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新官上任三把火,林明與侯文輝梁曉嶽早就商量過,自己的到來不僅是給桃木公司添加磚瓦,也是給這些歌手帶來紅火的希望。正因為這樣,原來的合同肯定已經不行,想留住這些未來的大牌歌星,就必須拿出全新的合同出來。
這樣的情況在娛樂圈是很正常的,公司拿出資源把你捧紅,再過兩年合同一到,直接拍拍屁股走人,到時候誰來給公司的損失買單?所以為了留著這些搖錢樹,新的合同勢在必行。
作為萬惡的資本主義,侯文輝是想在這些藝人還沒紅之前,簽那種賣身合同,隻要簽了,以後就相當於公司奴隸,累死累活為公司打工。
但這一點被林明和梁曉嶽否決,一家公司要想做大,就一定不能這樣做,因為這樣無異於殺雞取卵。
梁曉嶽想想法是給大家一個比較寬鬆的合同,但時限比較長一些,將得到的利潤分多分一些給歌手和幕後,因為在他看來,人無非是逐利的,隻要公司對反饋一些利益給大家,還怕留不住這些明星嗎?但這個提議遭到了林明的反對。
林明現在看起來年紀小,但在桃木音樂公司很有話語權,他直言道:“朝三暮四的成語想必大家都聽說過,梁老師覺得給藝人比較寬鬆的合同會讓大家感恩,其實那樣做反而會起到反效果,因為大家有了一份好合同,就會想著更好的合同,到時候還會鬧起來。所以我認為有更好的方式來規範和管理藝人。既又給了大家利益,又能保障公司的利益。一下子太寬,一下子太緊,我覺得都不能滿足這兩方的需求。不如將其中和一下,討論出一份大家都滿意的合同出來。”
在林明的建議下,三個高層就具體合同細節商量了很久,才最終在前幾天拿出了一個包括法人趙斌在內,都滿意的方案。
這次會議,最主要的就是為藝人續約合同。
其次,就是分配歌曲。
當聽到林明宣布為大家續約新合同的時候,下麵的藝人議論紛紛,張子琦的助手包小美更是舉手問道:“林總,我能問一下,如果合同太過苛刻,可以拒絕續簽嗎?在拒絕續簽的情況下,您所說的精品新歌是否還會分配下來?”
“這個當然不行,因為公司的資源有限,肯定是會優先配給給公司力捧的藝人手裏。在我看來,能簽新合同的藝人,都屬於力捧這一範疇。不過,大家也別擔心,合同不會太苛刻的。”
林明穿著一身西裝領帶,掩飾不住他稚嫩的臉龐,但他身居高位,說話條理清晰,自然有那麼一股子威嚴,他繼續說道:“合同不僅不會苛刻,而且給予和回饋給大家的也會非常多,這是公司對你們的培養,也是因為公司現在有這方麵的能力和資源將大家捧起來。但醜話說在前麵,我不奢求你們一個個成為大明星後會記得公司給予你們的幫助,公司也從來未考慮過等你們成長為當紅歌手後會記得公司的恩情。所以合同雖然不苛刻,可違約金和時效會比較多。”
“多長?”包小美直言不諱道:“子琦的名氣已經不小,她要想更進一步,當然希望公司的實力更大。如果公司現在不能滿足子琦的發展,我認為你們就不該繼續捆著她。畢竟,萬一你的諾言沒有實現,沒有將她捧起來呢?到時候她不僅要留在公司為公司打工,還得因為人氣下滑甚至會跌出現在的圈裏地位。損失有多大,大家都清楚。”
“這個我自然明白,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林明笑道:“所以今天就是要跟大家說明一下,在續合同之前,大家要是想走,公司絕對不留,甚至連違約金都不需要付,因為公司不需要養不熟的白眼狼。趁早走更好,免得公司把她捧起來,以後再走對公司的損失更大。”
“違約金都不需要付?”
諸多藝人在下麵聽了後不由得吃了一驚,紛紛交頭接耳在下麵小聲議論。一家音樂公司與藝人簽署的合約是雙向的,但那是平等情況下。在桃木音樂,隻有幾個二線和張子琦有這樣的平等合約。
比如公司一年要給多少資源給他們,公司單方麵解約要付多少違約金等等。但其餘藝人的合同會苛刻一些,公司解約不會有損失和賠償,而你解約則要違約金。
聽起來好像是霸王條款,但這個圈子就是這樣,新人想出頭,你就得付出更多的努力和代價。
除非你有周董那種才華,否則就得接受這樣的條件。
但現在。
林明直言不諱地告訴大家,想走就走,不需要付任何違約金。這也是他和幾個股東商量好的,在他看來,一家公司想成長,就得留住更多的優秀藝人。而每天都想著走的藝人,培養起來,也是浪費資源,還不如放他們離開。因為這些人以後成長到一定地步,不會記得公司的這份恩情,反而反咬一口對公司造成更多的損失。
這樣的例子,在生活中到處可見。
這句話他剛剛說完,眾人都議論紛紛,那邊包小美臉色狂喜道:“這可是你說的,現在她的合同還有三年,但我覺得子琦更適合做自由人。你身為公司董事,說出來的話,就得負責任。”
林明與侯文輝梁曉嶽對視一眼,回頭笑道:“負責任,絕對負責任,隻要你們以後不後悔,大家都走了都行。”
就在這個時候。
一個年紀跟林明差不多的美少年忽然站起來道:“我不走,隻要有歌唱,我就不離開公司。”
那個少年是公司另外一個團隊青春樂團的成員,現在國內流行樂壇慢慢在像某個半島國家學習,培養這種年輕的偶像團隊,例子比較成功的如寶島省的小虎隊,5566等組合。北方老牌音樂公司在這方麵還沒有起步,南方因為接近寶島和港城等經濟發達區域,對這種流行文化接受程度還是相當快。所以桃木公司進行試點,在去年組建了這支青春樂團。可惜連續推了兩張專輯,反響平平。公司的決策人已經在考慮對這個試點進行廢棄,解散他們這支樂團。
但林明其實知道,雖然這幾年青春偶像團體在國內好像發展不怎麼樣,但再過十來年,這種團體將成為一支可怕的異軍力量。像後來的tfboys,偶像練習生等等,就可以證明偶像團體在國內絕對是可以大行其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