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梁曉嶽(2 / 3)

林明沒有趕上九十年代的好時候,但他趕上了互聯網發展的白銀年代。馬爸爸就是在這個年代乘風破浪,零三年創建淘寶,僅僅用了十年的時間,就趕超了用了二十五年才當上首富的王首富。互聯網的經濟發展速度就可見一斑。

梁曉嶽道:“先別急著拒絕,我可以和另外兩個股東商量一下,給你一定股份。算是作品入股,而且歌的版權依舊是屬於你的,但發行權留給公司,你覺得怎麼樣?”

這算是相當有誠意了,桃木音樂隻要發行權,賺到的錢除了林明應得的那一部分,他從公司股權中還能分一杯羹。隻要股份不低於百分之十,基本他所有的歌,在公司需要前期投入大量資金製作、包裝、宣傳的情況下,他幾乎零投入,卻拿了大頭。事實上梁曉嶽看重的不隻是林明的作品,還有林明的創作天賦。十五歲的時候就能夠創作出這麼多的高質量歌來,未來年歲再長一些那還得了?隻要培養得當,桃木不說屹立世界之巔,華夏之巔肯定問題不大的。

林明還沒有說話,一邊的劉赫卻是向他使起眼色來。林明或許不知道桃木音樂的內情,但劉赫作為梁曉嶽的學生,自然是清楚的。一家成立不到三年的公司,連續兩年舉辦如此大型的音樂活動,若本身沒有底子,怎麼可能做得到?

事實上,包括梁曉嶽在內的另外兩名老板,都是三十歲左右的富二代。他們不僅有經商才華,本身也是搞音樂出身,是資深音樂人,為了做桃木音樂,三個人已經燒了近千萬。零二的一千萬還是相當值錢的,如果林明能夠參與進去,哪怕隻得到很小的一點股份,也立即能成為百萬富豪。在零二年,即便是林明和劉赫的老爸,兩位正處級幹部,工資也不過兩千元左右,加上一些補貼收入,一年下來不過四五萬。雖然在那個物價不高的年代,四五萬足夠保證一家人一年的生活,但林明這一躍可是百萬富豪,這當中的區別自然不可同日而語。而且桃木音樂愈加壯大,公司扭虧為盈,每年估計分下了的紅利,就趕超了林常青和劉偉民全部收入的總和。這筆買賣,簡直是從天而降的財富,不拿白不拿。

但林明卻沒有表態,遲疑了一會,說道:“這歌倒是可以商量一下,我自己也有一些構思,如果能夠談的攏,我覺得就可以試一下。不過這裏麵的細節,還是要找一個時間詳談,今天我來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給那首歌譜曲。”

“行。今天談也的確不方便,另外兩位股東現在回家了,這麼晚再喊他們過來也不合適。”梁曉嶽點點頭道:“今天先把曲子譜上,我叫幾個人來幫忙配樂,這首歌的伴奏我親自操刀。”

說著,他站起身跟胖胖的錄音師道:“老宋,麻煩你幫忙把何子健他們叫來,他們現在應該還沒走,在排練廳排練,把他們叫到十三樓1號演播廳。”

“好的梁總。”錄音師走出門。

劉赫這時連忙道:“老師,那做一首曲子的價錢是多少?我們都是學生,您親自上陣,我們可付不起。”

桃木音樂是一個商業公司,幫別人做音樂伴奏自然是明碼標價的。特別是像梁曉嶽這樣業內專業級別的音樂製作人,收費非常高昂。一般的明星跟他合作,請他來做自己專輯的音樂監製,整張專輯下來,收費可能要以萬做計算單位。雖然林明要做的隻是一首歌的伴奏部分,所占的比例很小,但價格肯定不會太低,最少也要幾千元。在零二年的時候一兩千元就相當於普通工薪家庭一兩月的工資,以林明和劉赫加起來不超過百元的全部身家,可能連零頭都付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