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2章 聶氏的罪狀(1 / 2)

黎紹良說著把已經查到的事情跟慕天澤說了起來。

聶氏集團和他下屬的公司吞並擠垮的公司很多,而最典型的,要數他吞並民生和華西兩大公司的事了。

民生公司是一家跟聶氏集團在設計領域有競爭力的對手公司。公司總經理盧林是個踏實肯幹的人。因為抓住了某次國外發展的機會,民生公司的業務也是越做越大,為了公司的生意,也為了民生的聲譽和形象,盧林夜以繼日廢寢忘食,日夜在公司上班。他積極想辦法從香港和內地招募、培訓工程技術人員,提高公司的發展規模。為了使民生公司的發展有足夠的後勁,盧林還想方設法承接一些政府業務,就這樣民生公司一躍而成為新進的大企業,生意紅火,利潤豐厚,這讓聶氏集團垂涎不止。

於是,聶氏集團下決心要吞下這塊肥肉。他們首先派人調查了這家公司的背景,當她得知民生隻是一家私人公司時,不禁皺起了眉頭。說實話,這要是一家公辦公司,聶氏集團可以通過和政府方麵合作,毫不費力地弄到手。而這是一家私人公司,就不那麼容易了。如果公開地去吞並恐怕對自己不利,但民生公司巨大的利潤又使聶氏集團欲罷不能。

在和幕僚商量後,聶氏集團決定下手了。他們首先向民生公司伸出橄欖枝。聶氏集團派人到民生公司,說希望和他們進行合作。

盧林對於聶氏集團伸出的橄欖枝不能拒絕,接著,聶氏集團派人到民生公司找到盧林,對盧講,希望給民生公司投資2億元,來參與到民生公司的運作中。

當下盧林一聽就明白了,因為民生公司那時資金並無困難,這2億元分明是個誘餌。一旦接受,就很難擺脫聶氏集團對公司業務的控製。可是不接受,又會得罪聶氏集團,真是左右為難。

盧林想了又想,決定先找人向聶氏集團推掉這筆貸款。理由是民生公司是私人企業,現在並不需要這麼一大筆的投資入股。

聶氏集團一計不成又生一計,他們決定從輿論入手。聶氏集團先是利用自己控製的兩家報紙發表評論和消息,抹黑民生公司。在“輿論界”作了鋪墊之後,聶氏集團又開始繼續給民生出難題了。

一日,稅務係統搞突擊檢查,而盧林正在外地出差,接到電話的時候,盧林並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隻是招呼財務那邊好生招待,晚上的時候財務經理打電話彙報白天工作,“幸虧我們財務賬目清楚,不然就被聶氏集團抓住把柄了。”

盧林這才明白稅務此行的目的,而他公司遵紀守法並無半點偷稅漏稅,他慶幸躲過此劫,可是聶氏集團對於這塊到手的肥肉是不會善罷甘休的,對此他隻能深深懊悔自己隻是本分經商沒有強有力的後台。

從那以後,盧林經商處處小心,可還是會有稅務工商去他那檢查,忙於官場應付又不是他的專長,招呼了幾次,盧林就覺得心力交瘁。

對於發展壯大的民生公司,這又像自己的孩子,投入的心血和努力真不想輕易放手,可是聶氏集團原來投資民生的計劃不成之後,就又想出用大量收購民生公司股票的辦法來控製民生公司。交手幾次,盧林就徹底放棄了抗衡的想法,他變賣股權,獲得相對應的資本然後全家移民出國了。

到手的民生公司成了聶氏集團的主盈利單位,因為盧林的離開,帶走了一部分技術骨幹,成長中的民生又成了繈褓裏的嬰兒,嗷嗷待哺,卻缺乏一個有愛的生存環境,沒過多久便宣告倒閉。

聶氏集團不僅通過倚強淩弱的方法打擊自己在商場上的對手,還通過多種手段對政府部門行賄。聶氏公司通過“中間人”通道主要完成五種形式的利益輸送:

第一種:直接給付。“中間人”將能夠給聶氏集團帶來利益的企業、單位、公司或者政府部門打通,聶氏集團將錢款直接付給中介公司,中介公司拿到這筆錢後以回扣、獎金、谘詢費、促銷費、宣傳費、勞務費、報銷等名義向中方的企業、公司和政府部門行賄。第二種:賬號劃轉。聶氏集團與政府部門直接聯係,同時約定將錢款打到一家“中間人”的賬上,再由“中間人”將錢轉到政府部門。在這樣的模式中,“中間人”並不參與聶氏集團與政府之間的交易,隻是借出其賬戶以供聶氏集團走賬。第三種:虛擬承諾。“中間人”向受賄人代轉聶氏集團的非財務利益安排,如安排出國考察旅遊、子女留學、聘任顧問等。第四種:左右標價。為了轉移行賄成本,聶氏集團往往通過“中間人”尋找3家以上單位或個人去參加競標,即所謂的“陪標”,雖然競標者代表各自的公司,但都是為了一個目標——左右價格。對於賣(買)方性質的聶氏集團而言,價格越高(低),利潤就越大,受賄方所拿回扣的比例就越高。第五種:關聯交易。許多政府官員也以自己的家屬或朋友為名開辦企業,為了取得這些企業背後要人的青睞與支持,聶氏集團往往通過“中間人”以工程發包、定向采購等形式給目標公司以特殊的利益輸送,而且這種形式相比於以上行賄渠道更具有隱蔽性,其利益關聯也更具長期性。