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人生啟航 第三十六章 分頭行動(1 / 2)

嫌疑人y顯然是一個頭腦型罪犯,注重於黑客技術和腦力勞動。對於一個常年呆在電腦前,研究電腦技術的人來說,肢體退化身體無力,是一個再正常不過的事情。而胡傑死的地方在3樓,需要通過水管和防盜網爬上去,再費力氣用鑰匙將防盜網上的小門打開,然後爬進去將死者胡傑一刀斃命。這中間有一段必須要靠臂力引體向上才能繼續往上攀爬,然而對於不少普通人來說,完成引體向上都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更別說一個四肢退化的腦力勞動者,這會非常困難。

“也不能這麼說,在家一邊搞技術一邊搞鍛煉的人不是沒有。但我卻覺得他一定不會親自動手,所以在我看來,這起案件裏麵一定有什麼不為人知的東西,沒準是雇傭殺人,或者是遙控殺人也說不定。”

周運凱道:“我在樓下蹲了將近1個小時,涵蓋了2點30到3點30。這中間我沒有看到任何一個人通過窗子爬到胡傑家裏去,我覺得我應該被那人耍了。案發時間要麼在2點30以前,要麼發生在我離開以後,根本不是他說的3點整。”

“我個人傾向於後一種,我們這是全國有名的不夜城,晚上1-2點多鍾附近的夜宵攤數不盡數,在那個時間段動手,很容易被人察覺。所以我懷疑是在夜深人靜的4點鍾左右做的。”

“應該是這樣。”

“其實我們現在應該去學校一趟,如果沒猜錯的話,我們教室的大門肯定已經被撬開。”

“教學樓暑假沒上鎖嗎?”

“我們學校的教學樓樓梯口沒有鎖,隻有大門口用推拉鐵門鎖上。2樓有個平台,可以爬到教室裏。對於一個能徒手爬上3樓的人來說,這顯然難不倒他。”

“這倒也是。”

林明智商沒張邵安那麼高,看得刑事案卷也沒有周運凱那麼多。思路明顯跟不上他們兩個,一句嘴都插不上。二人你一言,我一語,就把事情勾勒分析得清晰了許多。

最後張邵安總結。

嫌疑人y,身份:黑客。年齡:不詳。性別:不詳。

張邵安推測此人是個身體退化的宅男,因為根據他常年呆在電腦前可以判斷,他應該很少有鍛煉機會。

所以動手的不是嫌疑人y本人。

周運凱則認為此人是一個絕頂聰明的人,一般這種人絕不會親自下場殺人。就好像坐在總裁辦公室裏,高高在上的老板絕不會親自站到前台去當迎賓是一個道理。聰明的人都比較自傲,他們不屑於做這種沒技術含量的事情。

所以動手的也不是嫌疑人y本人。

兩人雖然意見不同,但結果一致。

張邵安是根據現實情況來做推理,周運凱則是通過犯罪心理來做出的結論。

都認為胡傑並非嫌疑人y親手所殺,而且嫌疑人y也並不一定是雲城本地人。胡傑之死,可能為雇傭殺人,也可能為遙控指使殺人。

目前給的線索當中,這個推測兩人覺得至少在80%以上。

關於如何嫁禍給周運凱。

他們也認為,應該是在學校,找到周運凱的課桌,利用工具複製指紋,做成指紋膜,進行栽贓嫁禍的。

目前行動的話,兩人認為應該去學校確定一下,以證明兩人的猜想。

如果指紋來源不是學校,那麼有些東西,就細思極恐了。

聽了他們的分析後,林明陷入沉思起來。

在他們兩個人麵前。自己就好像兩個狄仁傑後麵跟著的李元芳似的,就差一句大人,此事必有蹊蹺。

但正所謂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愚者千慮必有一得。

林明忽然想起了之前在與實習刑警周晟聊天的時候,有一句對話,很不對勁。

這段對話是這樣的。

“最直觀的證據是凶手清理過現場,窗戶、地上的腳印被擦得幹幹淨淨,地板亮得跟白牆似的,連床底下,都被清理了一遍。方隊猜測,這案犯肯定是一位生活規律,有潔癖或者強迫症的人。”

這句話,是直觀表達凶手是從窗戶進來的證據。因為如果凶手是從門口進入的現場。那麼他就一定不會清理窗戶上的痕跡。就如同東門有個監控,西門沒有監控,小偷明明可以從西門潛入,卻還跑到東門去把監控破壞掉是一個道理。

多此一舉!

這句話,的確可以作為凶手是從窗戶進來的強力佐證。

但,林明忽然意識到了裏麵有一句話不對勁。因為它同樣屬於多此一舉的範疇,可凶手卻偏偏去做了這件事情。

連床底下,都被清理了一遍。

在一個隨時會被發現的凶案現場,凶手不急不緩地還給家裏做個大掃除。連根本沒有自己痕跡的地方,也要做個清理,這凶手難道還是個社會主義青年標兵,現代版活雷鋒?

這種事情,顯然是不存在的。

那麼答案隻有一個,床底下,也一定是有過凶手的痕跡。他才會對床底下進行清理,因為他在下麵呆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