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學音樂(1 / 2)

學生打架鬥毆來的快,去的也快。因為正是午時,學校老師還沒趕到,這一起事件就因為林明的那一拳而宣告終結。劉正浩被送去了醫務室,據說鼻梁骨好像裂開,少不得受幾個星期苦頭。

與八金剛當年在學校的抽屜裏放著鐵棍砍刀,動則拿砍刀砍人的畫麵比起來,這真的隻是個小場麵。打完之後,大家都跟沒事人一樣繼續排隊打飯,過了幾分鍾,有教務處的老師姍姍來遲,問了幾個學生,那些學生怕惹事上身,紛紛搖頭說不知道情況。那個年代的混子學生都特別好麵子,就跟街上的混混打架鬥毆,哪怕打不過也不會報警是一個道理。劉正浩不敢告訴老師,這事兒也就過去。至於下次他會不會把這個麵子找回來,那是以後的事情。

下午放學,林明一路小跑向著平安街的方向去。四中的放學時間比一中慢了二十分鍾,所以以前經常是安然坐公交汽車坐到平安街路口站等他,但再世為人,懂得珍惜的林明自然不再會讓安然久等。

走到平安街口,安然還沒來。正巧一輛201公交車悠悠駛過,停在了車站。後門打開,穿著上藍下白的一中短袖校服的安然走了下來。

那個年代大多數高中生校服都大同小異,由藍色和白色兩種基調構成。一中校服從領口到袖子都是藍色的,胸口上有雲城市第一中學的校徽。胸部以下則是白色,看著紋路很普通。但穿在安然身上,卻很是清爽幹利。

林明走過去很自然地牽住了安然的手,安然緋紅著臉想掙脫,卻如昨天那樣隻是稍稍掙紮了一下。公交車站人來人往,很多人看著,麵子很薄的安然想找個地縫鑽進去。

林明卻一點也不在意世人的眼光,既然上天又給了他一次擁有安然的機會,就跟之前說的,他這輩子,都不會再放開。

“安然,喜歡唱歌嗎?”

林明想到安然從前很喜歡唱歌,聲音好聽得像一隻百靈鳥。若不是那次變故,以安然的外形條件和嗓音,若是混跡於娛樂圈,肯定是一個偶像派加實力派的明星。

“喜歡啊。你想讓我唱歌給你聽?”安然的短發剪得很日係,她很喜歡歪著頭看人,那模樣美得令人窒息。

“想啊。”

“那我唱一首?”

“不要。”

“為啥?不是讓我唱歌給你聽嗎?”

“我想讓你唱我為你寫的歌。”

“你寫了歌?”

林明點點頭,很是厚顏無恥地把抄襲當了原唱。

“唱幾句聽聽。”

林明就唱了幾句。

安然很驚喜地看著林明。

“好聽嗎?”

“好聽。”

林明笑著道:“以後啊,我不僅要天天唱歌給你聽,你天天唱歌給我聽。還要讓範磊啊,劉赫啊他們也每人唱歌給咱們聽。”

“撲哧。”安然一下子笑了:“你有那麼多歌寫給他們嗎?”

“有啊,多的是呢。你未來老公腦子裏的靈感,比天上的星星還多。”

林明看向遠方的天空,晚霞很美很美,隻有多看看著晚霞,才能讓人覺得美好的東西,需要人去珍惜。

......

林明這次很機智地帶了兩本書回去,偷偷看了眼老媽後開門的臉色,他就知道無論是現在還是未來,哄老媽的套路其實都不需要有什麼變化。

林常青今天下鄉公幹,林明見老爸不在家,趁著吃飯的時候跟老媽說道:“老媽,我想學音樂。”

“學音樂?你想當明星?”

老媽一邊目不轉睛地看著電視劇,一邊啃著蘋果在沙發上葛優躺。老爸不在家的時候,方蘭一般會提前三四點吃飯或者幹脆不吃飯,因為不吃飯晚飯減肥。等林明回來,或是給他下碗麵條,或是炒兩個林明喜歡吃的菜讓他一個人吃。

“當然,你兒子有音樂天賦的。”

林明臉不紅氣不喘地撒謊,他的嗓子跟鬼哭狼嚎似的,唱起歌來估計比周董早些年那含糊不清的唱功比都好不到哪裏去,有時候高音還會破音,說他有音樂天賦,那就純粹是瞎扯淡了。

“哦?唱一個聽聽。”老媽來了興趣,常年追電視劇的老媽,最喜歡看明星,要是自家兒子當上了明星,肯定讓她在院子裏的三姑六婆中倍有麵子。

見老媽感興趣,林明趁熱打鐵隨口哼了幾句後世會爆紅的一首歌的高潮部分,唱完後還恬不知恥地加一句:“這是我自己寫的。”

聽到是自己兒子寫的歌,老媽的笑臉快笑成了一朵菊花,如搗蒜一樣頻頻點頭誇讚道:“好聽,唱的好。有天賦那就學音樂,我準了。”其實她哪聽得出來唱不唱得好,隻是覺得歌曲朗朗上口,貌似寫得還不錯,自然很是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