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怎樣辦理就業手續?
一、簽訂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麵表現形式,是畢業生落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以及學校製定畢業生就業方案、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編製畢業生就業計劃的依據。
就業協議書一般一式三份,用人單位一份,畢業生學校一份,畢業生個人一份。協議書由學校統一發放,人手一份,按編號發放使用。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時,必須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如有其他約定,應在《畢業生就業協議》備注欄中注明,並視為協議的一部分。就業協議書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違約,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程序為:
1.作好資料準備。主要包括《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獎勵證書、資格證書等。在《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中要如實填寫各項內容,經學校有關部門核實,簽署推薦意見,加蓋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的公章。
2.收集和處理就業信息。畢業生應當全麵掌握有關就業方麵的信息,掌握主動權,認真對這些信息進行分析、篩選、整理,最終做出最佳選擇。
3.簽訂就業協議書。通過雙向選擇,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協議後,可與學校簽訂就業協議書。
4.就業協議書的審核。學校持已簽訂的協議書到省就業辦公室辦理《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時須對其進行審核,審核不合格即無法辦理就業手續。畢業生應認真了解有關要求,必要時可要求用人單位預先予以審核。
二、辦理離校手續
離校手續的辦理是畢業生在離開學校前要完成的必不可少的環節。離校前,畢業生需做好畢業生鑒定工作,填寫《畢業生登記表》,領取《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辦理檔案和人事手續。
一般而言,離校手續在畢業生離校前一周內,按照各自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程序大致為:1.畢業生到學校相關機構領取離校通知單,認真填寫自己的專業、班級和姓名。
2.畢業生到圖書館或圖書資料室歸還自己借閱的圖書、報刊、資料等,並交還借閱證。如將學校的圖書、報刊、資料損壞或丟失,應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3.畢業生到學校財務部門核對、結清自己應交納的一切費用。享受國家助學貸款或學校貸款的畢業生,應按規定或協議辦理償還手續。
4.畢業生到學校的總務後勤部門退還自己使用的公共物品。若有損壞,應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5.畢業生到學校的黨委組織部門或團委辦理自己的黨團組織關係轉移手續。
6.畢業生到學校的有關組織部門交還自己的學生證等有關證明學生身份的證件。
畢業生按照以上程序辦理完手續,並且以上部門都加蓋公章後,方可領取《就業報到證》。
三、辦理就業報到手續
畢業生領取《就業報到證》等有關證件後,即可持證件到用人單位報到。它主要包括報到手續的辦理、戶口關係的遷移和檔案的遷移等。
1.報到手續
畢業生持《就業報到證》到用人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憑《就業報到證》予以辦理接收手續和戶籍關係。畢業生報到後,用人單位應根據協議規定及時安排工作崗位。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離校前,應注意檢查所有手續是否已經辦理完畢。
(2)報到途中一定要管理好自己的物品,尤其是上述證件。
(3)畢業生應按照《就業報到證》上開具的報到地點、單位,在報到期限內去報到,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前去報到,應主動向用人單位發信息說明並請假。
(4)報到後,按用人單位的規定,一般要有一段試用期考察,簽訂勞動合同,即成為該單位正式員工。
2.戶籍關係遷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