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發了討厭的跟屁蟲,林飛宇又重新回到了街上繼續轉悠。
他當然不覺得這麼簡單的恐嚇真的就會嚇走神盾讓他們不再來煩自己,恰恰相反,他剛剛所做的正是為了從神盾那兒吸引到更多的注意力,因為他確實需要一個跟尼克·弗瑞坐下來麵對麵談話的機會。
神盾還會來找他的,現在他隻需要等著就好。
不過在此之前,他還需要一個能休息睡覺的地方——至少得比公園裏的長椅強些。
林飛宇在附近布魯姆大街和斯坦諾街交界處的一間酒吧門前停下了腳步,破舊的招牌掛在木製的門板上方,霓虹的字母上留著個缺口。
木門被從內部推開了,一個挺著大肚子的醉鬼歪歪扭扭地從裏麵走了出來,腳步一晃一晃,那模樣看起來似乎沒法成功抵達下一條街了。他嘴裏含糊不清地嘟噥著些什麼,林飛宇沒大聽清,但估摸著也許是“我還能喝”一類的話吧。
林飛宇側頭想了想,拉開門走了進去。
他對酒精不感興趣,但吸引了他的是門外櫥窗上貼著的招聘啟示。告示上說酒吧招聘一名打雜的員工,包吃包住薪水麵談。
其實薪水倒是無所謂,林飛宇主要看中了“包吃包住”那一條,這能暫時解決他當下的問題。
酒吧裏光線昏暗,酒氣一進門便撲麵而來。酒客們在吧台前高聲喧嘩,酒吧內一片嘈雜,有如群魔亂舞。
雖然這會兒已經是清晨七點,陽光已經灑滿了門外的人行道,但對這個點還泡在這兒的人來說可能早上和晚上差別也不是很大。
吧台後麵沒人,可能老板隻是暫時不在。於是林飛宇便在吧台前找個位置坐下了,目光漫無目的地環顧的同時等著老板回來。
然後他不經意地瞥見了吧台一旁被三個精壯男子圍在中間的一個女孩。
那仨男人屬於那種走在街上你一眼就能看出不是善類的類型,穿著黑色的無袖皮夾,裸露的胳膊上滿是肌肉疙瘩,脖子上掛著亮閃閃的吊飾,身上各印著紋身。那女孩長相頗為精致耐看,皮膚雪白,但卻似乎並不是那種特別在意自身形象的類型。她套著黑色的夾克,穿著牛仔褲,腳上蹬著黑色皮靴,打扮看起來頗有那麼些男性化。
三個肌肉男明顯不懷好意地將她圍在中間,她卻看起來並不如何慌亂,隻是有些不耐煩。
“你真厲害,小姐,我從沒見過像你這樣能喝的女孩。”一個男人壞笑地說著,粗糙的手不自覺地順著她的肩膀爬了上去,卻隻被她粗魯地聳肩抖了下來。
女孩不理會他們,倒滿了一杯香檳一飲而盡。
“說句話嘛,小姐。”另一男人說著,十分不自覺地撩起了她一縷烏黑的秀發,“總是我們在這兒幹說很無趣啊。”
女孩一掌將他的手拍開,沒好氣道:“那就閉嘴。”
“哈,脾氣還挺大。”三個男人相視哄笑,“但我喜歡。”
女孩重重地把杯子拍在了吧台上,嚇得三個男人都是一驚。
“我說了,我隻是來找個人——既然你們什麼都不知道就滾一邊去。”女孩不耐煩地道,“一大早就在這裏吵吵嚷嚷,像蒼蠅一樣的煩死了。”
三個男人相互對視,接著一人捅了捅另一人胳膊肘:“大哥,她說你煩,還說你像蒼蠅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