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衝突(2 / 3)

“而且,即便你希望幫助人民公安,打擊犯罪,要做的不是親身參與進去,而是從旁協助,調查他們的犯罪記錄,拿到證據交上去。因為你不是公安,不是警察,沒有執法權力。更沒有操縱他們的權力,你這樣做,是違法的。”

“刑法第二十八條和第二十九條,脅迫或者教唆他人殺人,是什麼罪名你周運凱應該心裏清楚。與殺人犯屬於共同犯罪,要不要我背給你聽?”

“我...”

“凱子。”林明凜然地看著他,大聲打斷質問道:“我問你,在你心裏,法律是什麼?犯罪是什麼?你常年在公安廳看那麼多犯罪卷宗,研究案情,向往人民公安大學的刑事專業,難道這點界限都劃不清?”

轟隆!~

這一聲質問,仿佛雷電一般閃過周運凱的腦海,令他腦中嗡嗡作響,猶如當頭棒喝,一片空白。

法律是什麼?

犯罪,又是什麼?

人的欲望是沒有止境的,為了錢財,為了地盤,人可以殺人。為了生活一點瑣事,為了所謂的爭一口氣,也可以殺人。有甚者僅僅一個眼神,一個碰撞,甚至完完全全沒有任何理由,都可以無端端侵害別人的生命。

從人類誕生以來,這樣黑暗的人性就已經是人類不可拋掉的陰影一麵。在電影和小說等等載體上,人性的扭曲經常被刻畫的淋漓盡致。可生活中,誰都不希望出現這樣冷酷無情的人。

那種人,跟禽獸有什麼區別?

雖然周運凱並沒有親自動手,他的打算是想辦法逼迫袁浩和胡傑兩夥人拚命,最好是死幾個人,鬧出驚天地震出來。他就可以帶著警察,以涉黑的罪名將兩夥人一網打盡。

正所謂欠債還錢,殺人償命,自古以來就是天經地義的規矩。

他沒有殺人。

然而。

逼著別人殺人,跟自己親自動手,又有什麼區別?

這還不是最關鍵的。

最關鍵的是一旦周運凱今天開了這樣一個頭,罪惡的種子必然在他心底深埋。

有了邪惡的念頭生根發芽,就一定會導致將來罪惡的行為。

今天他可以去害一群流氓混混。

明天,是不是就能加害普通百姓?

一個癡迷於破案的人親手去犯罪。

將來他會變成什麼,林明不敢想象。

周運凱聽到林明的一番話,沉默很久。過了一會,他好似清醒了許多,聲音有些沙啞道:“謝了兄弟,我沒事了。”

林明拍了拍他的肩膀,一切都在不言之中。

就在這個時候。

遊戲廳的遊戲機區域忽然發生激烈的爭吵和罵聲,似乎有熱鬧看,不少人都從自己的遊戲機麵前站了起來,伸長了脖子往裏麵圍觀。

林明皺著眉頭,直接擠開人群向裏麵走過去。那個發生吵鬧的中心區域,正是自己表弟龔傑玩三國戰紀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