政府布局抗美援朝之際。陳半仙發來急電,軍中將領和士兵被一夥不明武裝分子暗殺致死多大二百餘人,其中上校級別軍官一人,少校中校兩人,少尉至上尉六人,少將重傷一人,陳半仙也遭到暗殺,負了輕傷。其餘死亡的都是戰士。輕重傷多達五百餘人。
據陳半仙手下目擊者報告,這夥不明武裝分子隻有二十七人,九人一組,分成三組,裝備精良,黑布蒙麵,人高馬大,行動極其迅速,槍法和手段極其精湛,防不勝防。
武裝分子是同時展開暗殺行動的,隻是一夜之間,就給予陳部造成傷亡這麼多人,實屬罕見。
“連陳半仙都受了傷?”李正大吃一驚。
突然,李正腦海裏劃過一個組織---雇傭兵!
雇傭兵是以金錢為目的而參戰的特殊兵種。從古羅馬軍隊中的野蠻人到後殖民主義時期被流放到非洲的歐洲囚犯,雇傭兵一直以來都被看作是一群"要錢不要命"的烏合之眾。在很多人的理解中,雇傭兵給其他人帶來的隻有死亡和痛苦,而促使他們打仗的惟一動機就是錢。雇傭兵是一種特殊的兵種,是為利益而參加一場武裝衝突的人。
雇傭兵參戰的目的隻是為了金錢獎勵,隻要對方出價夠高,他可以受雇於任何人。雇傭兵參戰並非為了意識形態或政治信仰、愛國主義或是道德原則。
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四公約關於保護國際性武裝衝突受難者的附加議定書給出了最廣為接受的雇傭兵定義,條約規定:
(一)在當地或外國特別征募以便在武裝衝突中作戰;
(二)事實上直接參加敵對行動;
(三)主要以獲得私利的願望為參加敵對行動的動機,並在事實 上衝突一方允諾給予遠超過對該方武裝部隊內具有類似等級和職責的戰鬥員所允諾或付給的物質報償;
(四)既不是衝突一方的國民,又不是衝突一方所控製的領土的居民;
(五)不是衝突一方武裝部隊的人員;而且不是非衝突一方的國家所派遣作為其武裝部隊人員執行官方職務的人。
雇傭兵的來源很雜,一般招募雇傭兵,一般選退伍兵特種兵更佳。雇傭兵不一定全是陸軍中的兵種,飛行員、海軍陸戰隊員也都是雇傭兵裏的搶手貨。
雇傭兵的工資根據任務危險程度不同,兵種不同,來源不同可以分為不同的檔次。招募對象包括,平民、前軍人、亡命徒等,通過考核就可以加入。
世界上比較正規的雇傭軍部隊如法國外籍兵團就是不管你從哪裏來、不管你曾經幹過什麼,隻要你報名通過考核就可以加入,加入後再按它的一套訓練方法,訓練完畢後,分到各外籍兵團部隊中。
世界上,以色列雇傭兵數量最多、遍布全球。該國長期處於戰爭狀態,造就了一批最具殺傷力的戰鬥人員。由於經濟萎縮,軍官退伍後轉入舒適民營經理階層的好日子已成為往事,連將軍都往往找不到好差事。這些40歲左右退伍的軍人在過慣了20年極度緊張但有權有勢的生活後,突然發現自己不再有公家汽車、駕駛員,甚至連一部電話也沒有,難免有些失落。於是,他們重拾武器,奔赴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