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一高生涯 第十四章 與企鵝合作(1 / 2)

“當然,事情也不是絕對。”

見到林明臉色似乎不好看,高鴻擺擺手道:“有些東西,我們不能出麵,不過還是能夠拿到台麵上去說。謝總雖然負責院線這一塊,但商務洽談又不是他出麵,這些有商務部負責,聯係別的影院有公關部門。謝總坐在辦公室裏發號施令,底下的人辦事就行。所以隻要找到合適的人,裏麵還是有很多操作空間的。像謝總那邊院線商務部的部長,你們完全可以用正當途徑去和他們談,我可以提供聯係方式。至於公關部那邊,不歸謝總管,郭總應該可以幫得上忙。”

華娛作為一家上市集團公司,資產上百億,體積非常大。不僅有自己的院線,還有很多關係網絡。這些關係網絡掌握在公關部,或者股東會的股東以及幾位總裁老板手裏。

隻要他們願意幫忙,也不是不能做成這樣的事情。但這就不是高鴻能決定的事情,還得看郭文的意思。

所以高鴻也沒有滿口答應,隻願意幫忙牽橋搭線,而不是大包大攬。

其實如果高鴻要是大包大攬,林明反倒會生出懷疑。因為借用華娛的關係網絡聯係各大院線,就跟借華娛的銷售網絡是一樣的。沒有趙斌那樣的親戚關係,很難借用到這種公司高層才能掌握的人脈,根本不是高鴻可能做成的事情。

所以到最後,還是得去找郭文。

不過找到他那裏,可就不是幾首歌就能打發的。林明又不是郭文的親外甥,憑什麼白幫忙?所以具體要付出什麼樣的代價,或者說人家願不願意幫,還是另外一回事情。

隻是林明也不貪,高鴻願意傳達,就已經是一個好的開始,能不能成,還得看後續的操作。所以他很慷慨地又問了一些天後還有什麼條件,一次性告訴他,回去他就把歌發到高鴻的郵箱裏。人家能親自過來跑一趟,本就是很給桃木麵子。再加上高鴻又做了一回中間人,也算是在幫林明的忙。因此他也沒打算不讓高鴻這次任務失敗,而且最好是圓圓滿滿地回去。所以問清楚天後的要求後,他就拍著胸脯說沒有任何問題,過幾天就把歌奉上,並且分文不取,很會做人。

林明這麼做人自然有回報,高鴻當場就表示回去就當麵和郭總談這件事情,並且願意幫忙促成這筆生意。林明也不傻,晚上做東請高鴻吃了頓晚飯,送他去機場之前,在他的暗示下,侯文輝塞了個兩萬塊錢的紅包過去。

高鴻喝得看似醉醺醺的,其實都是酒精沙場的人,演戲誰不會。嘴上說著客氣,紅包早揣兜裏。三人攔了個的士送他去了機場,趕晚上的飛機。

回去的時候,侯文輝笑道:“這筆錢從你分紅裏扣。”

林明翻了個白眼道:“不講道理了吧。和高總監搞好關係,不僅對我一個人有利。對咱們公司也有幫助的,閻王好過小鬼難纏,哪怕趙總是郭總的親戚,但下邊的人要是想使壞,若是不巴結好,以後華娛幫我們桃木,可就難了。”

理是這個理,但侯文輝和梁曉嶽與他一陣嬉笑怒罵,反正就算到了他頭上,讓林明不停地翻白眼。不過這裏的人身家哪個不是千萬級別,倒也不至於在乎這一萬兩萬塊錢的事兒,就是拿來開個玩笑而已。

回了公司,已經八點多鍾。因為早就打好了招呼,彭晨也沒下班,並且公司幾個程序員都在加班加點的工作。天籟音樂網上線並非一帆風順,點擊率不高,還得多做推廣才行。

明然科技招了不少推廣員,在各個論壇發帖子。如今的網民集中在這幾塊,一是博客,二是網遊,三是論壇。網遊就不用考慮,主要推廣點就在博客和論壇上。

到彭晨的辦公室談起推廣的時候,林明給了一個主意,他道:“其實我們完全可以找一些網絡公司合作,進行捆綁式推銷。”

“捆綁式推銷?”對於這種在2002年還比較新穎的推銷方式彭晨不太明白。

這種方式到後世幾乎爛大街,在網上下載一個軟件,捆綁在一起的最少七八個。有的甚至還是強迫式的下載,你下載那個軟件後,後台就會自動開啟下載程序,相當流氓和惹人厭惡。但在這個年代,還屬於新鮮玩意兒。

林明和他解釋了一下,彭晨不解道:“要是咱們公司研發軟件,那倒是可以這麼做了。但我們這個是網站,人家那是軟件,不能一概而論啊。沒人會在下軟件的時候,下個網站出來吧。”

林明笑道:“我隻是和你講一下有這個東西,至於用法,其實是多樣化的。比如可以進行軟件運行的推廣,或者在軟件裏放上我們的網站。方法很多,就看你怎麼個使用。我們的網站才起步,要想成為權威,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雖然國內幾乎沒什麼音樂網站,林明的天籟音樂已經是最早的一個龍頭。但正如mp3一樣,98年就麵世了,到2004-2005年才全麵火起來,任何一個東西都需要時間去證明,如果不能廣而告之,那就隻能等著慢慢發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