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隻做正版(2 / 2)

林明很早在構思這個音樂網站的時候,就已經打算做正版網站。因為一家好的網站,就得時時刻刻站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規範經營。這樣網站沒有汙點,以後就算有人想潑髒水,競爭對手想要搞破壞,也無從下手。

像後世網易雲,企鵝音樂,早期都有過盜版的經曆,一直為人詬病。甚至有過多次被起訴而賠償的經曆,雖然都無法影響這兩位音樂門戶的巨頭地位,但這本身也是一種很大的汙點。

因此,重生回來後,林明就沒有考慮過關於盜版這個問題。畢竟將來國家日漸重視版權著作,在早期鑽法律空子冒死往裏跳,將來追究起來,得不償失。

“不做盜版的話,肯定沒辦法運營這個網站的。”彭晨搖搖頭:“林總你自己做音樂,應該很清楚這一點。”

林明笑道:“也不盡然,這世上沒人跟錢過不去。沒版權,買就是。我們不僅要做到現在的第一家音樂門戶網站,還要做到將來的第一。如果不能堅持做正版,一直盜版是肯定沒法正規化和上得了台麵的。所以我堅持做正版。”

“你是老板你做決定就是,但購買正版版權,這筆花銷可不便宜。一首歌的版權,便宜的幾十上百不等,貴的幾千甚至上萬。”彭晨皺著眉頭道:“除非我們有上億資金去運作,不然肯定沒法成功。”

這個年代買一首歌是不貴,像周董的歌,賣幾千元寶島幣,還被人退貨。紅遍大江南北的求佛,辛世延隻用了200元。

但做音樂網站,得歌曲齊全。

一首兩首不值錢,要是幾千上萬,甚至數十萬首歌?積累在一起,就是個天文數字。

所以彭晨覺得正版網站根本不可能運作起來。

“這樣,關於這一點,我來操作。網站的話,現在暫時還不上線,因為我又想到一個新點子。”林明指了指自己道:“我是做原創音樂的,以前也沒學過音樂,但自己卻寫出了歌。所以我相信國內還有無數人像我一樣,喜歡寫歌,卻找不到門路製作和發表。因此我構思了一個原創音樂製作分類,做一個錄製軟件,用耳機在電腦上直接錄歌。我們提供伴奏和調音軟件,以供翻唱、原創等等互動。吸引大量熱愛音樂的人入駐,最好是有明星入駐到裏麵,形成效應。”

彭晨思索了一會,點點頭道:“這個想法不錯,我覺得可以試試。調音軟件的話,不好製作吧。我對音樂不是很了解,除非使用國外的一些軟件,如果自己動手做的話,涉及到的地方就太多。”

“這些技術上的事情,你想辦法解決。商業上的事情,我想辦法去弄。”林明說道:“我會嚐試弄到一些歌曲版權先放在網站上,一步一步來嘛,一口吃不成胖子。”

“好的林總。”

林明離開網絡部門,徑直又去了侯文輝的辦公室。

雖然已經晚上7點多,但侯文輝還沒下班。倒不是他有多勤快,而是桃木現在已經籌備了廣告部門。7月份公司有5張專輯上市,整整一個月,廣告部都得加班加點,為唱片的宣傳做努力,現在還正到處打電話聯係電台做廣告呢。

林明敲門進去的時候,侯文輝正在給趙斌打電話。看到林明進來,侯文輝一邊比了一個噓的動作,一邊道:“好的趙總,上個月報表我現在就讓助理給你發過去,那行,就先這樣。”

掛了電話,侯文輝揚揚手機道:“你來的正好,剛給趙總去了電話聊了一下mp3和公司轉型的問題,趙總對你的意見很重視,他本人現在在粵省那邊,所以明天他會派人去調查mp3的市場情況,確定一下你之前提的兩個轉型方案以及投資我那個做mp3的朋友公司的問題。我剛剛也打了我那個朋友的電話問了一下,這種小玩意兒,市麵上挺稀少的,目前主要流行在粵省那一帶,價格昂貴市場還不能確定。雲城這邊的話,市中心的科技城不知道有沒有貨,我想買個看看。”

林明想起上次高翔在書店買了一台mp3,說道:“應該是有貨的,上次在香春路最大的那家書店,我就看到過一台。不過被我一個很有錢的同學買走,花了1288元。畢竟湘省緊鄰著粵省,那邊一些風吹草動,很容易被精明的商人察覺。不過貨應該不多,整個雲城的存量都非常少,至少除了那些大型書店、科技店、手機店嚐新鮮可能會進個幾台以外,一般人不會覺得這麼貴又不實用的東西會有市場。但怎麼說呢?時代在變化,隨著網絡科技發展,mp3的流行是一個必然趨勢。明年不說雲城,就算是全國,都有可能被這種東西覆蓋。它的研發水平不高,成本低廉,一旦國產mp3麵世,價格親民的話,我相信,很快就會被市場和大眾所接受,在短時間內,將隨身聽和錄音機淘汰掉。成為市場的一個風向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