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一直是夥同孔德榮他們把寶搞走了,可是查來查去毫無進展,眼看著刑拘期限就要到了。
高峰一咬牙,如果就這樣放了他我們的臉麵就會丟光了!連忙帶著高翔跑到縣檢察院協商,希望能先批捕,在逮捕後的兩個月羈押期限內再行偵查。
按照逮捕的條件,主要犯罪事實要查清,從目前情況來看是夠不上批捕的。但是,這家夥又確實有重大涉案嫌疑。
解除刑拘不僅對不起兒童的親屬、對不起正在關心這個案件的方方麵麵的人,對刑偵人員來隻能明你辦案無能,是一種恥辱。
縣檢察院的同誌聽了介紹也很理解,在召開了檢察委員會後同意了他們的意見,不過他們補充道,如果兩個月內還拿不出重要證據,公安局移送起訴的話那也隻有作出不起訴決定了。
對他宣布逮捕的那高翔在看守所審訊了他。
高翔掏出煙,打亮火機,點燃,吸了一口,:“周俊,你別以為我們還會象礦區派出所、龍海警方那樣問問你就放了。你看,檢察院對你批捕了,這明什麼,明你不交代清楚是不能從這裏走出去,我們也不會就這麼放你的。你現在想得怎麼樣了,記住,不要再用鬼話來騙我們了。”
他的眼睛一眨一眨,沉默幾分鍾後,:“給我支煙吧。”高翔看他似乎思想有所鬆動,於是遞了一支煙給他。
他猛吸一口,抖抖煙灰,:“我現在實話,人是我和我表兄王誌雲搞走的。王誌雲帶走了人,寶的書包也在王誌雲那裏。”
案情終於有了重大突破!事不宜遲。當晚,王誌雲在老家被我們抓獲。經搜查,從他家發現了一個大的旅行包,寶的書包赫然其中!
王誌雲坐在大隊審訊室的椅子上,全身一抖一抖的,不知是因為從熱被窩裏揪出來的本能反映還是知道這一關不好過而膽戰心驚。
可是,任憑他們迂回包抄,政策教育、直接點穴,他就是大呼冤枉,一口否定。
“寶的書包在你家,這還抵賴得了嗎?”高翔把搜到的旅行包扔到他的腳下。
“寶的書包?”王誌雲看著腳下的旅行包,:“這個旅行包是周俊要我從礦區帶回來的,是先放我這,他以後來取,我從來沒有打開過,不知道裏麵有寶的書包呀。”
王誌雲反映,出事的第二,也就是派出所把周俊放出來的那,他和周俊父母來到礦區。當晚上一起睡覺時,周俊叫上他一起來到礦區一處偏僻的山腳下。
周俊叫他在山下等著,自己上山去取了一個上了鎖的大旅行包,是剛從建福帶回來的,要他幫忙帶回老家去。
因為當時周俊還沒有告訴他是自己夥同孔德榮等人把寶弄走的,所以他認為這個旅行袋很正常,加上上了鎖,也就沒有在意。
“那他告訴了你是他和孔德榮等人把寶弄走之後,你為什麼不把這個旅行袋交給派出所,何況他是從山上拿下來的?”高翔覺得他的解釋不盡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