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食去兵,不可去信。

——關漢卿

有一次,唐太宗發布了一道命令:“在科舉考試中,凡是偽造出身和資曆的人,必須向官府坦白自首;不坦白自首的,一經查出,就將判處死刑。”

後來,吏部真的查出有個已經金榜題名的舉子,偽造了自己的出身和資曆。唐太宗龍顏大怒,立即下令革去這名舉子的功名和官職,抓起來交由大理寺處理。

大理寺少卿戴胄在審理這個案子的時候,查明了該舉子犯罪的情由和事實。但他沒有根據唐太宗的命令把那個舉子判處死刑,而是根據《唐律》的有關條款,判了個流刑(即流放到邊遠之地)。

當戴胄把這個處理結果奏明唐太宗時,唐太宗大為不滿,他說:“朕在命令中已經明確宣布,對那些在科舉考試中偽造自己的出身和資曆又不主動坦白自首的人,要判處死刑。你怎麼自作主張隻給他判了個流刑呢?難道你不知道朕的命令嗎?”

戴胄回答說:“臣怎麼會不知道皇上的命令呢?如果在抓到他時您就把他殺了,我是管不了的。但是,您既然把他交給我來處理,我作為執掌刑法的官員,審案、判刑都必須根據《唐律》而行。不然,就會出現執法不公、量刑不當的現象。如果這樣,那就是我的失職了。”

唐太宗見戴胄如此回答自己,心中非常不快活。他厲聲說道:“我是一國之君,這國家大事是由我說了算的。你隻怕自己失職,就不怕朕在全國百姓麵前失信嗎?你必須改判!必須按朕的命令辦!否則,朕……”

誰也不會想到,戴胄並不理會唐太宗這一套。他寸步不讓,據理力爭。他說:“我們為了維護法律和國家的大信用,隻好違背您的命令,讓皇上失信了!”

唐太宗是個開明的君主,他聽了戴胄的話之後,覺得句句在理,於是就感歎地說:“我雖為一國之主,但在處理有些事情上,沒有你想得深、看得遠。國家法律的大信用一定要維護,我看這件事就按你的意見處理吧!”

戴胄為了維護法律和國家的大信用而違皇上的命令,這種做法是非常有遠見的,因為個人的信用固然重要,但國家的信用、國家的法律更為重要。戴胄的這種做法現在還是有很有現實意義的,無論何時何地決不能為了一些人的小信用而損害了國家的大信用。

戴胄如按照唐太宗的旨意處不守信義士子以死罪,則大唐法令失信於民矣!政令不通,則國自亂矣!信用之不同亦如其他事物,有大有小、有輕有重、有公有私,所以真誠守信,也是需要能識大體,有所取舍的。可見守信亦有其方法和原則,並不是一味的盲目堅持。青少年朋友們如能明白在守信的過程中通達權變,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定能提高修養,有所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