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章節 第一百五十七章 崛起之路(1 / 3)

賤哥這家夥是個機靈鬼,最愛拍馬屁,總能把人給吹上天,不過,關鍵時刻,他還是實打實的仗義,雖然他是狗蛋以前的朋友,但我相信,他和狗蛋絕對不是一路,狗蛋是被故意安插在我身邊的,而賤哥,就是一個出來混的小人物,但三年不見,他好像也混的有頭有臉了,在這群拿刀的家夥中,顯然他就是老大,還蠻有氣場,能看的出,其他人對他還是挺恭敬的。

說實在的,在這種情景下,遇到老熟人,內心真的很溫暖。但,賤哥見了我,可沒啥人情可言,他直接怒瞪雙眼盯著我,冷漠道:“你,是來這耍無賴,還是故意給我鬧事?”

他的語氣,十分霸道,一點沒把我放在眼裏,我這才猛然記起,原來,我已經整容了,在省城的這些日子,我從來沒有聯係過以前的兄弟,因為我不想連累這些兄弟,所以,即便我的處境再慘,我也沒想過把山鷹一夥人拉到自己身邊,我不想打擾他們的生活,更不想讓他們白白因我犧牲。

這樣看來,賤哥對我在省城發生的變化一點都不知曉,或許他連我整容了都不知道,那就更不知道我整成啥樣了,有這麼一瞬,我是想在賤哥麵前暴露自己,說我就是他當年的老大,葛天,但仔細一想,我還是忍住了,我忘不了周忻瑾對我最後的警告,他說組織之所以放過我,就因為我是完完全全的廢物,我對他們構不成丁點威脅,但如果我和以前的兄弟相認了,那我就不是徹徹底底的廢物了,說不定就會引起組織的重視,到時候,不一樣連累這幫義氣的無辜兄弟?

經曆了這麼多,我已經害了很多人,到現在,我最怕的也就是連累身邊的人,所以,如今的我,隻想做一個不被打擾的廢物,安安靜靜的過日子,我不想再拖任何人下水。

於是,我終於還是忍住了,沒有開聲辯解,隻是低著頭。

賤哥這人,雷厲風行,他見不得我這樣唯唯諾諾的人,看我低頭不說話,他直接一個箭步向前,來到我身邊,一把揪住我的衣領,對我怒喝道:“兩個小時之內,叫人把錢送過來,能做到嗎?”

賤哥的威猛,讓人佩服,尤其是包間內的公主,都露出崇拜的眼神。而賤哥,似乎也有點享受這種被人景仰的滋味,他的表情,越發的冷酷了。

我無奈的看著他,苦笑著道:“不能,給我兩天時間或許可以!”

賤哥一聽,立即大怒,拉著我的衣服就把我往地上一甩,力道十分的大,一下就把我整個人甩在了地上,我沒有反抗,直接跟一灘爛泥一樣,趴在了地上。

隨即,賤哥憤怒的吼聲便傳了來:“給我揍,往死裏揍!”

頃刻間,我就感受到,好多隻腳,踢在了我身上,甚至棒球棍子,都掄到了我身上,一下一下的,特別狠,要不是我身子骨硬朗,怕是早就被打碎了,不過,我也沒有使出勁來緩解傷痛,隻是任由他們狂踢暴揍。

這一刻,我反而很享受這種被打的滋味,也許,我本來就欠揍,我欠了太多人,卻無法補償,我找不回啞巴和穆爺爺,也挽不回虞姐姐和陶婉馨她們所承受過的傷痛,隻有這樣被打,被狠狠的打,我心裏的內疚才會稍微少一些,身體越痛,我的心就越舒服,他們打的越猛,我越享受。

最後,我的嘴裏都冒出血了,賤哥才大喊了一聲:“停!”

很快,這幫西裝男就停止了對我的毆打,退到了一邊。

而後,賤哥走到我旁邊,慢慢的蹲下身子,看著我,咧嘴道:“兄弟,不錯呀,是條漢子,這麼揍都不吭聲,是平常被打習慣了吧,每天騙吃騙喝然後挨一頓揍就完事了,是嗎?不過,我這裏可沒那麼簡單,打,是要挨的,但錢,照付!”

說罷,他伸出手就摸到我的口袋,強行掏出了我的錢包,打開錢包,他直接拿出了我的身份證,看了眼,道:“秋小白?我草,這不是狗的名字嗎,你還真是一條欠抽的狗啊!”

他的話說完,全場人立即哄堂大笑,也不知道他們是笑我這個人,還是笑我的名字,總之,他們以此為樂,並且興致很高,等到這些嘲笑聲漸漸停了下來,賤哥才再次開口,對我道:“小白狗,聽著,你身份證我暫時押下了,給你三天時間,把錢老老實實送到這裏來,否則,你無論躲到哪個角落,我都會找到你,讓你手腳不能完好的長在你身上!”

說完,他直接把錢包丟還給了我,然後又對著他的手下,吩咐道:“把他扔出去,別在這影響生意!”

立即,幾個看場子的就把我給抬了起來,抬到了夜總會門口,他們忽然用力一丟,我整個人轟的一下,就被丟在了地上。雖然此時淩晨已過,但夜總會人氣還挺旺,很多看好戲的人都忍不住跟了出來,一起看著我這隻落魄狗,有的對我冷嘲熱諷,有的對我指指點點,有的隻投給我鄙夷的眼神。

我無視所有,直接從地上顫顫的爬起來,然後拍了拍身上的灰塵,在眾人的矚目中,安靜的離開了。

一開始,我好像隻是打算以一個酒鬼的姿態過下去,雖然萎靡,但這種醉生夢死的日子,起碼能撐著我活下去,可現在,我竟然還要麵臨一個現實的大問題,錢,如果說,我開口向周忻婷,或者向管家要,那確實能弄到點生活費,但我好意思跟他們伸手?一個大男人,混成這樣子,也算是極致了,我慫我自己知道也就罷了,省的在熟人麵前丟人現眼,我也不想再去聯係他們。

在這夜半時分,空蕩的街道顯得特別的安靜,大部分店麵都打烊了,就隻剩路燈照耀著,借著這昏暗的光,我漫無目的的晃蕩著,原本還想找間賓館落落腳,但想著自己的錢包,就剩那一點可憐的零錢了,住賓館都不夠,無奈,我隻有找一家小旅館,對付了一夜。

次日,走出旅館,看著蒼茫的城市,我又失去了方向,前路真的不知道在何方,我到底該去哪兒?

今天之前,我還可以去有酒的地方,借酒澆愁,可現在,身上的錢能管飽肚子,就算不錯了,要想活命,好像隻能去賺錢,可讓我去找份普通人的工作,我發現我已經不適應了,想當初,我即便瘸了一條腿,也能靠自己的能力工作賺錢。但是,現在我的命是變得金貴了?還是心態變得高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